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自愿捐献的,哪有什么益处?家人只是知道自己亲人的某个器官还在某个活人身上动着,仅此而已
2楼:匿名用户
一般都是无偿的。。。
我自愿申请死后捐赠器官 能否不通过家人同意
3楼:a小雪姐姐
我也想申请如果意外死亡我愿意捐献全身所有器官,但不知道怎么办理,还有就是这些医生会不会拿去卖**,我只是怕人有不测风云,如果真的不幸英年早逝的话,希望可以给善良的人留点希望
4楼:匿名用户
规定中的第二条的意思是有父母的需要父母的证明。
先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再死吧,比如报答你的母亲,她养你这么大,你就还给她一个心碎吗,至少你要去工作赚钱,报答她对你的爱。你连陌生人都想捐献器官给他,对自己的母亲你好意思什么都不给吗,先赚点钱孝敬她吧,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看你比我还小两岁。
5楼:手机用户
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看到我的回答,我是一个尿毒症患者,急需换肾,但我不希望换你的肾,你说你没有未来 难道我一个尿毒症患者就有未来了吗?而我却在求生,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生命终止的时刻,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但我仍然渴望活着
6楼:匿名用户
我坚决在死后将我的身体可用器官都捐赠出去,但在我有生之年我一定要好好的生活;因为我现在是一个有父母,有弟妹,有爱人,有孩子的人,所以无论我生活的多么幸福与艰辛,我觉得经过我个人的努力,我付出我收获;人生既是最大的快乐了!我愿跟我一样有这个想法的人,既然你都想把死后的事情做好,为什么不先把眼前的事情先做好呢?如果现在让我死去我还真的不太心甘,因为父母恩未报,兄妹情在聚,子女义未尽,还有爱人要面临的孤单。。。。。。
我是一个热爱生命和有责任的人,所以每一个生命都应有它存在的价值!我们都有让它发挥美好光芒的使命!珍惜生命,展现价值!
7楼:匿名用户
捐赠器官是好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你若是救自己一命也一样。生难死易,如果这么年轻就选择死亡是懦夫的行为。没有人不会死,所以死是唯一不用着急的事。
等到老天让你死的时候,再捐出你的器官,这样才算是死得其所
人死后捐赠器官有何意义
8楼:专拣米粒
捐赠器官的意义:
把逝者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逝者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
遗体的解剖对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发展的影响也很大。中国因为观念问题,还不是很能深入人心。捐献的器官究竟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综合来看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社会以及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器官捐献是免费的,受捐者使用器官可是收费的,不过国家规定不能收取使用器官的费用,可以收取的费用有:捐献器官存储、运输的费用;植入器官的手术费用;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药费、耗材费以及其他费用。
9楼:团长是
器官捐献的意义: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器官衰竭患者,而仅有约1万名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还有大量患者等待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开展器官捐献是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亟待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社会以及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的遗体的解剖和其他利用,对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发展关系很大。可惜由于种种旧思想的影响,在中国至今还很不流行,致使大量有用之物弃于无用之地,深为可惜。现在医学界和其他方面的先进人士已为遗体利用作出榜样,但究竟还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遗体利用方面很广,包括病理解剖、制作标本、教学人体解剖、向病人移植所必需的尚属健全的组织,等等。
扩展资料:
器官捐赠需要的手续
1、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我们会将您的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为您保密。
2、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等问题,向家属确认捐献的意向以及评价潜在捐献者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及是否处于待捐状态等。
3、确认捐献
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4、器官获取:
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所在医院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5、器官分配:
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分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其公正、公平。
6、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8、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
10楼:大超love雪子
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逝者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
扩展资料
捐赠条件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捐赠范围:
细胞捐赠
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组织捐赠
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这些组织包括:**、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器官捐赠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方法**。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11楼:匿名用户
亲,人终会有一死,但是对于非年老之时就去世的人愿意捐赠自己的器官,就可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以及部分的身体功能等作用,同时也相当于生命在别人身上得以延续。是一种无私的伟大精神的传承。
12楼:真的想退出了
这样的意义在于
可以让一些需要器官的人获得救助
用另一种方式让用器官的人替代捐献的人活着
所以这才是最重要的
13楼:多骄傲啊
很想死后捐献,但是医院会用****给需要的人,这样我很不喜欢
14楼:匿名用户
捐献的器官有可能挽救一条生命。
关于捐赠器官:
1、捐赠器官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2、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
3、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
捐赠条件:
1、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2、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3、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4、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如果签了死后器官内脏捐献,会以签字人的亲属,朋友等人做优先适配权吗? 50
15楼:农村土地流转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可以看出这里分了两类
一个是自己申请的,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个当然不需要家属签字了。
另一个就是死后由直系亲属申请的器官捐献,这个当然需要家属的确认了。
器官捐献死亡会有补偿吗
16楼:墨陌沫默漠末
器官捐献死亡是无偿的。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2012年11月22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正在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