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年休假中累计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2020-11-20 10:20:15 字数 5286 阅读 7517

1楼:白羊鍥峗妲戔櫅

我是1997年一月分参加工作的,现在要发放2016年年休假钱,会计说应该按19年工作年限算,这么算正确吗?

请问如何确定“累计工作年限”?

2楼:人偶祭祀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因此,累计工作年限,应当理解为是指员工的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仅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楼:法邦网专家

实际工作中应当是从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

年假所说的累计是说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年限都算还是在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

4楼:baby无知的蚂蚁

年假中的累计工龄是指员工从工作开始的计算的一般工龄。并非本企业工龄。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用同时需强调“连续工作”必须是无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工作日不能间断,否则不适用该款规定。

5楼:朗山律师

楼主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由此可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6楼:匿名用户

不是的,年假所说的累计是指从参加工作起的工作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

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其他规定:

1、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2、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7楼:和家园里金苹果

劳动法没有限制在同一单位。

现已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用的是“累计”工作……也就是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单位,包括可能换了几个单位工作累积的年限,两种情形都包括。

“累计”和“连续”不一样的是,累计是中间允许间断,是各个时间段相加,累计工作已满1年就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起,无论他是在同一单位或者在不同单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时间累计相加,中间也许有间断,都没有关系,满了1年就可以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在带薪休假中的累计工作年限的规定

8楼:新职教育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员工每年究竟享受几天的带薪年休假,是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称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员工的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仅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理解为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年休假天数,该理解是明显违反了以上强制性规定的。

9楼:匿名用户

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所以,以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年限是不能合并计算的。

10楼:匿名用户

在带薪休假中所谓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和以前工作年限挂钩.按照现在所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年休假中累计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11楼:康秦瑀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称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员工的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仅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理解为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年休假天数,该理解是明显违反了以上强制性规定的。

12楼:

所谓累计工作年限即社会工龄,指员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工作时间,不单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还包括员工之前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且中间允许有间断,现在通常的认定标准是社保缴费记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拓展资料:

一、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

二、带薪年假天数与工龄挂钩

满足享受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后,每个职工具体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如何确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三、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带薪年假的休假安排规定

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于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

13楼:基佬之魂uy鰛

虽然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年休假时间的长短是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他想咨询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认定?有没有有效的法律解释?因为,他认为这直接关系到他在现用人单位享受年休假时间的长短。

就杨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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