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了奖学校却不给奖杯,为什么奖杯要讲奖杯,奖盆

2020-12-08 20:17:33 字数 5791 阅读 1857

1楼:醉落泊

奖杯一般都被上级拿去炫耀了,放在奖品陈列室里。

这也是你儿子的荣幸啊,可以在学校的历史上留名了

去学校争取一张奖状吧,或者证书

为什么我在学校里一个奖杯都没得到?而我却只得了一个奖状,而他们只得了五六个奖,我就是一个失败的成功

2楼:匿名用户

啊肯定是。你没得奖前你的学习好吗?你得了奖,你骄傲了,学习肯定就花起来,就得不上奖了吗?

你家进萝莉?好好学习他肯定就。从失败中在走进成功者。

那你家金锣地还不就得上讲了吗?你的学习就好了吗?从失败中走进。

成功中。

3楼:匿名用户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小子,你成功的活着,并且活到了现在,感谢农民伯伯阿姨种的粮食吧

大学生参加比赛获得奖金学校有权收回奖金和奖杯吗,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未经校方的手

4楼:上海袋虎信息技术****

没有权利收回奖金和奖杯,学校侵犯了学生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 , 基本上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3]

(1)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的要求特定的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创主体和继受主体。特定的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志是指具有“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的最后客体。

(2)明确了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关就是知识产权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

在中国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日本是特许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的法律就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国际法的依据。特定的程序就是知识产权产生的过程,例如专利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商标专用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

(3)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权利与其他实体权利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知识产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体系。例如中国版权法中著作权就有至少18种权利。

而侵权的表现在商标法中就列举了13种,版权法又有19种之多。由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别于其他权利,这类权利更为复杂,需要特定的审判机关和特定的保护。

5楼:紫魅湾

没有权利,你可以向你们效领导反映。如果反映没有用那可以向教育局反映

6楼:野马帮何莫

无权。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大学生参加比赛获得奖金学校有权收回奖金和奖杯吗

7楼:天唐人

不合法!发票是经营活动的证明,而比赛并不是经营活动。最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20%。要么主方代缴,要么你自己缴——但不应该是你先缴,然后领奖金。

告诉我什么法第几章第几条规定,获奖作品作者享有证书奖杯的所有权。谢谢

8楼:许劲松律师

要按当时参赛的约定,你是否以公司名义参赛,奖状、奖杯归哪一方?若未约定是职务行为,那奖状、奖杯归你,否则归单位,但单位应对你奖励。

只有奖杯没有证书,学校需要复印件,该怎么办,请问奖杯能否复印

9楼:匿名用户

奖杯拍个照给他就是了。礼名扬水晶奖杯希望可以帮到您!!

为什么奖杯要讲奖杯,奖盆

10楼:

1、“奖杯”是指蜗牛壳。在本文中作者指的是蜗牛获得飞行比赛冠军后获专得的杯状奖品。

属2 这句话的意思是蜗牛在获得冠军奖杯后骄傲自大,忘乎所以。

3 主要内容:这篇课文讲的是善飞的蜗牛获得飞行比赛的冠军奖杯以后,自我陶醉,不思进取,结果翅膀退化,奖杯成了坚硬的外壳,丧失了飞行的能力,只能在地上爬行。

4 这篇短文说明的道理:荣誉面前骄傲自满就会阻碍自己进步。

二:1 用“坚”字组成四个不同的词语,分别填入下面句子的括号里。

在地道口前,凿穿了(坚硬)的山岩,挖了(坚实)的洞,靠着这种(坚固)的堡垒,人民(坚持)了敌后游击战。

2 按课文原文填空。

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开始勘测线路。**要(开山 ),**要(架桥 ),**要(把陡坡铲平 ),**要( 把弯度减小),都要经过勘测,( 进行周密计算)。

11楼:匿名用户

什么地方有得了冠军有奖盆呢。那是奖盘吧?

为什么奖杯是“杯”?

12楼:**图腾

体育比赛中发给优秀运动员的杯状奖品。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的中国殷周时代,随着射箭运动的盛行,已出现锦标。《周礼》载有个叫刀常的**,曾以一面挂在竹竿头上用壕牛尾巴和彩色羽毛制成的旗给优胜者受奖。公元532——534年北魏武帝元修时,曾让10名武将进行射箭比赛,目标为悬挂于百步之外的银制酒杯,射中者即以酒杯为奖。

至隋唐友以锦缎做的旗作为奖励优胜者的纪念品,称之为“锦标”。

9世纪唐玄宗时,围棋比赛的优胜者奖以盖金花碗。宋朝时盛行的赛龙舟比赛,也以银碗为奖。方法是将银碗悬在重点的标杆上,先到者即获银碗,称之为“夺标”。

在西方,奖杯则源于英国的爱杯。据西方史籍记载,英国有一个叫爱德华的国王有一次坐在马背上,接过别人敬给的一杯酒来喝时,被刺客从背后一刀捅死。从此以后,在英国的宴会上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礼节:

一个很大的酒杯,在来宾中依次传递,环行一周;每当一位宾客接过酒杯时,不仅自己要站起来,而且连在他旁边的人也都要站起来,表示“保护”饮酒者不致像爱德华那样被人暗算。这种礼节中的酒杯,称为爱杯(loving cup)。爱杯在当时是奉献给“上等人”的珍贵礼物。

后来,人们转将这种“爱杯”赠送给比赛的优胜者,从而演变成现在的奖杯。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去领奖如果不去了,奖杯和奖状是寄回来还是直接算了?

13楼:漫步雨天

我建议你不要信了。。。人家骗你的

这是网络上的一篇文章,你看一下吧,看完你就知道是骗人的了,我遇到的情况和你差不多

近日,江苏、北京等地多名小学生未投稿就收到“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只要订书10册以上,就能收到收录其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和奖状。记者追踪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披着“评奖”外衣的敛财活动。

教育专家呼吁,这种“敛财式”评奖以不法手段牟取巨额暴利,歪曲孩子的价值观,冲击权威的评奖体系,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天上掉下“大奖”孩子家长很纠结

南京一所小学三年级的小伟日前收到一份“意外”的《获奖通知》。她的作品“经提名、复评,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选为本年龄段20名获奖者之一,被评为银奖。”小伟告诉记者,她的作文原本是登在一家**上的,根本没有给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投稿,“得奖了应该给我奖励啊,怎么还要花钱买书!

”天上掉下的“大奖”不仅让孩子感到困惑,也让家长纠结。

“现在的**把手伸向孩子,真可恨。”家住南京龙江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很多朋友的孩子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后,都收到了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获奖通知”,有的朋友明知是假,但为了提高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花钱买了作品选和奖状。刘先生说:

“我既不想寄钱给**,也不想置之不理,影响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真是很纠结!”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江苏、北京、陕西等地的很多小学生都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部分家长考虑钱不多,就买个荣誉,鼓励一下孩子,于是“将错就错”花钱买奖。

江苏徐州的于先生告诉记者,新学期开学不久,女儿在《小主人报》上刊登的一篇文章被“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评为银奖。女儿接到信后一直处在兴奋中,对写作文充满了热情,整个人也变得自信起来,“虽然明知是个**,但考虑女儿的情绪,还是花了288元订了10本书,最终买了这个奖。”

主办方名为评奖实为敛财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究竟是真是假?记者根据获奖通知留下的信息,几经周折找到了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一号富安大厦1010室。

记者走进这个门口没有任何标识牌的房间,地板上等待外寄的书籍包裹堆得有近一米高,3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填写“快递详情单”。记者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询问情况,一位40岁左右的女性工作人员没停下手中工作,不耐烦地说:“获奖情况不是通知上都说的很明白了,只要打钱过来,我们就发书发奖。

”记者要求拿一本样书看看,遭到拒绝。“你都没汇钱,现在出版的作品集中还没有你孩子的作品呢,我们会在收到钱后的两个月内重新出版有你孩子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印泥上排放着四枚印章,桌子上一叠奖状已经盖上四个红红的印章,和获奖通知上的印章相同,分别是“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新文化出版社****”“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

记者仔细留意了地上待寄书籍包裹的邮寄详情单,这些包裹寄往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显然,很多家长已经向这次评奖活动汇款,购买收录自己孩子作品的《获奖作品选》。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称,此次大赛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机构支持,由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等共同组织,已经成功举办14届。但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核实,清华大学没有文学研究所这个机构。此外,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获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于2008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万元,成立还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举办14届大赛”?

记者随后又通过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也找不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登记备案记录,按照规定,全国性的合法组织必须在民政部登记备案。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印章管理专家表示,印章只能由所属单位和机构持有,本次大赛一位工作人员持有、使用四枚印章,显然不妥!

业内人士分析,从各方情况看,“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显然是打着国字号社团组织名号,从网络上收集刊发在报刊上的小学生作文,根据作文中留下的地址信息寄发获奖通知,要求家长出钱买书,借此敛财。

谁来斩断伸向孩子的**?

“敛财式”小学生作文评奖不仅骗取家长钱财,而且严重冲击孩子的价值观,更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教育专家表示,工商、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应联手执法,遏制教育领域日益泛滥的“敛财式”评奖。

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分析,多数“敛财式”评奖中,“国字头”的协会是假的,公章是假的,奖状是假的,可以说,除了“敛财”这个目的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

殷飞认为,家长一旦参与这种“敛财式”评奖,潜在的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谎言被揭穿,孩子将面临巨大的道德压力,自信心可能受到严重打击;如果谎言不被揭穿,孩子则容易形成“不劳而获”的价值观,影响一辈子,既然荣誉可以花钱买,那文凭、证书可不可以花钱买?

“敛财式评奖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当前教育功利化倾向严重。”长期从事小学教学管理的冯爱东校长表示,**正是利用家长“孩子证书越多,越有竞争力”的心理,精心设计名目繁多的评奖活动,有的还在北京举办各种颁奖互动环节。而少数家长、孩子的虚荣心,又进一步给**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冯爱东认为,教育孩子,家长不能急功近利。家长花钱可以买来奖状,但买不来孩子的自信,买不来孩子的能力。广大家长应有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保护孩子不受“敛财式”评奖的冲击。

教育学博士、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院长刘林说:“在各类‘敛财式’评奖中,针对孩子的各类评奖最为恶劣,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很大。”刘林认为,遏制小学生作文“敛财式”评奖需双管齐下,一方面各级工商、教育、民政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源头上防堵漏洞;另一方面,广大老师和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这类评奖活动,不给非法评奖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