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民事诉讼二审为终审?

2020-11-25 11:52:39 字数 5084 阅读 8508

1楼:匿名用户

1、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即使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无论是一审的还是二审的),仍然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章。

3、近期的民诉法修改中正在研究小额案件一审终审的事宜。

民事诉讼二审为终审?

2楼:home好人一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扩展资料:

案例:业主索赔被终审驳回

2018年11月23日07:30

2007年1月,西安市民王先生购买了西安北二环龙祥御苑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总价45万多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7年7月30日前交房,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60日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从交付至今开发商一直没能给业主办房产证。

去年7月,王先生委托父亲起诉开发商陕西嘉利房地产开发****,提出支付违约金152115元(违约金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继续办理房产证、更换正规大修**票据以及由开发商承担诉讼费等4点诉讼请求。

开发商方面表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没有为原告办理房产证确实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原告到2017年7月18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诉讼请求。

去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30日内,将办理房屋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由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驳回原告王先生其余诉讼请求。当时,包括王先生在内一共38户起诉了开发商。随后,这些业主提起上诉。

今年3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由于该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们仍未拿到房产证。目前,小区业主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

本案过了诉讼时效期

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的登记中,对于开发商不能在交房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不能在期限内取得房产证的约定共有3条,第三条规定,出卖人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中约定,被告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被告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被告至今未履行,现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该义务,应予支持。被告未能履行该义务并非原告造成,亦非不可抗力所致,因此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原告并无证据证实自被告违约之日起至其起诉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被告以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于法有据,予以采纳。

根据一名张姓业主的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驳回违约赔偿的理由同样为,开发商违约至今已达十年之久,原告虽然提供证据证明其曾经向开发商主张过权利,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在这十年里一直间断不停地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对其认为本案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不予采信。

3楼:匿名用户

1、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2、即使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无论是一审的还是二审的),仍然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章。

3、近期的民诉法修改中正在研究小额案件一审终审的事宜。

4楼:

您好:1、民事诉讼是不是二审都是终审?

一般而言是这样的,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是一审终审(如宣告失踪、死亡,选举权等特殊和非诉案件),最高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还是说有前提,比如说原告没有新的证据,二审就是终审?

这个情况属于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的】

以下是有关可以提出再审的条文: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5楼:匿名用户

中国是二审终审制,但不等于说二审终结制,就是说二审后,你还是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或者由检察院抗诉再审。总之,二审可以再循环个二审。

6楼:福建夏律师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但还可以提出申诉或者审判监督程序,例如原告有新的证据证明判决错误的。《民事诉讼法》里面有一条规定是二审终审制。

7楼:历史的天空0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进行再审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8楼:匿名用户

是的。国家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书下达,判决就生效了。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吗

9楼:du知道君

所谓民事诉讼的上诉审已经就是终审程序,所以,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是不可以上诉的,但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申诉,争取提起再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1、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2、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已经说过了,只能申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案件二审属于终审吗?如果不公可以再上诉吗?

10楼:百姓的法律顾问

参考 如下法条 申请 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