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宝通有几种,顺治通宝有几种

2020-11-28 15:43:42 字数 4810 阅读 3068

1楼:匿名用户

顺治通宝是清世祖顺治年间(1644-1661年)所铸钱。顺治元年,在北京于工部、户部开设宝源局、宝泉局铸币,后随着天下统一,在各地开设钱局,钱币上用楷书写着“顺治通宝”。顺治通宝的成分红铜七成,白铜三成。

一千铜钱称为一串。顺治通宝重初定位每文一钱,后改为一钱二分、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顺治通宝的币型未能统一,按照背文可分为五种,也就是“顺治五式”。

顺治年间为了稳定经济前后进行了五次改制,最终取得成功;确立了清代的货币体系。随着五次改制同时产生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闻名于世,史称“顺治五式”。

顺治四式-满文宝泉、宝源钱

一、顺治一式又名顺治仿古式(仿明钱式),顺治五式中最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占据北京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成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皆为光背无文。

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的需要,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

二、顺治二式又名顺治单字记局式,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1645―1653年),其形式类似于唐代的会昌开园:钱背由一个单一汉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类)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

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

有的钱局开铸时间短,开铸不久即停铸,所以有的记局记地钱数量很少,其中“延”、“宣”、“蓟”,存世甚少,极为罕见。

三、顺治三式又名顺治“一厘”式,是继顺治一式、二式之后铸造的第三类顺治钱形式。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一千厘准银一两),可直接与官银兑换,故称其为计银一厘式。

史料记载顺治一厘式共有十九局开铸,分别有:户一厘、工一厘、蓟一厘、宣一厘、云一厘(密云局)、东一厘、临一厘、原一厘、阳一厘、陕一厘、同一厘、河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云南省局)、荆一厘。各局版式基本固定,变化不大,除原一厘、浙一

顺治五式-满汉式钱

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等南方各局使用较为特殊的面文书法而外,其余各局多数采用了户部铸币的标准面文体系。

四、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完成了从型制上仿造明代制钱到铸造真正意义上的清代钱币的转化过程,在整个中国钱币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五、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从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分别有满汉文: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字,除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仍为满文钱局外,其它各省钱局所铸钱背文都为满汉文钱,共有十二局:

即“临、宁、原、宣、同、江、东、河、蓟、昌、浙、陕。”此种钱式制作较好。铸量最多,存世也较多。

顺治通宝有几种

2楼:blackpink_罗捷

按背文和铸行阶段可分为五式。

1、顺治一式:

第一式为“仿古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顺治十七年停止使用并**。包括光背、背符号、背纪值三类,其中纪值类有背“一”、“二”与“十·一两”仿明天启大钱试铸品,背符号类有背星、背圈等。

由于仿古式顺治钱从形制、铸造工艺等方面均具有很明显的明朝铸币的特点,故称其为“仿古式”。又因为钱背无纪钱局文字,也称为“无纪局”式,是清朝入关后铸行的唯一一种无纪局标识的制钱。

2、顺治二式:

第二式为 “单汉字纪局式”,该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十年(1644~1653),钱背以单个汉字标示铸造钱局简称,先后有右单字、穿左单字及穿上汉字几类。

由于顺治早期铸钱局众多,故钱背纪局文字较为丰富,共发现十九个钱局,三十一种背文,分别为:右户、上户、右工、上工、右宣、上宣、右临、上临、右延、左延、右云、右同、右蓟、上蓟、右原、上原、右阳、上阳、右河、上河、右浙、上浙、右东、上东、右荆、上荆、上宁、上昌、上襄、上福、上新。

其中:上工、上新未正式发行,仅见数枚样钱,背右延字钱较为罕见,背上延字钱未见真品。旧谱记载背右昌、右宁、上陕、右陕等品种实不存在。

顺治十七年仿古式与单汉字纪局式顺治钱一并停用,并被收兑销毁。

《清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考》;“国初,尚仍其制,嗣后有铸汉文,户工字及各省镇地名一字,于钱幕之上,或钱幕之右者,皆顺治十年以前之制。”说明仿古式与“单汉字式”为顺治钱的早期形式。

3、顺治三式:

第三式为“一厘”式,钱背穿右以一单汉字标示铸局,穿左书写“一厘”二字。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

4、顺治四式:

第四式为背“满文”式,钱背书写满文“宝泉”或“宝源”分列穿左右。顺治十四年(1657),户部题准各省铸局一律停铸,仅由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铸背满文局名钱。

《清史稿食货五》记载:“顺治十四年,直省局钱不精,私铸乘之,卒壅不行,悉罢铸,专任宝泉,宝源精造一钱四分重钱,幕用满文,俾私铸,限于作伪,现行钱限三月销毁”

可见由北京户工二局改铸顺治背满文“宝泉”“宝源”重钱是为了达到统一管理防止私铸的目的,也是历史上最重的小平制钱。背“满文”式制钱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钱体大而厚重,钱背铭文改为双满文形式,较之前顺治钱有很大不同。

从这一式开始,清朝制钱在形制从上沿用明朝的时代进入了真正的清钱时代,背满文宝泉、宝源形式的制钱一直延续至清末宣统时期。它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5、顺治五式:

第五式为“满汉文”式,钱背分别以满、汉书写铸钱局简称,分列穿左右。铸行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

据《清朝通志》所载:顺治十七年(1660)户部又重定顺治通宝背文制式,除宝泉局、宝源局续鋳背满文式外,提准重开十五个地方钱局,并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开铸新钱,每文重一钱四分,其背文由穿右省府局汉文局名,穿左为满文局名,故称满汉文式。

3楼:陶心斋主

您的问题,这样的钱币品种,顺治通宝铜钱种类,一般是顺治五式;细化钱局品种比较丰富;具体的价值取决于是否真品!

4楼:sz下雨天

顺治通宝是清世祖顺治年间(1644-1661年)所铸钱。顺治元年,在北京于工部、户部开设宝源局、宝泉局铸币,后随着天下统一,在各地开设钱局,钱币上用楷书写着“顺治通宝”。顺治通宝的成分红铜七成,白铜三成。

一千铜钱称为一串。顺治通宝重初定位每文一钱,后改为一钱二分、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顺治通宝的币型未能统一,按照背文可分为五种,也就是“顺治五式”。

顺治通宝种类:

顺治年间为了稳定经济前后进行了五次改制,最终取得成功;确立了清代的货币体系。随着五次改制同时产生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闻名于世,史称“顺治五式”。

一、顺治一式又名顺治仿古式(仿明钱式),顺治五式中最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占据北京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成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皆为光背无文。

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的需要,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

二、顺治二式又名顺治单字记局式,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1645―1653年),其形式类似于唐代的会昌开园:钱背由一个单一汉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类)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

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

有的钱局开铸时间短,开铸不久即停铸,所以有的记局记地钱数量很少,其中“延”、“宣”、“蓟”,存世甚少,极为罕见。

三、顺治三式又名顺治“一厘”式,是继顺治一式、二式之后铸造的第三类顺治钱形式。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一千厘准银一两),可直接与官银兑换,故称其为计银一厘式。

史料记载顺治一厘式共有十九局开铸,分别有:户一厘、工一厘、蓟一厘、宣一厘、云一厘(密云局)、东一厘、临一厘、原一厘、阳一厘、陕一厘、同一厘、河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云南省局)、荆一厘。各局版式基本固定,变化不大,除原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等南方各局使用较为特殊的面文书法而外,其余各局多数采用了户部铸币的标准面文体系。

四、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完成了从型制上仿造明代制钱到铸造真正意义上的清代钱币的转化过程,在整个中国钱币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五、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从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分别有满汉文: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字,除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制钱仍为满文钱局外,其它各省钱局所铸钱背文都为满汉文钱,共有十二局:

即“临、宁、原、宣、同、江、东、河、蓟、昌、浙、陕。”此种钱式制作较好。铸量最多,存世也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