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吗

2021-03-08 11:56:58 字数 3114 阅读 6323

1楼:baby鞋子特大号

是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楼:匿名用户

在合同法上,负金钱债务的人有还钱的义务,如果他不履行还钱义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救济。但是法律上有一个诉讼时效,一般的金钱债为2年,即从债务人不还钱起,债权人就可以提起诉讼了,如果超过了2年时效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债务人就有了一个时效抗辩权,可以不还钱了。

所以,从道义层面欠债还钱,但是从法律层面,存在一个合理期限,是债权人必须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即要钱,如果不要,过了这2年,理论上说就要不回来了

3楼:刘巨帅

具体事情具体看了,至少法律条纹里没有这一条,比如说和别人借了高利贷,而且利率超出了国家规定范围,这时候这个交易本身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当然,如果是正常的普通借钱,那从情理上讲是要还钱的,但是情理和法理不是一回事,法理讲的是证据!有借条么,有见证人么,有约定还款时间吗?有约定违约责任吗?

4楼:薛宝丶

有凭据吗,法律讲究证据,有的话,那是肯定的

5楼:开心快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债子还也是天经地义,然而现在有的法律分子,严重破坏中国1几千年的历史,把父债子还给废除了,是对中国几千年法律的蔑视。

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6楼:匿名用户

1、欠钱,是因借款合同产生的,不管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合同关系都客观存在。根据合同法,欠钱一方为债务人,必须承担届时清偿的合同义务。因此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具有合法性;

2、债务人借钱往往是因为资金周转有困难,而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其实帮助了债务人度过困难,从道义上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具有合理性;

3、但是,这一句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相对性。如果当事人企业破产,则只能以破产财产偿还,偿还不了的,就没办法了;还有如果经过一定的诉讼期限,法律也不再保护债权,一般为二年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7楼:冬天里的啤酒

自古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之说,意思是欠别人的钱一定要去还,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赖账自古就被视作不诚虚假之作,所以自古以来诚实守信变得毅然重要。

现在社会发展迅速,经济飞速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频繁,金钱的交易也变得固然越来越频繁,借钱变得越来越多,救济朋友,帮助他人,原本是好意,可往往钱借出去的时候是好人,往往到最后很要好的朋友,因从借钱到要债,变成了形同陌路的仇人。可悲可恨可惜可怜。借钱是助人,要钱是得罪人,搞得现在大家宁愿不去谈论借钱,或者有钱也说没有钱,毕竟大家都不希望因为金钱的借出再去讨要,搞得大家由朋友变成仇人,朋友固然多了好,哪个都不愿意因钱生是非,因钱得罪人,钱啊,成了一把破坏友谊的刀。

8楼:匿名用户

但是你可知道,

借钱时他是孙子,

还钱时他是大爷。

9楼:匿名用户

有时候实在没办法滴生活都成问题怎么说呢!当做给自己留条后路呗

10楼:匿名用户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专法第属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于你的问题,建议如下操作:

先跟对方谈,如果可以商定一个还款期限,就再签一份书面的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不愿意签,想赖账的话,写一份书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还款,要对方签收。

过了给定的期限仍然不还的,到法院起诉。

不过,你这个事情还有一个问题:你爸爸给钱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转账还好,银行有记录。如果是现金,他完全可以说你爸还没有给钱他。

建议不要着急,跟对方好好谈谈。即使要起诉到法院,也要把证据弄齐了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