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只有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我18岁半,我弟弟9岁,我在派出所上班,我男朋友家里有姐姐和哥哥

2021-03-31 14:29:35 字数 3711 阅读 7103

1楼:涩之恋恋

你俩的事,跟他哥哥姐姐有啥关系

至于门当户对,看你的条件如何了,你要愿意,他也愿意,就在一起呗

2楼:何来呼

自己是和男朋友过日子又不是和他哥哥,和自己有关系的也就是他们分父母家产的时候,觉得这和门当户对不褡啊,

3楼:日个火枪手

这些条件和门当互对没有关联的,是否门当户对现在主要是看家庭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背景出身这些,不过即使不门当户对也不影响你们的爱情!

4楼:匿名用户

一般般吧,你还没到那个谈婚论嫁的年龄呢

5楼:匿名用户

妹妹你理解什么是门当户对吗?

为什么我弟弟在上海被抓,派出所却不通知家属?

6楼:匿名用户

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你弟弟不好意思告诉你们,难为情。

谢谢你的提问

7楼:百度网友

因为他还没有达到通知家属程度,如果判刑的话就要通知了,如果是关上48小时的话,或者协助调查的话是不会通知家人的

为什么我弟弟在上海被抓,派出所不通知家属?

8楼:阿辉娱乐

你弟弟在上海被派出所带走了,但是不通知家属,可能是由于事情还没有查清楚

9楼:百度网友

弟弟在上海被抓,派出所没有通知家属,可能还没有到时间,到了时间会通知家属的。

10楼:匿名用户

正常情况下,派出所肯定会通知家属的,如果不通知的话,有可能按键设计一些敏感的东西吧!

11楼:匿名用户

可能没有了解到实际情况嘛,或者是你弟弟没有把具体的身份证信息等等告诉警察

12楼:百度网友

那是因为你弟弟可能没有留联络方式呗,你们的联络方式他没有保存

13楼:在浮山看漫威的莎叶兰

应该通知家属,除非联系不上家属。

我一前学的驾照是一代身份证,把我和我弟弟的身份证派出所给打印错了,现在弟有?

14楼:匿名用户

不知道你的以前是啥时候,既然打错了,估计改的可能性不大,不要报太大希望。

15楼:大亨元

我问一下,我以前学的有当案

16楼:檀家骏

这个只要错了,可以更改过来吗?

17楼:百度网友

错了,没事可以更改吗?

派出所发了通知到我家,说我弟弟犯了非法拘禁罪,已经进去二十天了,可是我们一点情况也不了解,只知道他

18楼:君同法律**咨询

1、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及暴力取证罪的牵连、竞合

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牵连,通常表现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或者行为人用非法拘禁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死亡、受伤等。对于在非法拘禁中对被害人加害的情况,应当注意,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一方面对于这种情况只应按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另一方面,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

必须是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伤残、死亡”。这里的“伤残”不包括轻伤,而是指重伤,但不限于肢体残废的情形,而是包括各种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形在内。至于上述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目的即在于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只不过其方法采用了非法拘禁而已,自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即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形成牵连犯形态或想象竞合犯形态的情况,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拘禁,在此过程中又进行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应按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拘禁他人进行刑讯逼供、暴力逼取证言过程中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非法拘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想象竞合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除故意阻碍****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不需要“暴力、威胁方法”外,暴力、威胁方法是其他妨害公务行为构成犯罪必备的行为方法条件。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一般是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定人员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例如殴打、**等。

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以**等非法拘禁的方法妨害公务的案件发生。这实际上是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对此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但是,本法对非法拘禁罪和妨害公务罪基本构成的法定刑设置基本相同,这就涉及到究竟应以哪个罪名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

我们认为,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行为的整体性质和本质特征。当然,如果在非法拘禁妨害公务中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因为本条对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了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不过,如是故意致人重伤、死亡,则对行为人应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不再以非法拘禁或妨害公务罪定性)。

3、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想象竞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竞合问题,在表现上也大致相同于妨害公务罪的情况,所不同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为“告诉的才处理”,而非法拘禁罪却无此规定,这样,当两个罪名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竞合关系时,应分不同情况予以分析:

(1)如果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本法规定了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在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时,如果当事人未告诉,就不宜按通常的处理原则适用非法拘禁罪;如果当事人已告诉,则应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如果以非法拘禁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以想象竞合犯的原则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本法第257条规矩,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在“告诉的才处理”之列。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的,应以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

不过本条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法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者相比较,前者为重,因此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条款。但是,考虑到前者重得多,而且考虑到本法第257条的立法精神,在适用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时,可适当取其轻者。

(3)以非法拘禁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人重伤的,应视当事人是否告诉而分别处理:第一,当事人向司法机关告诉的,应按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构成的法定刑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能以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法定刑处理。这时因为本法第257条虽未指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重伤的应如何处理,但从该条第2款的规定看,只把“致使被害人死亡”这一情节作为加重构成,所以根据其立法原意,致人重伤的,也包括在本法第257条第1款即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基本构成中,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范畴,第二,如果当事人未告诉的,就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我弟弟在外地做生意不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派出所也不说原因,也不告诉家属

19楼:飞扬的银盾

就是说你们家所有的直系亲属都没通知?不是通知了您不知道?如果确实没通知,一是无法联络到你们,二是工作程序出问题!正常24小时内要通知家属

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半了,他家里都不知道有我这个人

1楼 二二二二二调调 如果一个男人和你在一起 从来都不提起他的家庭或是很少提起 要么是他家庭有些问题他不愿提起 要么就是他根本就不在乎你 他如果从来都不曾考虑过要跟你结婚什么的也没有幻想以后你们结婚了会怎么样的话 说明这个男人根本就不爱你 真正在乎你爱你的男人恨不得让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你是他女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