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没有合同,受伤了雇主是否该给予赔偿呢

2021-03-11 06:42:19 字数 4196 阅读 6103

1楼:匿名用户

可以要bai

求雇主赔偿,法律规定,du虽zhi然没有签订正式

dao劳动合同或协议,但专事实构成雇佣关系属的,在雇佣条件下受雇主委托进行有关工作受伤或死亡的,都有权向雇主索取医疗或人身伤害赔偿,具体数额要看你哥哥有无过失,比如模具掉落原因与你哥哥无关,那就可以索要全部**费用,并看手术后情况追要其他费用,若与你哥哥有直接原因,也可以索要赔偿,但自己也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了。 材料方面把医院诊断证明、开具的**费用发票保存好,如果那人不承认你哥哥是为他工作,可以找你哥哥平时工作的工友证明,反正一句话,这家公司必须赔付你哥哥**费用绝大部分费用的,请不用过于担心,要是这家公司死不承认或拒绝赔偿医药费用,你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祝你哥哥早日恢复健康。

2楼:匿名用户

成立雇佣关系,雇主应当予以积极赔偿,属于工伤

人证、物证:拉货的单据,工资条,等等相关能证明雇佣关系的材料

实在不行直接告法院,一告一个准

3楼:

保留相关的证据,雇主应该给予赔偿。

农民工怎么证明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

4楼:home好人一个

证人证言是确定劳动关系的

参考。未签订劳动关系而需确定劳动关系的,可按劳动部2015年12号文件执行。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楼:匿名用户

1、“农民工怎么证明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

(1)如果你父亲想向城建公司索要工伤赔偿,需要找证据证明的就不是雇佣关系、而是要证明是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在上班路上的事故雇佣单位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可以按伤待遇由单位或社保机构给予赔偿。

(2)如果你父亲不是想向城建公司索赔、而是向肇事方索赔:就不必再打证据证明是雇佣或劳动关系,有交警的笔录和其他证人能证明你父亲的伤是肇事方造成,就可以了。

2、从你所说情况看:肇事方也是一单位?那样的话,建议你父亲选择以人身伤害向肇事方索赔,这城建公司垫付的医药费算单位补偿,还可以向肇事方索要全部赔偿,而且正像楼上朋友所说,按人身伤害索赔赔偿会高一些。

3、如果你父亲确实想向城建公司以工伤索赔:需要找证据证明是城建公司员工、与城建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证据可以是你父亲在进入城建公司工作前、后填写的各种**、上岗证、工作服、工友证明、老板承认的录音、及公司出医药费的单据等。

另外,找到以上证据后,如果公司在事故后三十天内不为你父亲申报工伤,你父亲应自行持以上证据到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请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效。

6楼:匿名用户

一、雇佣、工伤是两个概念。是雇佣,就无工伤之说;要根据事实分析,应先搞清性质。

二、工伤赔偿待遇遥远低于民事赔偿,且5、6级伤残无一次性给付假肢款规定;故重点应放在民事赔偿上,处理好数额可达数十万元。律师

家中建房,没有直接雇佣关系的工人受伤,东家如何赔偿?谢谢

7楼:广东胡律师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如果是你所说的这样情况,你父亲明知对方没有合法的资质还承包给对方,那么你父亲的赔偿责任也是逃脱不了的。

虽然陈某的这次事故肯定是由他的雇主王某承担赔偿,但是王某与你家没有书面的承包合同话,而你家作为陈某工作的受益方,如果你家不能拿出有力与王某的承包关系的话,陈某和王某到时候肯定来扯要你家承担一部份赔偿责任的,现在最要紧的是你父母找到相关证人证明与王某是承包合同。

8楼:郭云珠律师

家中建房,将工程发包给王某,王雇佣该陈某,陈某在建房过程中受伤,因建房者选任承包人有过失,建房者应承担陈某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王某作为雇主,要承担陈某的主要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9楼:匿名用户

受伤的陈某和王某之间基本肯定是雇佣/劳动关系,王某需要赔偿。

你们家和王某之间的承包合同,其实在法律上叫做“承揽”合同,只要你家里对这次事故没有直接的责任或过失(比如你家里人提供的工具不安全),就不负担责任。

补充:汗,东家明知没有资质的话,恐怕要担负连带责任了。

10楼:脑子外面的世界

如果该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不是依据了东家的指示,则东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楼:匿名用户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楼:天使乐园

没有直接雇佣关系,但在业主建房地点受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比例得看受伤者本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再按实际情况和数据作出具体的赔偿金。

13楼:匿名用户

基本上和你没有啥关系了

除非你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