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去有10天了交警不开认定书

2020-11-28 06:55:40 字数 5803 阅读 6772

1楼:郝孝伟律师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十天内必须出具的,你可以到交警部门找办案警察多催催,实在不行的话是可以到交警队纪检科去投诉。

事故当时没报交警,过了10多天了还能去交警队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2楼:王金文展义诚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的轻微交通事故),必须报保险公司与交警队。

朋友,你必须得找熟人办理事故责任认定书。

原因:一般而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交巡警完全可以根据报警者的意见而不出警,但是,此时交巡警会有您的报警记录(含事发时间、地点、车号等)。事故双方可以在保险公司定损后,择日相约到事故快捷处理中心,找到该中心内的交巡警,出示您以及对方的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请求交巡警根据以上资料,直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非常简单!!!

朋友,由于您没有报警,因此您必须找熟人办理这件事情了。

交警不会扣分的

3楼:匿名用户

如果双方责任明确,可以同时到交警队去处理,但那要扣你分的,所以不超过2000元的,就自己买单吧。

发生交通事故已经10天了,我方全责,可交警迟迟没有出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提车呀?

4楼:京朝大尉

对方就是想黑你几个钱。

他不构成伤残级别,不用赔偿伤残赔偿金,只是按照过错来划分医疗费。

15天内必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你不调解,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

对方申请保全你车,你提供担保,提出车来,让对方不能得逞。

5楼:匿名用户

不是的,交警无权移交至法院,只能等对方起诉,可以缴纳一定的押金,将车提出来,反正保险够赔偿的,愿拖就拖呗

6楼:匿名用户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发生相撞后,机动车的刹车痕迹50米,再撞到马路中心花坛后机动车2前轮爆胎,处理交警在没有对肇事者进行,1,酒精测试,2,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3;车速报告,对本案应该采取的现场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即放人和放车,最后作出让无辜的受害老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这一极端不负责任、期盼您能伸张正义、为民做主,纠正这一严重错误的事故认定书,并依法追究肇事方的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你有发生这些事吗?

7楼:匿名用户

再等几天,或者直接找人帮一下忙

交通事故,我受伤快十天了,用不用让交警开认定书。开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吗?过期是不是没人管了。

8楼:天蟾如月

交警开认定书和你养伤是两码事。你只要委托交警主持善后协商结案,就安心养伤。等到**结束了,就可以去找交警主持善后的协商,届时交警会召集双方进行协商的。

过程中大家只要保持联系即可。

9楼:匿名用户

普通程序的事故认定书没那么快,放心好好养伤,认定书出了会通知你领取的,你只需了解自己应得到的赔偿项目就好!

10天了,交警未下达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0楼:汇法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协商不下来,交警不给出具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1楼:海绵浩子

你可以先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天放车开责任书。

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楼:星何大大

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一般应在现场调查结束后10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超过时限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七十六条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

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当然,我们不可能因为快车道内易发生追尾事故就“因噎废食”不走快车道。除了使车速始终保持在限制速度之内,还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13楼:月光下的星期

责任认定与双方协商是两个概念,如果交警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跟他们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去法院起诉,交警可以调解但不是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对本次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告诉交警别搞混了。满意别忘采纳。

14楼:蓝天白云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能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假如真的有交警故意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可以向这个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队,或者交警支队,直至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进行投诉。

1.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作为人民警察应该按照国家赋予的权利承担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职责。

2.警察认定事故的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15楼:boy我最靓

交通事故协商不下来,交警不给出具责任认定书,那你可以直接上交警队,问一问什么时候能把交通事故办完。

16楼:热情的

既然协商不下来的话,那就直接走司法程序了

交通事故后交警不给开事故认定书

17楼:金学苑律师答疑

您这属于单方事故,这需要保险公司直接赔偿,交警无法做认定

18楼:森维勾蕤

首先你看病以后去交通队找民警

要求民警开具事故认定书

接下来和肇事者协商医药费

财产损失费用

协商不成的

去法院起诉

为什么交警大队不出责任认定书了?

19楼:勤奋的陆

因为交警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是不敢轻易下认定书的,如果搞错了他们就麻烦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是有时间规定的,你对照下面的规定,如果超过时间,你可以到该公安局的法制、督察等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1、 交警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

2、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作出。

3、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得出结论之日起五日内作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延迟做出的情形

2、 案件需要检验或者鉴定的,据法律相关规定检验或鉴定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一般期限为20日,超过的需经上一级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3、 除了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外,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在10日内制作,需要鉴定或检验的一般在20日左右,特殊情况最长的会需要两个月。

扩展资料

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21日。

此前有**报道提出,身份不明的流浪汉遇车祸身亡,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等单位是否有权求偿?征求意见稿明确予以否认,规定被侵权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无赔偿权利人或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部门或者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人民法院综合分析过错认定责任。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综合分析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现场**、鉴定结论、勘查笔录、影像数据及其他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原因力等因素认定各自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应确认其证明力。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下列情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修理或者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或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酒店、宾馆等服务场所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公共道路的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未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义务,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且该缺陷构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赔偿权利人请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道路缺陷与损害后果的原因力比例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人民网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拟规定:事故责任不只看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