非法持有枪支零部件但未卖出的可从轻处罚吗

2020-11-22 11:57:04 字数 4549 阅读 1744

1楼:蚕她爸

枪支零部件未卖出的才叫非法持有,卖出的就构成贩卖枪支零部件了。如果主动上缴,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员**、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第五条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

二、三、四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员轻伤以上**事故的;

(二)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三)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持有枪的一部分部件算非法持有枪支吗

2楼:禾乜

非法私藏枪支逮捕?????????????

是哪个白痴定的罪?法盲吧???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算定罪也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何况你说的“一把已经根本无法用并且只有锈斑斑的枪管和枪托的烂火药枪”属于没有杀伤力的“枪”,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故连非法持有枪支罪罪名也不可能成立!!!!

所以结论是

1、被忽悠了!多半是派出所缴的吧!是吓唬吓唬你!目的不就是想你出点钱!!

2、你没说实情

鉴定完毕!

3楼:匿名用户

一、本罪是刑法修改后,吸收了《枪支管理法》有关刑事罚则条款,单立的新罪名。《枪支管理法》涉及到本罪依照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处罚的规定不再适用,但有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条款仍可适用。

二、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客观方面,只要行为人实施持有枪支、持有弹药或者私藏枪支、私藏弹药其中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具体罪名假据所实施的行为确定。

4楼:匿名用户

已经逮捕了吗?能不能用不是嘴巴说说的,刑法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枪支和弹药都是要做杀伤力鉴定的,如果没有杀伤力,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是逮捕,说明证据够了,等着判刑吧,如是刑事拘留,只是涉嫌,等着枪支鉴定结果吧

未成年人持有枪支会拘留吗?会从轻处罚吗?

5楼:四哥有法说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 卖 毒 品、放 火、爆 炸、投 毒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6楼:李华阳律师

如果该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持有枪支不是犯罪;如果该未成年人已满16不满18周岁,则涉嫌非法持有****罪,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楼:天空空主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楼:匿名用户

会拘留的、不然要少管所干嘛?应该会从轻发落的。

非法持有枪支,个人非法持有枪支算不算犯罪

9楼:匿名用户

非法持有枪 支、弹 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 匿枪 支、弹 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 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 支、弹 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楼: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

对于你的描述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但无意伤人致死怎么判刑?

11楼:

1、涉嫌非法持有****罪

2、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不过,如果能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并积极赔偿,可减轻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罚,但不能减轻非法持有****罪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可能要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判罚还是要看法院这边,以及争取谅解的情况。

刚才忘记一个情况,犯罪嫌疑人还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物罪。

最终量刑……至少5年吧。

12楼:法律实务研究

非法持有枪支并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按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具体判刑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认定。量刑幅度可以查看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3楼:嘉兴宋律师

非法持有枪支但无意伤人致死数罪并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非法持有枪支对社会的影响

14楼:不负诗社

非法持有枪支会导致枪支、弹药失控,乃至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非法流入市场和社会的枪支一方面给部分有预谋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工具,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也加剧社会矛盾了激烈化、扩大化。一旦非法持枪者与他人发生矛盾或纠纷,事态的发展便极有可能失去控制。

这些行为人持有枪支的本意固然只是用于个人收藏或是狩猎,但在情绪波动巨大、思维紊乱的情况下,很容易将枪支作为**报复的工具,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有效打击非法持枪行为势在必行。

15楼:okp顺其自然

要被立案追述,造成伤害要被刑,所以要立即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