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吊钩下交货谁出卸货费,CFR舱底交货指的是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至码头的费用吗?

2020-12-02 20:49:30 字数 6451 阅读 2117

1楼:匿名用户

如果是用班轮运输即集装箱运输的话卸货费用包含在运费里面,所以实际上是由卖方支付了卸货费用。

如果是用租船运输即散装货物运输,必须要用cfr的变形来解决这个问题。

吊钩就是装卸集装箱的塔吊。

补充:下面是cfr的变型。只有在采用租船运输时才会有这些变型,这些变型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由谁来负担的问题。

l、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卖方负担卸货费用。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这个吊钩指的是穿上的吊钩。

一般情况下船都有自己的吊钩。类似于挖掘机的大铲子,可以自由分合。

4、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指船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你的问题补充实际上就是cfr变型的第三个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这个变型通俗的讲就是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船上的吊钩所及之处。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船能够靠岸,那么货物可以用船上的吊钩吊到岸上;二码头较浅,货轮不能靠岸,那么货物就要用船上的吊钩吊到小船上,这个小船就是驳船,而这个驳船是由买方出钱雇佣的。

fob、cfr、cif三个**术语中的装卸费用由谁负担?

2楼:液压

1、在fob**方式中,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根据规定卖方的义务包含: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在cfr**方式中,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根据规定卖方的义务包含: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在cif**方式中,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根据规定卖方的义务包含: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扩展资料

常用的外贸术语还包括:

1、fca,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2、cip,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cpt,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4、exw,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

3楼:匿名用户

一、fob: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条件)  买方承担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买方承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卖方承担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卖方承担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有时为表示卖方承担理舱费与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用fobst (stowed and trimmed)

二、cfr与cif的变形完全一样,因此就以cfr 为例: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卖方承担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卖方承担(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卖方承担: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ps:在fob、cfr与cif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4楼:小豌豆童装屋

fob是指离岸价,即船离开装货港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包括开船之前的装卸费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是指到岸价,即船到达目的港之前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包括运费,保险费

5楼:匿名用户

根据incoterms2010,只要是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都是卖方承担,装上船以后的什麼卸货费当然是买方承担了。

6楼:牛使

fob 装卸费 由买家承担

cfr、cif 装卸费 由卖家承担

7楼:馒头泡馍

起运港的还是卸货港的?

起运港都是发货人负责的

cfr舱底交货指的是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至码头的费用吗?

8楼:匿名用户

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而你所说的第二种则是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希望能够帮到你!

**术语装卸费谁承担

9楼:天蝎

装卸费一般通用做法是包含在运费中,谁承担运费谁负担装卸费。

fob中买方承担运费,即买方承担装卸费。

装卸费一般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成本等计入费用类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装卸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往来等。

10楼:深圳市拓普**链****

一、fob条款下:

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条件)   买方承担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买方承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卖方承担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卖方承担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有时为表示卖方承担理舱费与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用fobst (stowed and trimmed)

二、cfr与cif的变形完全一样,因此就以cfr 为例: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卖方承担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卖方承担(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卖方承担: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ps:在fob、cfr与cif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11楼:匿名用户

fob 在始发港口的装货费用当然是卖方承担了。fob卖方也是要承担保管任务的。货物越过船舷才算结束。

cif和cfr唯一的区别就是insurence了,其他的都一样。这个装船费用当然卖方承担,卸货费用也是包含在里卖了。一样的,货物在目的港卸船完毕后**术语才结束的。

12楼:匿名用户

fob装卸费由卖方承担,cif比cfr就多一个保险成本,其他一样,装卸费也是卖方承担。

cfr吊钩下交货 当船舶不能靠岸时,为什么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谁能画张简图么。。

13楼:剑鱼游走四海

cfr 是象征**货,即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了到目的港的运费,即告完成交货义务。如果cfr吊钩下交货是指在目的港发生的船舶不能靠岸,那么,驳船费用当然是由买方负担。

做cfr 时,货代收取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14楼:紫绵太阳

国内运杂费(比如拖柜费,拼箱费,内装箱费等,根据不同的装箱方式而定)

报关费商检换单费(如果有商检换单的话)海运费

15楼:匿名用户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

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这里所指的成本相当于fob价,故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2000年通则》指出,cfr是全球广泛接受的“成本加运费”术语的惟一的标准**,不应再使用c&f(或c and f,c+f)这种传统的术语。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一)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二)使用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三)cfr的变形

按cfr术语成交,如货物是使用班轮运输,运费由cfr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大宗商品通常采用租船运输,如船方按不负担装卸费条件出租船舶,故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cfr术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