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通问题帮我看看,交通问题,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做?

2020-11-26 10:43:21 字数 3889 阅读 3486

1楼:耕耘在成长路上

3年以下可监外执行,一般判2年。驾证吊销,由交警执行。属于行政处罚可讲情!

交通问题,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做?

2楼:匿名用户

你没有让行非机动车占一部分责任,估计你是没有交强险吧,有的话好说,没有比较麻烦。花钱消灾是避免不了的了,建议你一次性甩给他多少钱,让后就绝情到底吧,明着告诉他,就这些钱,愿住一辈子医院就住吧,不要再多掏一分钱,让他起诉你,走法律程序吧

2:就是用***弄他

3楼:匿名用户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

到当地有关部门就知道了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交通事故,我车在前对方车在后撞我车交警却判我全责,不懂签字了。大家帮我看看交警处理的对吗? 9

4楼:天蟾如月

很显然,货车是借用左侧车道(逆行)增大转弯半径。然后在转弯中并道进入顺向车道的。这种操作遇到自己车辆长度较长的情况下,大家都在用,但发生事故讲起来就是直接违反了并道必须确认安全,不得影响顺向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规定。

判货车全责并无原则性错误。

当然,红车见到货车打着转向灯的话,或者老司机看到的话,就知道货车的意图不会跟上来的。但遇到新手或者不想跟在货车后行进的车主,就会逼着货车让行,这样就很容易发生事故了。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作为货车方来讲一定要懂得,一旦发生事故对货车方是很不利的。

5楼:淡淡碧荷

你好,如不服,尽快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6楼:贫血去

去第三方定损,物价局之类的,然后修车去法院起诉对方。

7楼:匿名用户

这个后车全责应该没有异议。

懂交通法律的高手帮我看看~~~

8楼:问法网周律师

你好:如确实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个人觉得遇事碰瓷的敲诈勒索

先去交警大队了解情况,无中生有就及时报警

9楼:柏律师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到交警队先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做判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10楼:a级残疾人士

15以下``5万以上

哪位律师帮我看看这交通案

11楼:天堂的按钮

你的摩托车是机动车,老头的电动车是非机动车。

相撞的地点在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碰撞机动车的尾部,造成非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员受伤。

如果在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你只能负次要责任,而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你可能要负同等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建议与老头协商解决医疗费问题。和谐为贵!

12楼:匿名用户

目前国家规定电动车还未属于机动车(马上归为机动车)你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所以对方属于弱者

按照你的说法他应该是追尾

责任大概应该是他主你次

13楼:匿名用户

由于你是机动车,你负次要责任,如果是电动车就不负责任了。

对方带人,又从后面撞你,他责任更大

大神帮我看看这得交多少

14楼:成全

2000-2400元左右

15楼:匿名用户

最少1500,违章停车有的地方是200,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好像是100,闯红灯200,你算吧!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章守法!

请大家帮我看看这个问题怎么处理?是谁的责任?

16楼:匿名用户

首先,我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这本是不应该

发生的悲剧而发生了,你首先应该找交通部门,应由交通部门负责,你不应该找废品收购站,如果你要和他们打官司,也不占优势,但是修路是交通部门的责任,危险警告标志也应该由交通部门督促修路的单位完成设置,并且要安装到位,因为交通部门是修路的业主,修路是为人民造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第一,否则好事也变成坏事!

17楼:龙胜利

首先,对你丈夫的去世表示十分的悲痛.请你节哀.但是这个问题恐怕不好办,原因是你的丈夫是因不熟悉路况造成的事故,维护个人权益主体不是很明确.

如果非要找个诉讼主体的话,那只能找**,不好办.

18楼:匿名用户

最简单的做法,将废品站与交通部门一并起诉。

19楼:匿名用户

将两者并列起诉,究其原因是导致死亡的两大因素:

路面管理是交通部门的责任;

废品站应该是占用了车道造成交通意外。

两个因素都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因素。

20楼:中国小律·府尹

起诉交通部门没有设立交通标志。起诉废品收购站违法占用道路并没有标志,造成你夫死亡。将二者一并起诉。

21楼:匿名用户

你姑且认为废品站 交通部门都有责任 不管行不行 先起诉再说 争取把事情闹大 你就占据主动权了 到时候该提条件就提条件

22楼:落鸡压

首先对此事表示遗憾

道路正在修建或者改造,就应该找施工单位以及道路管理方。

像你所说的情况,应该直接找废品收购站。路灯管理部门也应该负连带责任。

**电视台以前播过一个案例,也是一个妇女晚上骑车回家,由于道路改造挖了一个2米深的坑。而且没有警示标志和路灯。此案处理的结果是受害方直接找的施工单位。

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或者打**问问今日说法我不是专业搞法律的,我的意见仅提供参考

23楼:匿名用户

驾驶员自己负责,法律需要在现实中应用

今天收到一张传票,关于交通事故的,大家帮我看看?我要付多少责任。

24楼:玉杵捣药

收到了传票,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按照传票上写明的时间地点去应诉吧。

从楼主发布的情况看,4s店老板的做法是对的,至少是不违法的。他给你发票,你就应该给他钱,至于保险公司是不是理赔,赔偿多少,和此事无关,更和4s店老板无关,那是你和保险公司的事。

另外,楼主擅自拿了一张发票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这一行为涉嫌骗保。

楼主在“骗保”成功后,又没有及时将赔偿款给与4s店老板,这个……有点麻烦了呀。

25楼:匿名用户

你伪造理赔单证,保险公司可以要求你返还赔款。4万元的车辆减值

26楼:咖啡肉仔摇摇熊

你首先要把你用发票骗保的情况找关系抹平它,其次老板要求你赔偿4万元的费用损失出示的什么证据呢?能说说吗?我很好奇。

27楼:匿名用户

没办法,你已经理赔过,现在只能跟标致那边协调处理了。

律师朋友或者有交通事故认定的朋友帮我看看,这种行为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28楼:匿名用户

碰瓷的 可能在交警那有同伙 从人体生物学分析 人被汽车压着手指头那肯定是立马惨叫啊 你有没有听到 要冷静淡定 不要给坏人一丝机会

29楼:南海帅兵王

如果当时监控没有检查到驾驶机动车与其他车辆碰撞或者是直接碾压行人行为的不能算交通事故逃逸的,交通事故逃逸的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驾驶人直接驾驶机动车离开现场的属于事故逃逸的。

30楼:记忆犹存

说你压到她?监控不能看清楚吗?再到医院验伤,是车压的和自己摔得医院能鉴定的

31楼:弄影无痕无痕

没有证据,你怕什么?

高手帮我看看这道管理学试题怎么做吧谢谢啦

1楼 匿名用户 1 从案例这一事件中,对于该书城 超过7天不予退,只能换 的规定,书城营业员 负责人始终坚持遵照执行,他们的做法有错吗?为什么? 规章制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管理手段。任何组织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都会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规范群体的行为。可以说,规章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任何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