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2021-03-11 08:40:01 字数 5864 阅读 2657

1楼:匿名用户

1.无因管理,

bai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du务,为避免造成zhi损失(损dao失既包括自己内也包括他人

容,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2.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3.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

2楼:アラドの猫

无因管来理和不当得利都不是自民事法律行为,单从他俩的概念上就可以看出。

无因管理是无法律根据的,为他人利益对他人事物进行管理。

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自己得利他人受损。

而民事法律,首先一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也就是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所以,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都是一种事实行为。

3楼:北京老友律所

属于事实行为,是非意思表示的行为。

4楼:华夏正义

律师解答: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5楼:梦花若残

法学通说认为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都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望采纳。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分别是属于事件还是行为,或者是其他,为什么?

6楼:匿名用户

民法bai上讲的事件和行为统du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zhi民事法律dao关系发生、变更、终内止的客观事实。其容中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事实,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一方得利,他方受损的事实。比如,由于洪水的缘故,甲的鱼塘里的鱼被冲到了已的鱼塘,已的受益事实即为不当得利,但已并没有参与到该过程的行为,没有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为事件。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事务的管理的事实。可见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有目的(避免他人损失)有意识的活动,是法律行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的区别是什么?

7楼:enjoy梅花

区别:1、意义不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成立条件不同

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

3、事实不同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8楼:千山鸟飞绝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定义不同: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成立条件不同:

不当得利: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

资料拓展:

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9楼:孤舟夜雨任平生

区别可以理解为不当得利时损人利己,无因管理是助人已受益。从以下定义也可以看出:

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法定理由获得利益,而他人因为你的获利而受到损失,就是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无因管理是指在法律上没有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了他人的利益进行了管理,他人因此受益,这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者的必要支出,受益人应当补偿。

举个例子:比如银行利息计算错误,多付给你100元利息,此款对于你来讲就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银行。

比如你家的牛走丢,被人捡到后对牛进行了照料饲养,那么此人既进行了无因管理行为,你应当补偿她支出的合理费用。

拓展资料:

1、不当得利相关条款: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2、《民法通则》中无因管理相关规定:

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109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10楼:匿名用户

不当得利跟无因管理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其本质区别是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无因管理: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漫画说明

拓展资料

不当得利主要特征: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①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②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③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11楼:匿名用户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12楼:小丑鱼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 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 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 ,在这种意义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可以阻止管理人干预他人事务的违法性,因此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侵权行为。对某一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若成无因管理即不属于侵权行为

13楼:匿名用户

不当得到是不正当或不应该得到。无因管理是不管理。

14楼:匿名用户

无因管理以管理人是否有为他人的利益而管理的意图,作为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因而无因管理属于行为;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15楼:思念是一种醉过

区别: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3、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4、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16楼:敬德文麻桥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

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

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

,在这种意义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可以阻止管理人干预他人事务的违法性,因此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侵权行为。对某一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若成无因管理即不属于侵权行为

17楼:阚秀荣俟夏

区别可以理解为不当得利时损人利己,无因管理是助人已受益。从以下定义也可以看出:

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法定理由获得利益,而他人因为你的获利而受到损失,就是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无因管理是指在法律上没有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了他人的利益进行了管理,他人因此受益,这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者的必要支出,受益人应当补偿。

举个例子:比如银行利息计算错误,多付给你100元利息,此款对于你来讲就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银行。

比如你家的牛走丢,被人捡到后对牛进行了照料饲养,那么此人既进行了无因管理行为,你应当补偿她支出的合理费用。

拓展资料:

1、不当得利相关条款: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2、《民法通则》中无因管理相关规定:

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109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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