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和家庭成员户口,权力有什么不同

2020-12-12 05:35:17 字数 5834 阅读 4813

1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对户口登记及何谓户主是如下界定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因此,从纯粹的户主与家庭成员的角度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当然基于中国国情以及经济利益等考虑,容易出现问题的不外有以下几点:

1、如果户籍登记住房系承租房,则面临承租人由母亲变为你姐姐;

2、承租房拆迁时的异地安置或补偿款分配。

2楼:神州冰雨

家庭成员可以在自已家里的房间进出吗?也权进房吗?户主有权反对吗?

户口本户主有什么权利

3楼:匿名用户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

,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在权利义务方面,户主和其他家庭成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特别之处在于:1、若有其他公民拟迁入本户时,派出所需要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证明书。

2、作为一户之主具有在社区的发言权、签字权等等。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户主也有更大的责任:1.

对居民户口本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让、出借。2.

如果户籍上出现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需要交纳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户主有没有权力注销家庭成员户口

4楼:网络营销阿义

没有,注销户口只有死亡,外迁出嫁才可以的,其余的谁都不可以的

户主是必须持有户口本吗?法律上有规定吗?家庭其他成员有权利使用户口本吗

5楼:绝情红豆福

户主只是代表户口本上的一个责任人,户口本上的其他成员和户主的权利是一样的,都有权力使用户口本的

6楼:笑谈人生

户主与持有户口本没关系,法律上没有规定户口本非得户主持有,家庭成员有权使用户口本

7楼:言午

户口本上的每个人都有权利使用户口本

户口薄户主有什么权利

8楼:双鱼中哥甲天下

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力,就是你作为一户之主有作为这一户在这个小区的发言权、代表这一户的签字权等等。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做法。

出现户籍上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每户需要在小区缴纳的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只是在判断“户”中成员的一些共性时,可以参照“户主”,比如农村还是城镇。

社会是以家族为细胞,因此户口登记中都是以一个家庭,即一个“户”为基数来登记的,这个“户”中的一个主要的家族成员即为户主。因此,一个“户”中,成员和“户主”在法律上的权利都是一致,没有特别的权利。

9楼:七台河李阳平

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

10楼:雨后天晴

你好,户口本的户主是没有特殊权利的,户主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只不过是个称谓而已。

11楼:匿名用户

没什么权利,男女平等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家庭成员能当户主吗

12楼:智障班班长

1、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并不存在必然关联。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2、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内容和权利不同。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扩展资料

户主和房产证的关系

户产与房产证有没有关系,主要看房屋是否为农村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变更户主需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四)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4、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5、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另外,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已作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

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新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13楼:匿名用户

您好,户口与房产证没有直接关系。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可以当户主。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14楼:碧树揽月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家庭成员,也能当户主的。

一、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没有任何的必然关联。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二、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的内容和设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5楼:匿名用户

不可以的,只有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户主。我已经打**问过派出所了。

16楼:匿名用户

要申请成功或者转到房产下名吧,要不不能当户主。

17楼:

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是户主,没有的,令别了。

18楼:扶澜微步

可以的,人户可以分离的。

请问户主的权利包括什么

19楼:没事扯扯蛋

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对户口登记及何谓户主是如下界定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楼:我是唐朝十八子

户主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一个家庭夫妻之间谁找户主无所谓,要什么权利的不存在的。

21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户主的权利为一户之主,是一个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等等。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22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对户口登记及何谓户主是如下界定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因此,从纯粹的户主与家庭成员的角度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当然基于中国国情以及经济利益等考虑,容易出现问题的不外有以下几点:

1、如果户籍登记住房系承租房,则面临承租人由母亲变为你姐姐;

2、承租房拆迁时的异地安置或补偿款分配

户口本的户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23楼:墨汁诺

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力,就是你作为一户之主有作为这一户在这个小区的发言权、代表这一户的签字权等等,

义务这一户出现户籍上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每户需要在小区缴纳的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

扩展资料;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语出《通典·食货七》:“ 开元二十五年户令云: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

户籍上一户之主;家长。

《宋书·孝义传·蒋恭》:“收恭及兄协付狱治罪…… 协列协是户主,延制所由,有罪之日,关协而已,求遣弟恭 。”《通典·食货七》:

“ 开元 二十五年户令云: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金史·食货志一》:

“户主推其长充。”

24楼:西郊有雨

户口本户主,只是说明这人是这一户人家的主要代表,是这一户人家对外联系的代表,其他没有什么特殊权利,这一点肯定地可以告诉你。但是,万一这户人家发生了意外事故,追究事故责任时,那户主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有事故要处理,这户主就是这人家处理事情的合理代表人。

户口薄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买房时填写家庭成员与房子所属有什么关系吗

1楼 珊衙芋 你好房屋的归属这个是根据不动产产权登记为准的,可以从遗赠获得,或是继承获得,找到相关证明就可以合法获得房屋的 买房时填写家庭成员与房子所属有什么关系吗 5 2楼 匿名用户 没有关系,填写家庭成员应该是为了贷款活着房产网签的需要 3楼 匿名用户 会的,之后房子的继承权应该归你妹妹所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