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别人共同承包的土地在上面种树,由于国家政策把树全部出

2021-03-24 07:18:39 字数 1265 阅读 8243

1楼:dt飞龙

按照你所说的,确定有证据证明你父亲与其是共同承包土地的,则由于继承权你有权要回属于你的那部分权利;若你父亲只是和别人共同承包土地用来种树,在树收获之后,合同终止,那就没有什么要主张的权利了!

我妈妈承包的土地合同,名字是我妈妈,我妈和爸爸共同种出来的果树,有我爸的一份吗?

2楼:豹子顺子一条龙

共同生活是有你爸一份的,从那一年开始承包,合同上有日期。

3楼:匿名用户

当然有 他们是夫妻嘛,果树属于共同的 ,不是个人的

4楼:匿名用户

有,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收回政策

在别人的地上种树,树应该归我家吗?

5楼:匿名用户

rug如果她没有把地真正的过户给你家,她是有权利要回地的,地上的树应该归你们,

6楼:匿名用户

家务事真难断,飘过

谁的拳头硬肯定是胜者。

我家承包的土地种的树,没经过我们的同意把我家的树挖了,我们应该怎样要赔偿金?

7楼:大律师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把土地流转给乡**种树,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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