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被占用怎么赔偿,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占用,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2020-12-07 22:35:14 字数 5217 阅读 5336

1楼:匿名用户

您家荒地用来种植什么?

土地补偿费应该补偿给集体,但对于您这种承包期在10年以上的情况,国家规定的是集体可以将补偿的80%支付给你,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

安置补助费是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不支付给个人的原则。

不管种植的是什么树,有多大,均按照市场上平均**补偿给您,钱应该交付给您。

2楼:匿名用户

你好,这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3楼:匿名用户

怎么个被占用法呀?

按损失大小来赔偿吧。

4楼:戚若灵解雪

找村委会要。按照你承包的(全部土地每年的收益)乘以(剩余的承包年限)再加上(你对土地的投资额)。剩余的承包年限从你没有地可用时算起。

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占用,应得到怎样的补偿?

5楼:独一不二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扩展资料: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也是农民心灵情感的寄托和归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全国各地出现征地热潮,被征地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单位、地方**的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被征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补偿不合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矛盾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被征地农民贫困化现象。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因素。

土地征收权的行使牺牲了被征收人的利益,对其遭受的损失自然应予以补偿,这是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世界各国土地立法中都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有关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大致有三种:

完全补偿原则、不完全补偿原则和相当补偿原则。

就世界整个发展趋势来看,对于国家合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补偿范围与标准均呈日渐放宽之势,以便对被征收人所遭受的损失予以更充分、更完全的补偿。反观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项目构成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合理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为了保证农民生活水平恢复到征地前的水平,确定土地的补偿标准要充分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首先要细化补偿项目,扩大补偿范围。我国土地征收补偿不应仅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还应适当扩大征收补偿范围,将残余地分割损害、正常营业损害以及其他各种因征地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等可确定、可量化的财产损失列入补偿范围,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要灵活运用多种征收补偿方法。除现金补偿外,还可根据农民的现实需要,采取其他补偿方法,如对于综合效益周期长、收益稳定的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征地补偿,可以发放一定数量的土地债券作为补偿,或以土地补偿费入股参与经营,农民按原承包土地的权益比例享有出资者即股东权益。

这样使农民不致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同时失去土地收益权,可延续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有效地保障所有人的根本利益。如果被征收人必须依靠土地来维持其营业、职业及其他重要工作,而需用地人又能提供适当的土地作为替代地或代偿地。

则被征收人可以请求补偿其一块土地。反之,如果被征收人不愿意以替代地或代偿地受偿,则应以现金作为补偿。

6楼:匿名用户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楼:匿名用户

你好,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③由以上规定可见:你无法获得和征用土地农民一样的补偿。你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然后和承包土地的农民协商,退换剩余20年的承包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8楼:无花瓷

征用土地的补偿应该一样,地上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偿

当然,一切就有可能

个人承包集体土地被占用修公路怎么赔偿,都赔偿什么?

9楼:匿名用户

对于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

理法》的规定执行。

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0楼:快乐诗人

好象应该是三万元一亩,测量的时候田坎田边路都要算你的面积,但不以土地承包权登记面积为准,以实际面积为准。是现金支付,你的地多的话就准备好麻袋,必要的话可以请运钞车来

关于国家占用承包土地的赔偿问题

11楼:匿名用户

按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归你们,那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由你们和大队自己商议怎么分,那钱在大队那呢。

12楼:我的宝贝琦儿

按法律的规bai定du,征收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zhi费、安置补助dao费、青苗费和地上专附着属物补偿费。青苗费归你们,那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由你们和大队自己商议怎么分。

以家庭承包方式(责任田)的土地被征用,可享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只能享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不管什么承包方式的土地,其土地补偿归村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13楼:13240285053周

采用怎样的法律程序去维权是个太专业的问题,许多念过法律专业的人也不知道如何操办,应该去聘请内行正直的律师解决。

土地承包未到期收回需要如何赔偿?

14楼:匿名用户

复土地承包没有到期收回的赔偿制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承包的土地国家征收应该怎么补偿,个人承包土地,国家征占地怎么补偿

1楼 法律快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

国家规定绿化怎么赔偿的,道路绿化征用土地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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