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叶灵:“好,告诉我,你的选”...选择:“我选......权威天下检测 宇冠检测权威...."
环境保护局垂直管理
2楼:安琪拉
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
一.垂直管理:是我国人民**管理中的一大特色,而且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作为**对地方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有不断被强化的趋势。
我国目前比较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履行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烟草、交通、盐业的**或者省级以下机关多数实行垂直管理。1998年人民银行撤销省级分行,设立9家大区制分行,此后,银监、证监、保监均参照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以下工商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2000年,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和药监局都实行垂直管理。
2004年,国家统计局各直属调查队改制为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下土地部门的土地审批权和人事权实行垂直管理,借以强化****的宏观调控能力。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下面的国家煤监局实行垂直管理,安监局仍然属于属地化管理。
二.垂直管理和分级管理(即属地化管理)是相对而言的。与垂直管理相对应的是属地化管理,采用这类管理机制的**职能部门通常实行地方**和上级同类型部门的“双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事权”,地方**负责管理“人、财、物”,且纳入同级纪检部门和人大监督。
**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就意味着脱离地方**管理序列,不受地方**监督机制约束,直接由省级或者**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不同部门的垂直管理机制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还有很多差别,如部分业务职能局独立出来实行垂直管理,不是全部事务实行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层延伸到地级市、区县或者乡镇街道。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共同的特点就是垂直性、相对独立性,业务运行基本上脱离同级**的行政管理框架,封闭在系统的条条框架内,而且特别强调业务的敏感性和保密性。
3楼:我不说
各地都在观望,推进速度真的好慢,连一个**都没有。好难过!
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 地方,专家分别怎么说
4楼:小萌萌兔
楼上两位在乱说!
一般而言:支队是公务员编制,监测站是事业编制,研究所是自收自支;估计宣教中心事业可能性大,而监管中心公务员可能性大。
盐城的具体情况不知,你只能就地了解。
好不好要看从哪方面评价,特别是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监管主要是执法,监测主要是化验,研究主要是环评----知识结构要求不同。
如果纯粹的岗位收入也许研究所会最高----因为这里可以合法发钱。其他部门的收入基本定死-----除非你想坐牢!
说工作量很少的那位是啥我不污染我的嘴,但我要说环保的责任越来越大,压力也是越来越重,要轻松那就“宣教”。不过,想偷懒的话,无论**都是有偷懒机会的!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是什么意思
5楼:炙途
这个就像检察院一样,他的上级是上一级检察院
五中全会公报中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包括县级环保局机关吗?
6楼:刚荣
肯定包括,市县级环保局一共才几个人,不是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没有了行政执法,环保局机关还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吗?
垂直管理的意义在于上级单位起主导作用也就是负责领导提名。机关人财物还是分级管理,县局归市局管,地方**以前可以下文件让县局这不许干那不许管,条管之后,污染企业被罚款关停,地方**就不能再当保护伞了。
环境监测监察垂直 试点省份有哪些
7楼:
省级以下环境机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垂直管理,就是包
括地市、县级行政区域环保局人财物由省**环保厅直接管理,也就是条块管理中的条条垂直管理,地方**只是负责环保指导监督。
以上由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为您解答,谢谢
环保局垂直要在几月份
8楼:匿名用户
环保局短期垂直的可能性不大。他下属的环境监察局应该会垂直。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不过要有个过程,估计至少一年
环保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政策解读,环保局垂直后人员编制有何变化?
9楼:两只胖兔纸
不是所有环保人员均垂直
管理,根据国家政策,是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省以下垂直管理,至于编制,先上报目录现有编制,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
省以下环保机构将实行垂直管理,深度解读核心内容:
地方党委和**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
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
一、相互促进。
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
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
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随县级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
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
目前仍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市县两级环保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鼓励市级党委和**在全市域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实施统筹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整合设置跨市辖区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
改革后,县级环保部门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期间,环保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原渠道解决,核定划转基数后随机构调整划转。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
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试点省份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