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需要登记的有哪些,权利质押中哪些必须进行出质登记质权才生效的?哪些不需要登记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起质权就生效的?

2020-11-25 14:12:21 字数 5553 阅读 4248

1楼:匿名用户

1、**份额、股权出质。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份额、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

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知识产权出质。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应收账款出质。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权利质押中哪些必须进行出质登记质权才生效的?哪些不需要登记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起质权就生效的?

2楼:潜龙一现惊天下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份额、**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有哪些?

3楼:手机用户

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

(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

(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物权法中需要登记才能设立的权利包括哪些?

4楼:百度用户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份额、**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知识产权的质押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才能使得质权生效。

(6)应收账款的质押,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有哪些条件?

5楼:阿韶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动产质押如何办理,需要办什么登记吗

6楼:匿名用户

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

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办理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

扩展资料

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注意事项:

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2、 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

3、 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4、 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占有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5、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6、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 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参考资料

7楼:匿名用户

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不需要登记。

如果是动产抵押(即不将动产交付给债权人占有),需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动产抵押的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动产抵押登记部门(一般是工商局,但是若属于车辆、船舶等的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动产抵押登记书(双方签字或盖章)。

8楼:逍遥

动产质押,一般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不过在权利质押中,一般都必须登记,如****应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应收账款应到信贷征信机构登记等,只有登记后质权才成立!

9楼:菲尔飘飘飞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什么是权利质权?

10楼:醉意撩人殇

权利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质权特点如下: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扩展资料:

第二百二十三条 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汇票等出质的质权设立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二十五条 质权人行使权利的特别规定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1楼:到永久

权利质权是指以所有权以外具

有财产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即债务人本人或第三人作为出质人,将该权利的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进行适当登记,担保债务人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规定以该权利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特点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扩展资料

权利质权法律条文

《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权利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份额、股权出质的权利质权】以**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份额、**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2楼:河北永安保险

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告诉你什么是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打个比方,张三欠李四10万,王五以自己的轿车作担保。

权利质权,无非是例子轿车这个实物,换成了一种可期待权益。比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