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承包,村干部欺负人,应该找谁说理去。太不公平了,别人家里面的人死了都可以分到钱,为什么到我家

2021-03-31 21:20:59 字数 4677 阅读 8398

1楼:遵义张启国

世界是不公平复

的,也不可能公平制。其实这是无可

奈何的事情。首先,没有人愿意来维持这个公平,其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再次,即使有人愿意也有这个能力,他也没有这个时间,把世上人一一称过。

所以就有了际遇这种说法。因为同做一件事,有人直上青云,有人苦痛挣扎,使人长叹却又无奈,只能归之于际遇。

而有人对这不公平是极看不开的。“豁达”二字易书难行。所以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墨子著《非攻上》。而刘基有《卖柑者言》。

家庭成员法律定义

2楼:华律网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

“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3楼:匿名用户

你好!请问离婚家庭的孩子在学校读书期间填家庭成员要如何填。

法律上的家庭关系有哪些?

4楼:匿名用户

法律上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

儿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5楼:匿名用户

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

儿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6楼:寥廓沙漠

婚姻关系、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

我国法律对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定

7楼:大龙小龙的

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道德和法律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 15

8楼:心果心

婚姻家庭关系的伦抄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道德调整和法律...

任何单一的规范都不能胜任调整现代复杂的社会关系的重任,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

任何单一的规范都不能胜任调整现代复杂的社会关系的重任,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因为本来婚姻家庭关系有伦理性强的特点,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调整着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而且,...

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互相配合,

婚姻法是适用我国每个公民和家庭的法律,其修改备受关注。社会各界就如何修改和完善这部法律,积极建言献策;专家学者就有关内容争论激烈,其中涉及到部分领域如夫妻关系由法律调整或由道德调整的争论问题[①]。本文首先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试做分析,认识对这一领域进行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理解婚姻法具有极强的伦理性特点;[②]其次着重分析婚姻家庭领域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关系问题;最后就目前争论较大的关于对婚外恋的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问题进行微观探析。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

9楼:张宏超律师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解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3、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对比一下劳动。这里的抚养,包括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赡养、扶养。

厂房买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4、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劳动。解除劳动合同。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5、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项原则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该原则,婚姻当事人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或规避我国强制性、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10楼:期待社区教育

我不太记得,在《民政》婚姻管理那章你看看,有没有你要找的答案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11楼:生活中的无奈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12楼:匿名用户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大致可以分为行为,物和人身三大类

法律上怎么脱离家庭关系 5

13楼:纸上谈商

这个要看广义的还是狭义的。道德上讲是无法脱离的。就好像古代提倡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对于父母及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只要你还有这些义务存在,法律也不可以刻意的分割。

若你只是要财产上分割清楚,那就要跟你的直系亲属协商好,都同意的情况下,公证一下。若是你没有了直系亲属,那也就不存在脱离的问题了。若你是个成年人,又不想有责任心的话,脱离不脱离别人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看你心坚决不坚决了。

14楼:宝贝乖再吃一口

找律师问问,怎么才能让事情不牵扯到家庭

15楼:maggie粉乖乖

由於血亲是自然血统所产生,除了自然原因能够使其消失以外,民法上并没有订定血亲可以消灭的原因。报上有的时候可以看到父亲声明与儿子脱离关系,或者父子双方同意以协议方式脱离父子关系,都不会发生法律上效力。结果只是说说而已,父还是父,子还是子。

希望儿子堂堂正正做个有用的人,做父母的就应该从小对孩子多多教导,不能等到不成器以后才宣告脱离父子关系。做儿子的也要想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想离开就离开,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是分不开的。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16楼:匿名用户

道德是利用人bai们的传统价值观du念对一定的行为zhi进行约束,没有法定的dao约束力和版强制性,权但是其通过人们的**来影响人的行为和内心,对人有一定的自律作用。

法律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规则,人们必须遵守,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违法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法律,但有时道德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可以上升为法律。比如“包二奶”行为为道德所不齿,但法律并未将其列入违法行为,对其只能靠人们的**谴责。

17楼:匿名用户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只能制约物质,机械的规定一些所谓公平的条款,对回喜欢钱的家庭肯答定起到作用;道德是心里的东西,是克己律人的,对家庭来说只能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直白点就是什么人找什么人,这时道德对于家庭只是内力,没有事情发生就表现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