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杨树距离邻居围墙多远合适,种植杨树距离邻居家住房围墙多远合适

2021-05-26 05:04:24 字数 6689 阅读 6725

1楼:杏花春雨

种植杨树距离邻居的围墙3米以上为宜。

如果是种地的围墙,距离边界5米左右为宜,以免遮挡他家地里庄稼的光照,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种植杨树距离邻居家住房围墙多远合适

2楼:匿名用户

杨树树冠大,根系也多,至少3米。

3楼:百度网友

一般应该在1.5米左右为宜。

杨树种植离房屋最近多远才不会走影响?

4楼:ok明天会更好

最好房屋周围不种杨树,因为杨树属于大乔木,挡光,离房屋近对地基有损害,最好种植开花灌木,如果实在想种杨树,最少5米以外。

5楼:百度网友

一般一米左右就可以了。

法律规定树木距离民宅最近是多少米

6楼:n尼古拉斯_过儿

法律没有规定树木距离民宅的最近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九条,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7楼:正气长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据此,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将伸延的根枝移走,如果给你的房屋造成损失,依法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楼:匿名用户

有五米以上的树木距高层住户墙体的安全水平是多少米?

9楼:中顾法律网顾问

涉及相邻权的问题,只要是影响你的光照,风向等其他问题就可以要求其作出相关行为排除事项的

10楼:南小河律师

法律并无关于树应距住宅多远的规定。你可以从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来主张权利,即虽然他的树并无影响你的采光,但树距住宅过近影响了你的住宅施工和安全,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11楼:小坛子装水

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邻权: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你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相邻权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害!

3、排除妨害的方式不一定是砍树,可以是适当截去超出部分的枝叶!

4、祝你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西政闲人

12楼:匿名用户

先砍了他的树,如果拒砍,就砍了他的人,如果也拒砍,那还砍谁就不用我说了……哈哈开个玩笑。上面说的很全面了。放心去法院。你铁赢。

13楼:匿名用户

我家住二楼,阳台前面有三根大树最长最高,我该怎么办?

法律是否有离围墙多少距离才可以栽树

14楼:

有人因喜欢夏天拥有一个乘凉的地方而在屋前种树,个人感觉只要不影响你们家房屋的取光,应该也没啥事。必竟从法律的角度讲,你的邻居在他后院种树而又没影响到你们家取光,就完全是合法的。和谐社会,和谐邻里嘛~

杨树种植一般行距株距多远适宜

15楼:盖辜苟

根据立地条件及培养的目的不同, 会有不同的密度和株行距。一般来说培养小径材的,用作密度板、造纸的,可设计3*4米株行距;培养胶合板等大径材的,可设计5*5米株行距。

一般种植行距3米,株距3米,种植以后到第三年隔一行伐一行,到第五年,再隔一棵伐一棵,剩下的树是行距6米,株距6米,到第十年全部伐掉。一般一亩地初植80株到100株,

如何确定杨树的造林密度:

造林密度,是杨树人工林集约栽培的重要因素。密度一旦确定,在林分整个生长过程中都起作用,对采伐年龄和产量影响很大。

确定合理的密度,必须考虑到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保证林木群体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达到高产和希望培育的木材径级,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材种的**和经济效益。

杨树是喜光树种,具有较强的趋光性,林分密度决定杨树的光照条件。常见到公路、沟渠两侧倾斜上长杨树,就是其趋光性所致。杨树的顶端优势明显,树干直立,是由于顶端的分生组织活动力强,抑制侧枝生长的缘故,常见的多头树则是主杆受损后侧枝竞争生长的结果。

密度一般对树高的影响不很大,但对林分平均胸径和平均单株材积的影响十分明显。单位面积蓄积量,受单位面积株数、平均单株材积和年龄因素的共同制约,随着年龄的增大,密度的作用愈加明显。

我国杨木主要用作民用材和工业用材,且工业用材的需要量仍在不断增长。杨木小径材用于造纸、制造纤维板等;大径材用于制造胶合板和火柴。

确定密度应该以各地市场需要的杨木材种为根据。生产小径材,单位面积上株数多,平均单株材积较少,林分的数量成熟较早,采伐期较早。

生产大径材则相反,单位面积上株数少,平均单株材积较多,林分的数量成熟较晚,采伐期比较晚。(数量成熟龄也叫作平均生长量最大成熟龄,是指用材林在单位面积上每年生产材积数量最多时期的年龄,这个时期也是林木平均生产量最大的时期。)

根据我国在山东省杨树密度栽植试验,培育小径材,株行距(米×米)可选用2×3、3×3;培育中小径材,可选用2×5和3×4;培育中径材可选用3×5和3×6;培育胸径30~40cm的大径材,可采用5×6、4×8、6×6。

根据密度栽植试验,上述密度级在成熟或近熟时的材积产量和径级评价为:(以下数据为山东试验田数据,应用本地实际存有差异)

第一:2×3(111株/667m2),一般为极限密度,超过则生长不良。在此株行距下,往往第二年开始出现个体间的竞争,并抑制胸径的生长。

天然整枝从第三年开始,材积生长量5~6年达到高峰,后急剧下降,因此采伐年限为5~6年,每亩平均材积量2立方米以上,平均胸径14.26~16.6cm。此产品只适合做造纸材。

目前,小径材售价很低,而且缺乏市场,常常是高投入低产出。若选择此密度造林,宜选用窄冠的欧美杨类。

第二:3×3(74株/亩),2×5(65株/亩)和3×4(55株/亩)可视为近似的一组密度等级。3×3培育胸径<17cm的小径材,**低;2×5和3×4培育胸径21cm左右的中小径材,**较高。

这三种密度等级的年均亩产材积生长量在1.5~1.8m3,材积生长量增长早,4~6年达到高峰,后急剧下降,采伐期可定位6~7年,8年生胸径可达到22.5cm。

比较而言,2×5便于林农间作,集约经营强度较高。3×4则容易培育胸径21~22cm的木材,经济效益较高。

第三:3×5、2.5×6(44株/m2),3×6(37株/m2)和4×5(20株/m2)四种密度,适于培育22~25cm的中径材,采伐年限为8~10年,年均亩产材积生长量在1.

4~1.6m3之间,2.5×6更便于林农间作。

虽然这四种密度单位面积株数较少,年均材积生长量稍低,但所产生的经济较大,**较高。

第四:5×6(22株/m2)和6×6(18株/m2)适于培育33~35cm的大径材,采伐年限为10~12年,年均亩产材积生长量在1.2~1.

5m3之间,材积连年生长量6年达到高峰,然后下降。培育杨树大径材单株营养面积至少应在30m2以上,低限密度为5×6。

16楼:匿名用户

杨树种植一般行距为4米-6米,株距一般为2米。

17楼:杏花春雨

杨树种植一般株行距3x5米左右为宜(亩栽44株左右)。边行杨树距离边界4米左右为宜(特别是北面),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18楼:匿名用户

杨树一般栽植密度株行距为3*4米,每亩55株。

19楼:济南园林机械

一般苗圃地为了**小苗,行距都设在60-80厘米。如果是正常种植,行距一般在4-6米。具体情况根据树体大小和种植要求而定。

20楼:

每亩种植密度为行距×株距=3米×2.5米。

你好。请问您国家对水田地种树与邻居应该是多远的距离。是2米吗。如果少于2米的话。我是否可以提出一定... 30

21楼:匿名用户

你所问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要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树木都是合法的。

但是我国法律也有关于“相邻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相邻土地,各自的使用人在使用自己土地,以及在自己土地上种植时都不能损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底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是法定要求。

因此,您所说的问题,只要您的邻居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树就是合法的,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可以证明他种树影响到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就有权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22楼:王成赋

您好,您所问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要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树木都是合法的。

但是我国法律也有关于“相邻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相邻土地,各自的使用人在使用自己土地,以及在自己土地上种植时都不能损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底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是法定要求。

因此,您所说的问题,只要您的邻居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树就是合法的,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可以证明他种树影响到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就有权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23楼:匿名用户

建筑物外墙:有窗 4.00 无窗 2.00

打围墙要和邻居之间相距多远

24楼:手机用户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市规划局 2009年10月)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行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计算机技术,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分析计算有关量化指标。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 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

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向外各5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见图示一)。 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

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南面为最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向外各50米(见图示二)。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为: (一)居住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当1套居住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日照标准。原有居住建筑已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数不得减少。 (二)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居住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公寓的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第七条 对可能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关研究机构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八条 日照分析单位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符合本规定及《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依法进行规划审批。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日照分析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单位应当出具真实、准确的日照分析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因日照分析单位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建筑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日照标准的,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没有造成新影响的,无论原有日照时数是否满足标准,均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 溧水县、高淳县境内的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