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韵玥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狗为了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一尝的结了婚,恐怕那时侯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在见的影子了。
2楼:八棵松
狗为了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一尝的结了婚,恐怕那时侯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在见的影子了。
围城精彩片段摘抄
3楼:匿名用户
韩学愈撒他的谎,并非跟自己同谋,但有了他,似乎自己的欺骗减轻了罪名。当然新添上一种不快意,可是这种不快意是透风的,见得天日的,不比买文凭的事像**迹灭的尸首,对自己都要遮掩得一丝不露。撒谎骗人该像韩学愈那样才行,要有勇气坚持到底。
自己太不成了,撒了谎还要讲良心,真是大傻瓜。假如索性大胆老脸,至少高松年的欺负就可以避免。老实人吃的亏,**被揭破的耻辱,这两种相反的痛苦,自己居然一箭双雕地兼备了。
——《围城》
求《巴黎圣母院》中著名片段,要写摘抄
4楼:╒銪┿譩思×吗
对卡西莫多的描写:
大家急忙向小教堂涌去,有人把这位真 福的狂人教皇高举着抬了出来。这时,大家一看,惊讶得无以复加,叹为观止:原来这副怪相竟然是他的真面目!
更恰当地说,他整个人就是一副怪相。一个大脑袋,红
棕色头发竖起;两个肩膀之间耸着一个偌大的驼背,与其相对应的是前面鸡胸隆凸;大腿与小腿,七扭八歪,不成个架势,两腿之间只有膝盖才能勉强并拢,从正面看去,活像两把月牙形的大镰刀,只有刀把接合在一起;宽大的脚板,巨大无比的手掌;而且,这样一个畸形的身躯,却有着一种难以描状的可怕体态:精力充沛,矫健敏捷,勇气非凡。
力与美,均来自和谐,这是永恒的法则使然,但这是例外,例外得离奇!这就是狂人们刚刚选中的教皇。
爱情是什么?
是一道神奇的加法:一个思念加上一个思念,就能变成十五的月亮。
是一轮非凡的听力: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也能听到彼此的激动的心跳。
是一串美妙的语言:可以是柔情似水,如同烟波,也可以风风火火,惊天动地。
是一把牢固的锁:它把亲密恋人如情如语的话,锁进记忆的梦里。
是一种特等的信函:装在里面的是一个甜甜的吻,寄出去的是一个亲亲的问候。
很难形容他在那些钟乐齐奏的日子里享有的那种欢乐。每当副主教放开他,向他说“去吧”的时候,他爬上钟楼的螺旋梯比别人下来还快。他气喘吁吁地跑进放那口大钟的房间,沉思地、爱抚地向那口大钟凝视了一会,接着就温柔地向它说话,用手拍拍它,好像对待一匹就要开始一次长途驰骋的好马,他对那口钟即将开始的辛劳表示怜惜。
这样抚慰了一番之后,他便吼叫一声,召唤下一层楼里其余的钟开始行动,它们都在粗绳上挂着。绞盘响了,巨大的圆形金属物就慢慢晃动起来。“哇!
”他忽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和大叫,这时钟的动荡越来越快,当大钟的摇摆到了一个更大的幅度时,伽西莫多的眼睛也就睁得更大更亮。最后大合奏开始了,整座钟塔都在震动,木架、铅板、石块,全都同时咆哮起来,从底层的木桩一直响到塔顶的栏杆。于是伽西莫多快乐得嘴里冒出白沫,走过来又走过去,从头到脚都同钟塔一起战栗。
那口大钟开放了,疯狂了,把它巨大的铜喉咙向钟塔的左右两廊晃动,发出一阵暴风雨般的奏鸣,四里之外都能听到,伽西莫多在那张开的喉咙跟前,随着钟的来回摆动蹲下去又站起来,他吸着它那令人惊讶的气息,一会儿看看离他二百法尺以下的那个深处,一会儿望望那每分钟都在他耳朵里震响的巨大的铜舌,那是他惟一听得见的话语,惟一能扰乱他那绝对寂静的心灵的声音,他在那里把自己舒来,就像鸟儿在阳光里翅膀一样。钟的狂热突然感染了他,他的眼光变得非常奇特,像蜘蛛守候虫豸一般,他等钟荡回来的时候一下子扑上去吊在钟上,于是他在空中高悬,同钟一道拼命地摇来荡去,抓住那空中怪物的两只耳朵,双膝靠着它,双脚踏着它,用自己身体的重量使那口钟摇荡得加倍的快。这时那座钟塔震动起来了,他呢,吼叫着,磨着牙齿,他的头发根根直竖,胸膛里发出拉风箱一般的响声,眼睛里射出光芒,那口古怪的大钟就在他下面喘息地嘶鸣,于是,那既不是圣母院的钟也不是伽西莫多了,却成了一个梦境,一股旋风,一阵暴雨,一种在喧嚣之上的昏晕,成了一个紧抓住飞行物体的幽灵,一个半身是人半身是钟的怪物,一个附在大铜怪身上的阿斯朵甫。
他想像她或许又回来了,一位仁慈的天使一定把她带回来了,这小屋子这么沉静,这么稳固,这么可爱,不会没有她在里面的,他不敢向前再走一步,唯恐他的幻想破灭。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是的,她也许还在睡觉,或者在祈告。
不要去惊动她。”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的,
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
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很辛苦啊我~lz
不够20 可以从中间拆分来抄…话说我以前就这么干
5楼:仰望
一, 爱斯美拉达的爱情观
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
但是爱斯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
”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在**中“丑”的化身的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这位天使一样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雨果先生在**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二, 弗比斯的爱情观
弗比斯是皇家卫队队长,长得又一表人才,英俊潇洒,整天周旋在上流社会之间,是富家小姐理想的白马王子。聪明的弗比斯非常善于利用他的有效资源,他选择了拥有丰富嫁妆的表妹百合花做未婚妻,同时又去追逐爱斯美拉达的美色。从他的身上,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当今社会的那些聪明的男人的身影,他们长袖善舞,“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弗比斯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只爱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却丝毫也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爱斯美拉达是以**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可是弗比斯在接受**中从医院逃出来后,为了不使自己的丑行暴露,竟然不去指证真正的**,以解救爱斯美拉达的生命。生活中这样的伪君子并不在少数,虽然他们平时很善于谈情说爱,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天花乱坠,但一到关键时刻,爱情对他们来说便立刻变得一分不值,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懂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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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忆桃园 内容提要 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 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 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是有考据癖的人也当然不肯错过索隐的杨会 放弃附会的权利的。 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