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金对旧舞剧向新舞剧过渡有什么样的观念

2021-03-17 12:15:24 字数 1817 阅读 1201

1楼:漫阅科技

福金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在新舞剧中,戏剧行动(剧情)是由舞蹈和拟态表演(在其中整个身体都参加)来表现的。为了创作一个风格模拟的场面,新派的编导应该首先研究将要表现的那些民族的民族舞蹈,这些舞蹈在每个民族中都是各不相同的,经常表现了整个民族的精神。

其次,要研究剧情涉及的那个民族的艺术和文学。新舞剧承认旧舞剧和邓肯的舞蹈的某些美妙之处(在它们符合于所描绘的情节的情况下),但同时又不把任何一种形式看作是唯一的、终极的形式。”在这种新的舞剧观的导引下,福金提出了新舞剧创作的“五条原则”。

他指出:“不是把现成的、早已固定了的舞步编成组合,而是在每个场合下创造出符合于情节、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该民族性格的、最有表现力的新形式。这是新舞剧的第一条规则。

第二条规则是,舞蹈和模拟如果不为表现戏剧行动(剧情)服务,那么它们在舞剧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们也不应该用做娱乐舞蹈(即‘表演舞’)或者与整个舞剧的构思毫无联系的余兴节目。第三条规则是,新舞剧认为,只有在舞剧的风格要求这样做的地方,才可以运用虚拟性程式化手势;而在一切场合上都要努力用整个身体的哑剧表演来取代手势。

人可以也应该从头到脚整个身体都成为富有表情的。第四条规则是,群舞演员的分组队形和舞蹈应该富有表情。在旧舞剧中,编排队形月考虑装饰性,编导从不关心这些由主人公或群舞演员组成的队形究竟表现了什么感情。

而新舞剧则在发展表情原则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从只用脸部表情发展到了全身参加表情,从用一个人的身体来表情发展到用一群人的身体、以至用一大群人的群舞来表情。第五条规则是,舞蹈必须同其他艺术建立联盟。新舞剧拒绝充当**或者舞台布景的奴隶,主张只有在权力完全平等的条件下才能建立各种艺术的联盟,与此同时又给予美术家和**家以充分的自由。

与旧舞剧相反,新舞剧不要求**作为伴奏舞蹈的‘舞剧**’,只要是好的、富有表情的**,它都可以接受。它不要求布景设计家给予女舞蹈家穿上短裙和缎面舞鞋,它不把任何专门的‘舞剧’要求强加在作曲家和美术家的身上,而是向他们提供充分的创作自由。”

福金改革引领了什么时代

2楼:至邪魔尊王

新舞蹈时代。

福金(m.fokine)是芭蕾舞的改革家。1880年5月5日生于圣彼得堡,1942年卒于美国纽约。1889年入帝国芭蕾舞学校,1898年毕业后进玛林斯基剧院芭蕾舞团任独舞演员。

1902年起兼任舞蹈学校教员并从事舞蹈编导工作。1909年加入佳吉列夫俄罗斯芭蕾舞团为编导兼主要演员。1921年起侨居美国。

1905年美国现代舞蹈家邓肯到**演出,她的舞蹈所表现出的革新精神,给福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认为这种“自由舞蹈”的产生,“部分也应归咎于旧的古典芭蕾在大多数国家造成的那种空洞无物、情趣不高的状态”。邓肯的现代舞给福金很大的启发,他说,在邓肯身上,“我看见了许多我自己鼓吹过,实践中运用过的东西——自然性和真正的纯朴性”。

但他又认为芭蕾的出路并不在于完全否定自己而走现代舞的路,“应该不是抛弃芭蕾,而是在其中进行一场改革……应该把舞蹈变成有思想内容,有表现力量,心理上真实的而同时又不取消它的技术和技巧”。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创作出具有革新精神的著名的芭蕾作品,如《仙女们》、《埃及之夜》、《天方夜谭》、《火鸟》等。1914年他在英国《泰晤士报》上发表了新舞剧的五项原则,主张在每部作品中创作出符合情节,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性格,最有表现力的新形式。

舞剧中的舞蹈和哑剧都要为表现剧情服务。要利用整个人体而不仅仅是面部表情。应重视组舞和群舞的表现力。

舞剧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舞蹈、**、美术等)是一个艺术整体,舞蹈和其他姐妹艺术是相互平等的关系,舞蹈家和作曲家、舞美设计家在合作中应享有充分的创作自由。他的这些主张,人称为“新芭蕾宣言”。

福金对芭蕾艺术的革新,对20世纪欧美以至全世界的芭蕾艺术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芭蕾史学家称福金是“现代芭蕾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