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筹建期购买的原材料购,进时借 原材料贷 现金,使用时借

2021-07-03 05:50:08 字数 955 阅读 7723

1楼:匿名用户

根据2011年的会计新准则,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入筹建期间费用,在正式生产后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正式生产后可以每月支付,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这有两种情况:1,你公司筹建时发生的费用不多,就直接列入管理费用科目,自由式务处理:借:

管理费用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发生的费用比较多,全部列入当年会大大减少利润,影响利润率,就把费用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自由式务处理:借: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2楼:匿名用户

新会计准则下不允许摊销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笑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