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社会才能公平公正中国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21-03-07 09:08:39 字数 3172 阅读 8253

1楼:谁为天地立心

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但现在实在是不公平公正到了极点了。要想适当公平公正,只有实行民主。

民主,是历史潮流,是世界潮流,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的。利比亚、埃及、也门,这些国家的**极权**没有挡住,叙利亚也挡不住,其他国家也不要想挡住。

你所期待的那一天,快了。

2楼:流色香柔

1,马**五个层次需求理论

2,人具有社会性,

3,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有了矛盾才能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应该一分为二的去看待问题,抓住重点,看清本质

这个世界是唯物的,你觉得不公平那是因为你不是受益者,在相同情况下,如果是受益者,你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唯物的话,首先要考虑事物的特殊性和相对性,没有事情是绝对的,所以没有事情是绝对公平的,在你的眼里也许有些事是不公平的,在别人眼中,也许是公平的,思想也要随着时间发展进行改变,环境的不同立场的不同和角度不同对人的思想影响也会不同,症结就在于思想,在于人的不同性。

3楼:阿迪

通过制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使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在社会主义国家收入分配制度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益,二次分配注重公平。为缩小收入差距,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很多措施,除了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各种社会福利和补贴等措施进行收入再分配外,主要是建立旨在缩小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这种税制在收入再分配方面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在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按照累进税率制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体制的原则是以富帮穷,富人多交税,穷人少交税,低收入者免交税。

**行政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行政公开是实现行政公平、公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为了促使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公开的义务,有必要通过立法设立外部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民及时获得决策信息,使**能够快速直接地听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的决策能力会因此得到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也会相应得到提高。

4楼:网球宝贝

所谓公平是不存在的,只有相对的公平。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 现代社会和道德提倡公平,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不存在的。

只有每个人都能约束私欲,才能创造理想的社会。

5楼:匿名用户

这只是对某些人或某件事而言,对社会整体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6楼:猫猫加菲猫

天想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

中国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7楼:匿名用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中,公平正义被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发展中的马克思法治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价值取向为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以人为本”为本质要求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公平正义,其实现有赖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理念的树立。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  社会主义社会一定是以公平为基本特征、以正义为最终价值的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复杂的执法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  建设国家、管理国家所要实现的理想境地是经济富足、政治进步、文化昌明、社会和谐,这些目标的实现皆有赖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统领。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来看:

社会的主流价值决定着社会的文明走向和发展方向。一个良善的社会必定是将公平正义奉为圭臬的社会,而一个公平正义不彰的社会必定会走向经济的衰退与凋敝、政治的**与腐化、文化的消沉与堕落、社会的混乱与无序。在一个国家中,利益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冲突与矛盾也是变化多端的,因此执政者的首要任务并非是缠身于具体事务的细枝末节中而是要进行价值判断与选择,进而消除冲突,维护公平,匡扶正义。

在此意义上,我认为管理国家的本质就在于价值选择;而一个好的执政者的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公平正义。当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成为全社会的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得到的结果的时候,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正义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  公平正义如果不是抽象的教条,就应拥有反映时代要求的具体内容。

公平正义社会首先应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首先要回答的是“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一个国家的权利保障体系有三个层次:

一是“人人”的层次,二是“公民”的层次,三是“弱者群体”的层次。公民权利主要指向政治参与、担任公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弱者群体权利主要指向妇女、老人、儿童、身体残障者等特殊对象;而第一个层次,也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层次指的是“人人”、“所有的人”,也就是《世界人权宣言》所讲的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的差别,平等享有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中的“人人”。  “以人为本”其次要回答的是“以人的什么”为本的问题。

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内容,首先,“以人为本”必须以人的共同需要为本,人的共同需要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社会民众的共同的普遍的要求,所以,满足人民的共同要求就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以人为本”还必须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本,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成为其他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时,公平正义的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便是告成之时。  “以人为本”最后还要回答“如何将人的需要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这一问题。

人的需要惟有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是现实的、安全的。“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在价值上是一致的,它们一方面解决了目的性问题,那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又解决了一系列关系问题,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统一与和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这些理念逻辑的产物,因此,对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理解也必须从建立在这些理念基础之上。

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果不能透彻理解“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理论,就不可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  公平正义的核心是制度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历史久远的人类理想,它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公平正义。从直观的层面看,社会不公现象是形态各异的,但概括言之不外乎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起点的不公。其典型表现是,在人们出生伊始就被依照自然生理状况和社会出身的不同进行人格身份的差等划分;第二,机会的不公。对人们进行人格高低区别的目的,是要赋予他们不同的社会发展机会,这便是机会不公。

在高考招生中,同一张试卷面前不同地区的考生享有不同的上学机会,甚至在同一个地区

美国人认为的社会公平是什么意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1楼 彼岸的暗夜 社会公平,体现的是人们之间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包括生存公平 产权公平和发展公平。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一直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也是社会主义的魅力所在。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翻译是 什么意思 2楼 匿名用户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to realize the social e...

怎样以共建共享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如何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楼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指出,要把共同建设 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 在共享中共建。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关于共建共享的论述,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

为什么社会的公平、公正这么难以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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