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后,发现第一中标人不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中标候选人要

2021-08-26 09:12:57 字数 3210 阅读 1239

1楼:电梯付强

你是第二中标人吧,你是怎么样知道第一中标人没有实质响应呢?招标人没有说呢,你就省省吧。

开标后,发现第一中标人的资格不符招标规定,但第二中标人是合格的,请问招标方却要重新招标可以吗?合法

2楼:惜流易芳易成伤

比如来说我是一个公司自,我公司里的办公室需要一批办公桌椅,现在我可以通过一些**等方式把我这个需求公布出去,希望有公司接这个单子,当然了,接单子的肯定不止一个,我就要这些接这个单子的公司里根据一定的规则选一个单位,这个过程就叫“招标”

假如你是办公家具公司,你现在发现了我这个公司需要办公桌椅,你可以向公司提议,提议的时候你肯定需要给我公司一些你所在公司的基本资料、资质什么的,这个过程叫“投标”

通俗说:

招标:就是公司要搞项目,拟定相关要求等等后向社会招能完成此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类似学校要招生。

投标: 有能力完成招标单位招标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拿相关资料去“揽活”。类似学生的投档。

竞标:几家投标单位争取资格。

中标:通过竞标取得了资格,“揽上了活”。 类似学生被录取了。

招标人的含义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标人是拿到投标工程的人(单位)

3楼:匿名用户

一共几家单位参加投标?若是只有三家的话,其中两家资格不符合招标规定,就要重新招标。还有就是没有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之说。中标人一般只有一个,可以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

4楼:匿名用户

选择第二中标人,应该提前做资格审查

5楼:匿名用户

选择第二中标人中标 应该是这样吧

招标人在第一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下,是不是必须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6楼:向葵

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第五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招标简介

1、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

2、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

3、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4、招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5、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招标

1、“投标”的对称。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的买卖,邀**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

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

2、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3、重要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好处是节约了成本同时还减少了腐败现象。

投标过程我当是第二中标候选人发现第一中标人投标时存在弄虚...

7楼:哎呦哥哥

你好,如果你接受该款项,就涉嫌敲诈勒索。

第二中标人质疑第一中标人证书在网上查不到,后来我们提供资料给招标**公司,解答了质疑,但是第二中标

8楼:匿名用户

这个问题实际是比较复杂的,但并不棘手,说那么多没用,你需要关注3个问题,1.招标文件关于废标以及剥夺第一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的相关规定,再建设部门没出面干涉前,这个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实际上建设部门也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和现行规定来判定;2.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不太清楚你是哪个地方的,在深圳这块是有申诉受理时限的,如果中标单位公示过了公示期那么相关部门是不会受理;3.

自身的问题,你说的证书,第一是不是事关项目根本性的证书,如果是安全证(c)或者施工员证,那就无关紧要,其次,你们的证件是不是真的有效,这个非常重要,如果是假的,那么不是废标的问题,很可能被红色警示,半天内不准任何投标活动;综合以上几个问题,去应对就好,顺便罗嗦一句,有些工作要抢先做,必须迅速找到招标**单位,和他们的沟通要做好,做好了,他们会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做,实际上也可以和第二中标人进行沟通下,没什么深仇大恨,如果的确有那个证书,没入网也很正常,很多早期的证书是没有入网的。一句话,知己知彼,抓紧时间,各方面同时做工作

9楼:匿名用户

只要你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哪投诉都一样。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都是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的,不可能在你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情况下就认定你为第一中标人的。

10楼:尜尜老大

如果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里面有这么一项,而你们投标文件里面确实没有的话,是要重新评标的。。。。如果招标文件没说非得把这一证书放进去,不放就要做废标处理,而且你们也确实是有这个证书的,而且经重新评标后,当时的评委认定没有这个是可行的,那么可以按照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