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既然支持信仰自由,为何还要提倡坚守信仰

2020-11-22 07:07:46 字数 6323 阅读 7108

1楼:匿名用户

说句现实话,也是实话!因为西方列国看着呢,最起码得表个态 好维护自己的形象

2楼:爱我凌源

你问题中的两段话针对的是两个不同的群体。

信仰自由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如果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坚定自己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

党和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3楼:艾小呆的我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规律的尊重,是我国**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规律的尊重。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还有其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不仅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或者一定条件下还会有所发展。

既然宗教会长期存在,有一部分人会信仰宗教,我们就要尊重规律,理性对待,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试图用政权的力量或者行政命令的办法压制甚至消灭宗教。

2、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我国**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

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要通过坚持不懈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不能搞强迫,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信教群众在总人口中仍是少数,要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共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不是保护落后,而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种表现。

4楼:我家有无花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对待宗教的一项基本政策。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还有其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不仅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或者一定条件下还会有所发展。

既然宗教会长期存在,有一部分人会信仰宗教,要尊重规律,理性对待,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试图用政权的力量或者行政命令的办法压制甚至消灭宗教。

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群众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5楼:匿名用户

共产党信仰马克思主义和无神论,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且坚持不懈地向人民群众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以期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但是,党和国家制定的宗教政策,必须合乎我国的实际,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则是既合乎我国实际,又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惟一正确的政策。这是因为:

(1)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按照这一规律,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针对这一客观实际,只有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能正确处理信教与不信教、信这种宗教与信那种宗教以及信这一教派与信那一教派之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宗教信仰问题是思想领域的问题,凡属思想性质的问题,只能说服教育,不能强迫命令。

我们知道,不能强制人们信仰马克思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不信仰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确地反映了宗教发展的规律,体现了用民主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因此,它是惟一正确的政策。

(3)马克思列宁主义历来认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如果片面强调思想信仰上的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要地位,强迫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忽视政治上、经济上的一致利益,那就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在人民内部人为地制造**,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宗教问题上“左”的错误留下的严重教训也正在这里。

历史告诉我们,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里,能否正确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关系重大。

宗教,既然是一种迷信、是愚昧不科学的,国家(几乎每个国家)为什么允许宗教信仰自由?

6楼:林海

一般的,如果透过宗教神秘的包装,我们可以知道,宗教的本质是给人在精神上的一种终极关怀,这是人作为人在精神活动中所特殊需要的.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宗教,表现方式也各不相同,但本质上是完全一样的.这个是宗教学上的一个公认的基本定义.

所谓终极关怀就是人在面对死亡时所需要的精神上的抚慰,这是人最大的精神需求.因为人是有意识的,而人的意识发展阶段不同,精神需求就不同.在一般意义上,自从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就不断发问,我是谁?

,我从**来,最终到**去?.人由于对死亡的思索和惧怕,就进而对人生的意义提出了疑问.那么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人实际上就不能处于一个正常的生存状态,这就是终极关怀要解决的问题和目标.

通常,人的精神上的终极关怀要靠信仰去解决.信仰有很多种,而宗教信仰是其中一种.从社会学角度看,宗教信仰可以满足人的终极关怀精神需求,并且是比较简单和有效的方式.

宗教通过某种信仰,比如神的观念,把人生的意义从此岸移向彼岸,实际上在精神上延长了人生,这样就消除了或者至少减轻了人对死亡的恐惧.能做到这点,宗教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信仰宗教以后人的修养有所提高,生活***转,甚至还有某种神奇的事物发生,那都是副产品.

当然,社会历史的发展也告诉我们,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应该坚持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是没有人会强迫你信或不信,或信某一种宗教.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宗教战争,就和中国主流社会意识的这种宗教观有关系.

宗教,既然是一种迷信、是愚昧不科学的,为什么国家(几乎每个国家)允许宗教信仰自由?请具体分析。

7楼:匿名用户

佛教不是迷信,也不是一般人认为的宗教,而是教育。有佛缘的朋友可以先看看圣严法师写的正信的佛教,包含了很多初学者需要了解的内容,比如

1 正信的佛教是甚麽

2 佛陀是创世主吗

3 佛陀是甚麽

4 宇宙和生命是从那里来的

http://****haikong.***/2004/rumen/c.htm

之后可以去 http://bookgb.bfnn.***/ (般若文海简体站),这里有很多大德开示的佛经,基本都是白话文,很浅显易懂,最后希望您能福慧双增!

8楼:早就说过喜欢你

就好象,咱们国家宣传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可世界上没多少国家这么宣传。

9楼:詹姆斯·邦

谁跟你说“宗教,是一种迷信、是愚昧不科学的?”

10楼:二偏

国家政权的需要,百姓没信仰了,肯定会去造反.

11楼:智铠

宗教是个复杂现象,比政治还复杂.强行取缔宗教,那就天下大乱了,呵呵

12楼:小树懒宝宝

迷信是没有理智与经验的根据而盲目相信。通常只顾及一已之利益。所以用“盲目求福免灾”六字表达之。

**教的信仰,是建立于心灵对人生真理的感悟上,与历史的事实上。

感悟上帝之存在,和其全能全善,因而以心以诚敬拜之;感悟耶稣**之言行,为良善圣洁仁爱之最高标准,并因其权能之行动,其复活之确凿史实,其应验旧约预言,及其显于信徒生活经验中之巨大奇妙能力等证据,而相信他是“道成肉身”的救主,并且遵行其圣道。

13楼:无影绝月

搂主应该先搞清楚什么是宗教什么是迷信,两者之间的区别之后再说吧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宪法为什么还要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楼:因缘法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站在国家的高度看问题,是原则。

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站在公民个人的角度,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人身自由权利的一部分,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必须保障。

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始终坚持的基本政治原则。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保证。

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5楼:色赘

当然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尊重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愿,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国家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就是重要的治国战略方针。

我们信仰马列主义的国家为什么允许宗教信仰自由?

16楼:若为自由故

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2)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

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4)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5)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7)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8)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

(10)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既尊重和保护信教的自由,也保护不信教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内容。

依据我国宪法,信教的公民与不信教的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

(2)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损害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也不能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各宗教一律平等。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教不论信众多寡、影响大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对这些宗教一视同仁,不加歧视。

(4)宗教与国家政权分离。按照这一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的行政、不得干预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干预婚姻、计划生育等等。国家政权也不能被用来推行或禁止某种宗教。

(5)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各宗教团体自主地办理各自的教务,并根据需要开办宗教院校、印发宗教经典,出版宗教刊物,举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和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国家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6)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相互尊重。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传单和其它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

(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宗教事务由中国人自己来办,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控制,成为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我国的宗教团体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下,实行自治、自养、自传。

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并不排斥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或宗教人士进行交往。对出于宗教感情的外来援助、捐赠等只要不附带干涉我国内部事务包括宗教事务的条件,宗教组织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