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正月初八带那位护身佛,1966年正月初八带那位护身佛

2021-03-17 18:47:28 字数 1093 阅读 1145

1楼:8万4千法门

佛像是木石所造,人心却不是木石。把它当做木头,它就是木头;当做佛像,它就代表着无上的悲智。

建造寺庙、塑立佛像、供养宝藏等,都是历代大**、大居士之力,用以表达内心的信仰。国外最好的东西都用来建造教堂,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庄严的环境中,人们内心的虔诚容易被引发。

佛教没有“本命佛”的说法,佛像也不是护身符、转运符、吉祥物,好好恭敬三宝、断恶修善,才能趋吉避凶。真正的修行人不会贪图外在的资财,却有一些不懂得佛法的人借佛敛财,不懂得真正的宝藏在自己内心。

修行是修内心,不是修外境,佛像也是为了启发我们的内心。譬如一张**,它只是一张纸片,但若**中有自己的亲人,一见到内心就会生起亲切温暖的感觉。

无论男女,都不应把佛像当做饰物或护身符佩戴。佛像的作用是让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像”而产生对佛陀的恭敬、尊重、信仰与效学之心。佛菩萨是我们修行路上的师长、榜样,依法而行才是真正的皈依。

佛像宜虔诚恭敬供奉,不要随意戴在身上。

关键是:什么表现算“足够虔诚”呢?如果行为上做不到,那就只是给自己找一个借口而已。若行为处事都忆念三宝、谨慎因果,战兢惕励、如履薄冰,那才是真正得到了佛菩萨的加持。

前三日接到《歧路指归》二本,见后附之徽章,颇不谓然。**二年(编注:1913年)北京法源寺道阶法师做佛诞纪念会,以释迦佛像为徽章,光绝不知其事。

事后道阶来普陀,送光一徽章,光痛斥其亵渎。至十二年(编注:1923年)仍复如是。

上海亦仿而行之,今居士亦仿而行之。作俑之罪,始于道阶。道阶尚能讲经,而于恭敬尊重,完全不讲,亦可叹也。

彼会中所来之一切人员,各须身佩一徽章。若佩之拜佛,亦不合宜。佩之拜人,则彼此折福。

然现在由道阶提倡,已成通规。光亦知此事不易收拾,然以居士过爱,不能不为一说耳。(《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二·复邬崇音居士书》)

再录一代大德李炳南老居士的开示:

现今之善男信女及在家居士,多以玉制佛像、观音像挂件为护身符,不仅不戴在衣服外,还紧贴**,入厕不摘,洗澡也不摘,亵渎之罪绝非浅浅!还妄想依此植福消灾,岂有如愿之理?!更有传言所谓‘男戴观音女戴佛’之说!

印光大师乃大势至菩萨化身,于此弊端之始就极陈其过,鉴于此流弊之泛滥,特录大士之法语示众!唯愿大众惜福,莫遭罪业!(所引即为印祖《复邬崇音居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