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子女与父母双方家庭成员关系

2020-11-19 14:16:42 字数 6552 阅读 3327

1楼:西林涂鸦

这个重要吗,第一人家不会给你拿抚养费,第二人家也不想见丈夫和前妻的孩子。

离婚后子女算是家庭成员

2楼:李建成律师

成员,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子女和父母的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3楼:清泉

应该是的,因为法律意义上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

父母离婚,孩子家庭成员关系怎么写

4楼:柯豫淑芬睿

亲属关系公证

一、亲属关系公证

是指有涉外业务权的公证处(你可以打**先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证处是否有此权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入境签证,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申请减免税收、申请劳工**赔偿、领取抚恤金等事项。

二、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证明的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及申请人与关系人的相互称谓。无论是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给予公证证明,如当事人要求办理表兄弟姐妹公证,只要能查证属实,就可以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件。

3.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4.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有关来往书信等。

5.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结婚证等。(你的父母已离婚,应当有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文书)

6.经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注意事项:

1.亲属之间的称谓应准确,应当使用我国法定的统一称谓,辈分均应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证员应审查亲属关系产生的真实性、合法性,以防申请人利用虚假的“亲属关系”为名,骗取公证书,达到出国的目的。

3.对用于继承目的亲属关系公证,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关系人无论是否死亡,均应列入公证书中,并应了解被继承的财产状况,生前有无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及法定继承人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谈话笔录。

4.亲属关系证书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为一些国家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

5.注意使用国(地区)的有关法律规定。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要求赴该国自费留学的我国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经查证属实后,应依法证明当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点。再例如,澳大利亚对于子女在澳大利亚,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澳方要求需载明“申请人只有以上几个子女”,公证处应据实出具。

父母离异该怎么样填写家庭成员关系

5楼:動仗名義

父母离异,并不影响小孩与父母的关系。父亲还是父亲,母亲还是母亲。

如果你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这一方带着你重新结婚了。你就要按新的父母关系填写。比如继父或继母。

6楼:匿名用户

总觉得现在离异家庭的孩子,无论在升学、招聘填写简历时,都会遇到父、母这一栏如何填写的尴尬。这说明了有关人事部门没有与时俱进,对这方面情况的研究,统一填写的规定。

父母离异后,子女对父母赡养问题

7楼:a窈窕梅子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应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不会被抛弃和免除。

现行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辅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

现行婚烟法第21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5年新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帮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18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侯老年人。

第20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8楼:小君律师

我来替你解答:

你可以每月给点生活费你父亲,算是对他的赡养费用,法律上说,如果你后妈嫁过来的时候你还未成年(一般这个是很好取证的),而你后来又和你爸爸一起生活,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定你父曾经抚养过你(至于中间有没有欺负,只要你当初没有告他虐待并胜诉,欺负你的事实就不算你不赡养他的理由),法律规定,他照顾过你的生活,你就有赡养义务。

至于怎么赡养要看你们的实际情况,比如他现在47岁,按理说还未到退休年龄,是不需要赡养的,但假设她现在瘫痪在床,没有经济收入和自理能力,那你就需要赡养了。另一方面就算告上法庭判的金额也不会特别高,看你们当地的消费水平了,反正法律没有要求子女要保证父母高消费的规定。

你不需要对你父亲和后母的孩子负责的。

你不需要他随叫随到,你有你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不由他人支配如他再骚扰,把他威胁你和家人的话录下来,报警断绝关系这恐怕不行,就算你断绝关系,可是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赡养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脱离关系可以向你父亲住所地的法院申请,法律上他永远是你的父亲。你必须要抚养他。

父母当时也会有自己的苦衷,人谁这一辈子不会犯错。包容是你现在要做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9楼:匿名用户

没办法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

10楼:谬赞席英秀

父母离异,不影响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条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离异是父母自己的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因父母离异而终止赡养义务。

我想咨询一下老师,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就是两个家庭成员,出国签证这样复杂性怎么填写?

11楼:匿名用户

其实也不复杂。首先是填写签证申请表,按**的要求填写就行了。不同的国家,签证申请表的格式内容都不一样。

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内容,填写要求都是很明确的。所以简单说就是让填什么就填什么,如实填写,不要隐瞒,也不要画蛇添足。

还有就是给小孩办理亲子关系公证(如果需要的话),使馆方面也会有很明确的公证内容要求,比如必须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都是谁,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一起申请签证,那必须要有该方同意另一方单独带孩子出国的证明,等等。总之还是那句话,要什么就办什么就行了。

12楼:

出境时候中国边防是不会要父亲授权之类的。但出境前,办理目的地国家签证的时候

,仍然有需要父亲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做公证(有些国家还要求去当地外事办公室做认证)才可以。

首先,如果是旅游为目的,例如去东南亚等国家(泰国、柬埔寨等)旅游,办理签证的时候,不要求“父亲同意”,只要送您和孩子的护照去办签证就行。在中国出境的时候,边防只要核对有目的地签证就放行。

但是,如果是去日本、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于只由父母一方带未成年儿童办理签证,就需要做两个公证,一是小孩的出生公证(带出生证明原件),以及父亲同意的授权书公证了。“单亲”的原因是离异的话,即使目前拥有完全抚养权,但仍然需要小孩父亲出具授权书,并去做公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即使夫妻离婚,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仍旧有效。

委托书公证需要未去的那方(父亲)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并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比如说,如果是母亲带孩子出国旅游,在该委托书中需要表明如下内容:第一,丈夫同意妻子带小孩出国旅游;第二,丈夫委托妻子在孩子出国旅游期间行使其对孩子的监护权。

即使双方已离婚,其中一方带孩子出游,也必须办理这类委托公证。即使提供完全抚养权和离婚证,这个仍然要做的。

如果出生证明上没有父亲信息,这种单亲情况可以不由父亲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公证,可以由母亲携带本人证件及小孩的出生证明去。

离婚后孩子归我但是否属于前夫家的家庭成员,现在前夫家在处理析产问题(大家庭)

13楼:上海笙铭律师

即使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但不影响孩子和你前夫及其家庭成员的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机关干部信息采集表中,家庭成员关系中是否要写上子女

14楼:青萍之末

应当写上子女信息。

虽然离婚了,孩子归对方抚养,但法律上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在家庭成员关系表中不填写信息,将来被发现,有可能会认定是欺骗组织,有害无利。

【过来人请进】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应该怎么做?

15楼:慕容子鱼

感谢你的信任,在此我将我的想法跟你交流一下,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

1、父母离异,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事。但像你说,他们多年来感情不好,婚姻生活也不幸福。这样在一起也是互相折磨。

如果通过努力还不能继续在一起,那也只能离婚了。你要做的首先是理智面对这个现实。既不要觉得他们离婚对你会是一种不好的影响,也要快些适应这种新的家庭关系。

做好自己的事,最重要。当然我们都希望父母幸福,有个完整的家。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想别的也没有用。

再说父母也不能陪我们一辈子。我们的事要靠自己。他们只要选择一种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可以了。

做为子女的要照顾到他们防异后的各自的心理。

2、说到心态,就应该是平和的。你急不得,也不能有什么怨恨。他们自己也是痛苦的,不得已才这样。

但毕竟你是他们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亲情还是在的。我建议你对父母都要像以前一样的好,他们虽然离了,但你跟他们各自的亲情还在,你要做好孩子应该做的。关心他们啊,赡养他们什么的。

当然这也要看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3、逢年过节,如果能聚就聚,要看彼此离了以后到没到不想往来的程度,还是能够比较平静地相处。看实际情况。不能也不要勉强。

4、这事跟其他亲戚关系就不大了,你不要想太多,给自己压力太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觉得抬不起头,是丢人的事;也不要刻意解释或者掩饰。自然而然就好,说白了这不还是你们自己的家事,用不着跟亲戚讲太多。

如果是他们察觉了询问了,或者是出于关心的动机得知了,也就顺其自然即可。

5、亲戚如果不知情,没必要主动告诉。如果有人问,只是打听事儿,不必告诉;出于真正的关心则另当别论。

6、现实地说,涉及婚姻时,对方可能会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说白了,这也是你父母的问题,或者是外因。你的婚恋问题主要还要看你自己,彼此相中的感情,才是真心的。

对方如果只因为你父母离婚而对你有成见,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你去选择。

7、如果说会有什么问题的话,我现在也只能猜 测。我不知道你父母离婚的主因是什么。其实在这个年纪上,如果不是实在不能迁就,一般人也不会离婚的。

离了再找也未必就完全满意。他们虽然离了,但是年过半百的岁数其实也是很容易孤单的。一种可能是他们矛盾如果不太激烈,有可能会考虑复婚,如果有这个可能你不妨撮合一下;另一种可能是无论如何也没戏了,这样可能他们会重新选择伴侣。

这时侯你其实也应该看开。你是独立人了,他们也是独立人,你不要可行要求父母什么,要尊重他们的意见;你也一样,工作了,将来也要有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对自己负责最重要。

父母只要生活得开心,或者相对开心,就可以了。 不可强求。如果再婚,你也不可以有意见,这都是很正常的,大家都是**了,你这个事情要考虑成熟。

至于说别的,我觉得这事对你影响挺大。我要告诉你的不是不要太放在心上。他们离不离,你都要为自己的生活打拼,靠自己的努力创造自己的生活。

心态放平稳,考虑事情成熟些,多从父母角度考虑,学会平和;从自己角度考虑,要努力好好生活。我能想到的大致如此,如有问题可再联系。希望你好好地过好每一天,生活很美好,别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