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蟋蟀的故事,第一人称蟋蟀的故事100字

2020-12-02 09:52:46 字数 4969 阅读 9897

1楼:幻_菜子花花

一身黑亮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加上又尖又细的尾巴,组成了那只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

我十分喜爱小昆虫,特别是这些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每到秋天,便想方设法“搞”上几只,宝贝似的养起来,这都成了我公开的秘密。这不,星期天,同是昆虫迷的表哥特地给我捎来一对蟋蟀,把我给乐坏了!

看,它们浑身上下穿着又黑又亮的盔甲,显得威风凛凛!头上一对长长的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不时进行360度全方位“搜索”。最有意思的,是它的三对腿,一对比一对长,一对比一对粗,最后面的后腿不仅又粗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让人看了不禁有点心虚。

是公的,还是母的呢?我细细观察蟋蟀身体后面那几根“天线”——“一根,两根!”耶!

只有两根尾巴,它们是公的。(母的中间还有一根,呈“山”字形)

蟋蟀生性脾气暴躁,这两只公蟋蟀一见面,气就不打一处来,弄不好马上开战,好像它们这一身战甲真的专门是为打架而准备的。这不,我刚想找个罐,好让它们各得其“所”,里面已经“战火纷飞”了:

只见它们身子往后一坐,浑身抖动,开始向对方示威,还不时“瞿——瞿——”地叫上几声,像是在为自己壮声势。紧接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对方,咬得不可开交。12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移动迅速,以至于我根本看不清它们是怎么动腿的。

动作敏捷的蟋蟀,忽进忽退,忽左忽右,斗得“不亦乐乎”,这正是它们斗智、斗勇、斗体力的关键时刻。

终于,有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利者得意地叫了几声,不知道是它想扩大战果,还是意图**后患,它又乘胜追了过去。看来,要“刺刀见红”了,一直紧张而又兴奋地关注“战局”的我赶紧出手,把战败的蟋蟀救了出来。

一场血腥的“**”化解了!我暗自庆幸。

听表哥说,蟋蟀又叫蛐蛐,还有人叫它“促织”。有这么怪的名字吗?这可难倒了我这个蟋蟀“研究专家”。

赶紧考证!原来,蟋蟀一叫,就意味着秋天到了,就像在催促赶快织布做衣,准备过冬呢!小小的蟋蟀还有这种本事呀!

真是“蟋蟀”不可貌视,海水不可斗量呀!

以蟋蟀为第一人称写一篇日记

2楼:东师陈老师

嘿!你们好!我是一只蟋蟀,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可和蝉一样出名哦!我的出名可不光由于我的歌声,还由于我的住宅。

我常常慎重的选择住宅,一定要排水优良,并有温和的阳光。我可不用现成洞穴,我舒服的住宅是我一点一点挖出来的,从大厅一直到卧室。

在朝着阳光的堤岸上,青草中隐藏着一条隧道,隧道顺着地形弯弯曲曲,最多不过九寸深,一指宽。这便是我的住宅。我大多是***盖房子,房子的出口有一丛草半掩着,象一座门。

门口经过仔细扒扫,很平坦,这就是我的住宅的平台。当四周很安静时,我就在那弹琴。

怎么样,你知道我的住宅了吗?

蟋蟀的故事

3楼:匿名用户

促织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令以责之里正。

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直,居为奇货。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

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为人迂讷,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百计营谋不能脱。不终岁,薄产累尽。

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忧闷欲死。妻曰:“死何裨益?

不如自行搜觅,冀有万一之得。”成然之。早出暮归,提竹筒丝笼,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靡计不施,迄无济。

即捕得三两头,又劣弱不中于款。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并虫亦不能行捉矣。转侧床头,惟思自尽。

时村中来一驼背巫,能以神卜。成妻具资询问。见红女白婆,填塞门户。

入其舍,则密室垂帘,帘外设香几。问者爇香于鼎,再拜。巫从旁望空代祝,唇吻翕辟,不知何词。

各各竦立以听。少间,帘内掷一纸出,即道人意中事,无毫发爽。成妻纳钱案上,焚拜如前人。

食顷,帘动,片纸抛落。拾视之,非字而画:中绘殿阁,类兰若;后小山下,怪石乱卧,针针丛棘,青麻头伏焉;旁一蟆,若将跃舞。

展玩不可晓。然睹促织,隐中胸怀。折藏之,归以示成。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细瞻景状,与村东大佛阁逼似。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有古陵蔚起。

循陵而走,见蹲石鳞鳞,俨然类画。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似寻针芥。而心目耳力俱穷,绝无踪响。

冥搜未已,一癞头蟆猝然跃去。成益愕,急逐趁之,蟆入草间。蹑迹披求,见有虫伏棘根。

遽扑之,入石穴中。掭以尖草,不出;以筒水灌之,始出,状极俊健,逐而得之。审视,巨身修尾,青项金翅。

大喜,笼归,举家庆贺,虽连城拱璧不啻也。上于盆而养之,蟹白栗黄,备极护爱,留待限期,以塞官责。

成有子九岁,窥父不在,窃发盆。虫跃掷径出,迅不可捉。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

儿惧,啼告母。母闻之,面色灰死,大惊曰:“业根,死期至矣!

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儿涕而去。

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既而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

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日将暮,取儿藁葬。近抚之,气息惙然。

喜置榻上,半夜复苏。夫妻心稍慰,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

自昏达曙,目不交睫。东曦既驾,僵卧长愁。忽闻门外虫鸣,惊起觇视,虫宛然尚在。

喜而捕之,一鸣辄跃去,行且速。覆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忽而跃。急趋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在。

徘徊四顾,见虫伏壁上。审谛之,短小,黑赤色,顿非前物,成以其小,劣之。惟彷徨瞻顾,寻所逐者。

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视之,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长胫,意似良。喜而收之。

将献公堂,惴惴恐不当意,思试之斗以觇之。

村中少年好事者驯养一虫,自名“蟹壳青”,日与子弟角,无不胜。欲居之以为利,而高其直,亦无售者。径造庐访成,视成所蓄,掩口胡卢而笑。

因出己虫,纳比笼中。成视之,庞然修伟,自增惭怍,不敢与较。少年固强之。

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不如拼博一笑,因合纳斗盆。小虫伏不动,蠢若木鸡。少年又大笑。

试以猪鬣撩拨虫须,仍不动。少年又笑。屡撩之,虫暴怒,直奔,遂相腾击,振奋作声。

俄见小虫跃起,张尾伸须,直龁敌领。少年大骇,急解令休止。虫翘然矜鸣,似报主知。

成大喜。方共瞻玩,一鸡瞥来,径进以啄。成骇立愕呼。

幸啄不中,虫跃去尺有咫。鸡健进,逐逼之,虫已在爪下矣。成仓猝莫知所救,顿足失色。

旋见鸡伸颈摆扑,临视,则虫集冠上,力叮不释。成益惊喜,掇置笼中。

翼日进宰,宰见其小,怒呵成。成述其异,宰不信。试与他虫斗,虫尽靡。

又试之鸡,果如成言。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细疏其能。

既入宫中,举天下所贡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一切异状遍试之,无出其右者。每闻琴瑟之声,则应节而舞。益奇之。

上大嘉悦,诏赐抚臣名马衣缎。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宰悦,免成役。又嘱学使俾人邑庠。

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不数岁,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躈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

异史氏曰:“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

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独是成氏子以蠹贫,以促织富,裘马扬扬。当其为里正、受扑责时,岂意其至此哉?

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信夫!”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左右。 5

4楼:张果果

《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段话出自于乔治·塞尔登写的《纽约广场的蟋蟀》一书。这本书写得轻松愉快,又富有纯粹。高尚的趣味。既能陶冶情操,又能被书里的故事所打动。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机缘巧合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被玛利欧带回报摊并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开始了它在时代广场的新生活。

它们三个成为了好朋友,但如果不是它们,就不会酿成火灾,柴斯特也就不会有机会把自己的**天赋展现给世人,得到白利尼一家的支持,又得到了**教师史麦德利先生的认可,给这个不起眼的报摊带来很兴旺的生意了。

从此,柴斯特一举成名,获得了非凡的成就,让全纽约的人都来听它天籁般的声音,让各大报社和电视台都在播报。柴斯特顿时成了纽约最出名的“**家。”

可是,正当它成就辉煌之时,它却出人意料的回到故乡,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它一直以来都还时时刻刻惦记着温暖而又美丽的故乡,怀念着往昔那美好的生活。

如果换做是我们呢?一定想要得到更多的掌声,登上更高的舞台,拥有更高的地位,获得更辉煌的成就,让全美国,甚至全世界都来听,难道不是吗?柴斯特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它不忘初心,是个简单、纯粹、听从自己内心的高尚的人。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的人生启事: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要被名誉和地位冲昏了头脑,而要做一个遵从自己内心的高尚的人。

就像电影《无问西东》里的一句台词: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5楼:白若琪是只猫

有朋友的日子是幸福的。

柴斯特在梦中吃了两块钱,但不嫁祸于任何人。柴斯特是好样的!学习它一人做事一人当,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人与动物,**是相通的。

为了自由的快乐,一切皆可抛!

阅读箴言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他们之间的友情,可以温暖这个冰冷世界。

6楼:h_hao豪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到了一个野餐篮中,就这样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在那儿认识了聪明的塔克和友善的亨利猫,与他们结成了好朋友。玛丽欧是柴斯特的主人。

柴斯特用他的**天赋回报了他们,并帮助玛丽欧一家走向了富裕,自己也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演奏家”。。。。。。

从柴斯特身上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知恩图报,因为玛丽欧收留了柴斯特,所以柴斯特一心想着回报他。

我们都要学习柴斯特懂得感恩的精神!

7楼:匿名用户

在时代广场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柴斯特和塔克。

8楼:小梦想勇敢闯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 原来的小蟋蟀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现在,满眼都是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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