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是不是保险,网络互助保险平台跟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

2020-11-22 06:31:27 字数 5442 阅读 3034

1楼:匿名用户

网络互助是不是保险?这个话题,其实在很早前就有专业的行业奠基人,壁虎互助的ceo出来解释过这个问题。网络互助不是保险,网络互助只是社保和商业保险的补充,属于是大家共同抱团所形成的一种互助模式

网络互助是不是保险

2楼:abc保险网

网络互助是互助保险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当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的一个变体,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虽然保监会在去年已经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各种规定基本是按照国外的相互保险模式来定的。但牌照迟迟没有发。

而国内的一些先行者又担心错过机会,所以经过改良,以网络互助的名义开始探索。除了没有牌照,没有注册保险公司之外,他们的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面向大众,而不是同类人群。这样扩大了用户群体,有利于快速积攒用户,但失去了同类人群的特点;

第二:不预收费,或者小额预收费,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缴费。这样降低了获客门槛,但拉来的用户的后续付费意愿和留存率会降低;

第三:保障标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为主,这两个是相对比较标准化的,有利于互助平台做风控。但还没有发挥出互助保险保障灵活的特点。

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虽然现在还在起步阶段,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但依然非常看好网络互助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和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他可以覆盖到很多现在还没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又需要保障的人群。同心社,是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网络互助保险平台,传统互助平台基础上,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为大众搭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的开放性互助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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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保险平台跟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

3楼:小米朵

网络互助是互助保险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当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的一个变体,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虽然保监会在去年已经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各种规定基本是按照国外的相互保险模式来定的。但牌照迟迟没有发。

而国内的一些先行者又担心错过机会,所以经过改良,以网络互助的名义开始探索。除了没有牌照,没有注册保险公司之外,他们的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面向大众,而不是同类人群。这样扩大了用户群体,有利于快速积攒用户,但失去了同类人群的特点;

第二:不预收费,或者小额预收费,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缴费。这样降低了获客门槛,但拉来的用户的后续付费意愿和留存率会降低;

第三:保障标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为主,这两个是相对比较标准化的,有利于互助平台做风控。但还没有发挥出互助保险保障灵活的特点。

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虽然现在还在起步阶段,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但依然非常看好网络互助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和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他可以覆盖到很多现在还没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又需要保障的人群。同心社,是国内首个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网络互助保险平台,传统互助平台基础上,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为大众搭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的开放性互助信息服务平台。

4楼:苏几

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办主体不同

商业保险的承办者是企业法人,它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讲求经济效益的商业行为。

互助保险的承办人是社团法人,它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主要讲求社会效益的团体行为。

二,指导法规不同

商业保险是一种常规式的企业行为,它的知道思想是保险法规,只要在法规的允许范围内,**不干预,商业保险机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互助保险的指导思想是参保会员的公约,虽然它也可以上升为法规,但是它在操作上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机动,操作中充满了风险爱心的道德力量和浓厚的人情味。

三,金融运作不同

商业保险是把保单做为商品**,商业保险公司与投保者之间是契约关系,保险主体仅从投保者那获得资金,通过运作追求利润,亏损时国家财政没有补贴义务。

互助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于参保者,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可以赞助,金融运用的亏损由参保者共同承担,如有盈余也全部返还施惠于参保者,参保者与主办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主办者从道义上来说是义务的、非获利的自愿行为。

四,所起的作用不同

商业保险是依据投保者的个人意愿而进行的一种追求回报的投资行为,险种可随着投保者支付能力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但无论如何,商业保险总是起着一种“锦上添花”的作用。

互助保险依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自愿原则,开展灵活多样的保险个各具特色的险种。保费、保期、赔付条件可由参保者共同决议,因此互助保险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三者之间互相独立、互不代替,共同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5楼:喵喵保

区别非常大,首先,互助平台的保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合法的,也就是说,缴交的互助金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其次,互助平台的保险是不能与商业保险想类比的,它更像是一种“变相集资”的类型,且没有相应合同保护,用户权益得不到保证!要买保险还是走正规渠道,互助平台风险性非常大,没有法律保护,作为普通用户来说不可轻易相信。

网络互助保险是什么?

6楼:contine丶椏尒

网络互助是真的,但是存在一些风险

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由该**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豺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风险一:保监会认为,如果由于不了解“9元”车险背后的运作模式,部分消费者可能被“夸克联盟”所宣传的“超低价”、“产品创新”等口号所吸引,并误以为它是保险机构,所推销的是保险产品, 从而可能对正规的保险市场和规范的车险经营行为产生误解和排斥。一旦该互联网公司服务不到位或卷款跑路,又可能引发群体事件风险。

风险二:无保险经营及中介资质。2015年初,保监会首次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相互保险组织的成立条件、资金运作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风险三:金管理和可行性也是值得担忧的一个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业内人士认为,类似的“互助计划”收入区区几元钱会费明显无法满足车险赔付之需,其赔付资金**一般可能有两种渠道,一种是依靠持续不断地吸收新会员来扩大资金池,用后期会费满足前期会员的赔付申请;另一种是通过超低**做大客户规模,然后博取新一轮风险投资,将投资款用作赔付。

一旦增员、融资遇到困难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现金流断裂,后期赔付承诺无法兑现,平台关闭的风险就很大。

风险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副教授王萍此前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类互助计划虽然运用了一些保险原理,但其更多的是一种民事互助的契约,体现的是社会公益性质,其运行机制、会员对互助计划保障能力的期待,与保险公司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7楼:匿名用户

网络互助保险其实和互助医疗保险是一个意思,网络互助保险是在网络互助平台上购买保险,就好比我在壁虎互助的平台上,加入了重疾或者意外医疗计划,在保险规定赔付的金额和范围内,如果有一天出险了,公司会答应赔付给我一笔金额,只是这个金额是由很多的会员共同均摊的

网络互助平台是怎么回事?

8楼:匿名用户

网络互助平台:壁虎互助,属于网络互助这类的性质,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定义好风险补偿的规则,预交风险补偿分摊资金,从而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风险损失。

当有人发生风险的时候,采用每个人均摊的形式,从资金池抽出一部分钱来帮助其他的人,从而实现网络互助的目的

9楼:噜啦

网络互助,其实是国外的互助保险(或者叫相互保险)在国内的一个变体。它继承了互助保险的一些模式的特点,比如组织形式、管理办法,也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当前的监管环境做了一些变更。所以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互助保险,二是网络互助。

互助保险,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定义好风险补偿的规则,预交风险补偿分摊资金,从而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风险损失。

这是现代保险的最初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面临巨大劳动风险却无法得到补偿的工人们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互助社,进而逐步演变成相互保险公司的形式。相比于我们日常接触到的像平安保险、人寿保险这样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互助保险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投保人即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所支付的保费要全部用于风险保障,保费资金所产生的收益也贵全体投保人所有。

二是同类人群的同质风险保障,因为有共同点,所以投保人相互之间更加认同,对于互助保险组织或者公司的忠诚度也更高,愿意长期参与。

另一方面,对于商业保险因为不赚钱或风险难以**的风险,像高风险人群(比如大厦清洁工,俗称蜘蛛人),或者不固定的风险(比如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在互助保险模式下,只要全体会员认可,定好规则,就可以运转了。所以说,互助保险不仅是一种靠谱的保障模式,而且对于股份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还能形成有益的补充,覆盖一些特殊的的保障需求。

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互助保险历经400多年的变迁,依然在全球保险市场占有27%的份额,能覆盖将近10亿用户的原因。而其中的佼佼者,像日本较大的寿险公司“日本生命相互保险株式会社”,长期稳居日本寿险公司的首位,其资金规模是日本较大的商业寿险公司“三井生命”的三倍之多,同时还掌管日本的养老金发放。可见相互保险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重要性。

而网络互助,是互助保险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当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的一个变体,是一个阶段性的产物。虽然保监会在去年已经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各种规定基本是按照国外的相互保险模式来定的。但迟迟没有发。

而国内的一些先行者又担心错过机会,所以经过改良,以网络互助的名义开始探索。除了没有,没有注册保险公司之外,他们的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

面向大众,而不是同类人群。这样扩大了用户群体,有利于迅速积攒用户,但失去了同类人群的特点; 二:不预收费,或者小额预收费,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缴费。

这样降低了获客门槛,但拉来的用户的后续付费意愿和留存率会降低; 三:保障标的以重大疾bing和意外伤害为主,这两个是相对比较标准化的,有利于互助平台做风控。但还没有发挥出互助保险保障灵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