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靠道德超好说,举例说说外国和中国的例子,再说什么道德是天呀武系的,哈哈,求采纳呀
2楼:匿名用户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所以法律本身也有道德的特征.
3楼:匿名用户
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5页、也求采纳,哈哈
[辩论赛中,论题为: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我方观点为法律,如何论证?想要一辩论词。 100
4楼:净5土
心想,得多无聊,才去想这个啊!不过,楼主的观点,可以参考美国的国情。用现实中的问题衬托。观点的高大上。
5楼:匿名用户
现今社会还是要法律,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素质
维护社会秩序靠法律还是道德的辩论赛,我是道德方的三辩,求我方攻辩时提的问题和我方依据,复制的就算了!
6楼:匿名用户
1,:如果出现突发事件而法律执行者不足以形成威慑的情况下,又不知道那时候会有支援,这个时候你靠法律是不是很无力?但是大家道德在一定的高度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让事情很好解决?
2:如果法律凌驾与道德至上,以至于道德崩溃,那么真正能确保整个文明得到正常运转的条件只有《1983》上所用的方式了,那么这种世界是对方喜闻乐见的吗?
你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对辩论赛只有听的经历,没有确切的研究过,所以有什么不足的自己可以改正一下。完全手打。
关于维护社会秩序主要依靠法律还是道德的辩论赛的资料。我方观点是道德…各位大侠帮帮忙…下星期就要用了
7楼:匿名用户
首先明确法律和道德各自的含义。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
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
其次是2者之间的关系,明确维护社会秩序需要法律与道德。因为你的辩题是更需要啊,所以2者都需要,只是比较而言更需要法律。你在论述的过程自己也要注意别老是说没有法律怎样怎样没有道德怎么怎么,记得辩题是更需要,这里就必须先承认2者都存在的时候谁是被更需要的,而不是争论谁比谁更应该存在。
这两方面你可以上网查到很多资料。
最后就是论述为什么比起道德更需要法律。
这里就要深入论述两者的区别。什么法律的强制性是道德无法比拟的,这方面你也可以上网找关于法律强制性的资料;还有法律的其他一系列优点啊,如可**性,严厉性和国家强制性等都是道德不可比及的。
其实你方的观点很有利。
最后就是需要知道法律有滞后性等缺点。然后对方以此证明己方观点的时候你可以承认法律的这些缺点,因为道德本来就是用来弥补法律的这些不足啊,但是道德可以弥补法律的这些不足不代表可以代替法律的功能啊,维护社会秩序还是需要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
例子的话,说明更需要法律的例子你可以上网找些案例是法律和道德矛盾的,而按法律来做更加能让社会秩序稳定的。例如为了救患病的母亲儿子去抢劫银行的案例,我记得有过这样的真实案例的,你找找看。儿子为救母亲去抢劫是合符道德要求的,但是在法律来说是不合法的是受惩罚的,因为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困境,如果每个人都用这样的方法解决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毫无秩序可言。
反正类似这些吧!案例是蛮好找的。
ps希望帮到你吧!
8楼:凌枫梦魂
《论语为政》说:“见义不为,无勇也。”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甚至不顾个人安危,这是一种大义。
《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标准。
见义勇为在道德范畴内,属于理想的道德,具有更高的道德层次和思想基础,具有现实意义。有地方**专门为此作出界定:“见义勇为是指不负特定职责的公民,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利益,置个人的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
在学术界,有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表述为:为了使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利益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做出合乎正义的行为”。有学者从正义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应是指公民为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遭受侵害,奋不顾身,勇敢地做出的正义行动”。
也有学者从更行政法的角度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是行政协助行为。一方面是因为见义勇为者在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或自然灾害的损害时,没有对其进行维护的义务。
另一方面,国家有义务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孔子云:“见义不为,无勇也。”就是讲,看到合乎道义、值得去做的事情就要去做,如果不愿意去做,就谈不上有什么勇敢。
可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提倡的道德行为标准。这种传统美德历来就是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又焕发出了新的时代风采。
我们欣喜地看到,一批又一批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和先进个人,面对生与死的选择,临危不惧,挺身而出。面对持刀**的歹徒毫不退缩的英雄战士徐洪刚、以柔弱女子之躯挡住恶徒杀人屠刀的“钢铁女英雄”白雪洁、勇斗歹徒壮烈牺牲的下岗工人周光裕、抢救落水儿童的呼和浩特“1214”英雄群体以及达州宣汉清溪井喷井现场的“干部往生死线上冲,群众往安全地带撤”的感人事迹等等。这些来自不同战线、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普通工人、农民、解放军、学生、党员干部,用青春、热血和生命奏响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
“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社会对这种行为都是大力提倡和认同的。在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国家法律和**的政策都不同程度的规定了对“见义勇为”者实施保护。四川省于2000年5月,通过了《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使“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以法律形式彰显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见义勇为”是自古以来广为国人所崇尚的一种观点,孔子最早提出了“义”。那么,什么是“义”?“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
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道德范畴应该是大众公认的,是一种社会标准,大家都去遵守,统治者也为社会稳定而去引导人们去遵守这种道德,假如有人违背了这种标准,会受到公众、社会的谴责,所以“见义勇为”受到人们的尊重,为了“义”,有的人甚至不顾生命,这就是孟子说的:“舍生而取义”。
两岁的佛山女童小悦悦事件, 先后被两辆肇事车三次碾压,在肇事车逃逸后,十八名经过的路人均对躺在血泊里的孩子视而不见。终于,一位拾荒老太发现了小悦悦,把她抱到路边并找到其家长。有道是:
“人之初,性本善”,一位拾荒老人出手救了小悦悦,原因很简单:她没有多少知识,不知道少部分人的反道德说辞,她也许更不知道彭宇和许云鹤们的遭遇,无知者无畏,无知反而保护了人之为人的良知,这是她率真的体现;她如果看到小企鹅被贼鸥残杀,她也一定会出手相救;她不会用科学的思维,认为这是一种自然规律,是天经地义的,也不会认为这是符合科学而无动于衷的。现代知识从根本上说不等于良知,这十八人没救小悦悦,与科学家不救小企鹅不可同日而语,他们想的肯定很多,他们之中也许急于谈生意,也许晚了和恋人相约,更可能想到了彭宇、许云鹤……
( 案例说明:〖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在路上跌到的徐寿兰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寿兰股骨 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徐寿兰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自称是乐于助人,怎么反倒被指成是肇事者,拒绝了老人的要求。
后在各种调解失败后,于2007年 1月4日在鼓楼区 法院提出
〖许云鹤案〗: 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
我们不能忽略了一点是人皆有良心,电视主持人崔永元说得好,他说如果我们这一代不主动扶倒下的老人,我们老了,下一代就会主动推我们倒下。正因为制度的缺陷和正在完善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现象,道德才尤显珍贵和重要,也惟有借助这一道德力量,人们才能积聚出制度变革的力量。对冷漠、自私的道德谴责,才能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从而促进制度的完善,直至成为合理的制度。
两千六百多年前的政治家、军事家管仲名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道德是一种自律的行为,物质生活的丰富发达并不总是带来道德高尚的人民和文明的社会。道德需要我们每个人内心拥有一种神圣的纯洁的心!
9楼:小龙来啦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社会问题不能用道德解决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法律。
10楼:百度用户
我方用的是法律 采纳吧 这样好像不好吧 不然...
11楼:0安默轩
我也在找,不好意思了
辩论赛 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来维持还是主要靠法律还维持?
12楼:匿名用户
正方不好辩抄:你们必须抓住:1恶法所形bai成的秩序不是良好的社du会秩序。
——比如,二战期zhi间德国dao**犹太人颁布的法律是恶法形成了**的社会秩序,法律不是万能的来应对对方提出的西方法治社会2中国有乡土社会,老百姓不愿意将纠纷涉及诉讼。秋菊打官司的说法不是法律。
13楼:匿名用户
道德是基础,法律是底线
道德是全民的,法律是个别的
道德源于自愿,法律源于强制
道德改变社会,法律约束社会
道德是内在的,法律是外在的
道德形于先,法律形于后
辩论赛社会秩序的维系是靠法律还是靠道德?
14楼:宏聚变
正方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法律
反方 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
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也就是说国家主要靠法律来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协调运行。
第一,法律和道德各司其职,日月同辉、道德分善恶,辨美丑,告诉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法律定规则划界限,更告诉人们如何去做。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
讲道德可以改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可以说,道德与社会风尚息息相关,而法律与社会秩序唇齿相依。
第二,法律作为他律和自律的统一,(法律的作用:评价作用 最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既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法不仅具有判断行为合法与否的作用,而且由于法是建立在道德、理性之上的,所以也能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善良的,正确的还是**的、错误的。
发通过这种评价,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首先我必须指出对方所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是现代社会主要标志之
一、第二法律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要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
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活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会的灾难。
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
第二,道德是法律的内涵。从《汉穆拉比法典》到《大清律例》,从《唐律疏议》到方今各国的宪法,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无不与其,各自的道德体系密切相关,而法律最重要的精神——正义与公平,正是道德所确立的人类社会水恒主题。我方并不否认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中法律的作用,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无法左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那又如何产生代表正义的法律?
又怎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不能配合道德的提高与深化,就算它具备各种经典的条文,也终将被废弃。德国希特勒也曾主张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但没有起码的人性与道德,导致30年代德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