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推进员工持股试点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2020-11-25 06:09:25 字数 5139 阅读 1330

1楼:宿强睾绕

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可能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企业要提升自身核心价值。公司需要将自身打造成为集团战略新兴产业的孵化器和推进器,放活机制的同时,打通对接资本市场的渠道,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同时,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稳步实施原则,可以从战略新兴产业,业务主要来自于外部市场的板块试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将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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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月饼哥的

定价,太低了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双百行动”下,国有企业在员工持股问题上怎么规避常见误区?

3楼:茹扇靠

2018年8月,由国务院国资委内部下发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实施。在这一轮深入的试点改革中,员工持股改革是重点。为响应政策要求,激活企业活力,国有企业也不断调整员工在企业股权中的持股占比。

但在政策解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常会存在一些普遍性的误区,如文化误区,认为鼓励员工持股应该是将企业部分股份作为福利分配给全体员工,但实际上员工持股是支持核心员工持股,将股份作为激励手段,以发挥员工的活力与积极性;又如机制误区,不符合混改要求的国企忽视自身条件限制,在缺乏机制保障基础上强制推行员工持股,而对于此类国企要想在企业内部推行员工持股,必须从公司治理,组织管控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保障机制,除了以上两点,常见误区还有定位误区、价值误区等。如果你想获取这方面更具体的信息,建议你还是上中大咨询的官网看看,毕竟我了解得还是比较有限。

国企为何要实施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后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楼:江西财智名家论坛****

为何要实施国企员工持股?

当下,国企实施员工持股主要有

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主要是留住人才,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第二,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国企市场化进程。

具体来说,员工持股最终目的主要有3个:

一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三是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会不会造成国资流失?

员工持股后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自然成为人们的一种担忧。针对员工持股试点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试点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

为避免一哄而起,防止利益输送,此次试点主要采取增资扩股方式的方式进行,不减少国有资本存量。

首先,明确只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按照试点企业条件,分别从**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防止一哄而起;

其次,对员工持股涉及的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增量引入、利益绑定”是员工持股试点的重要原则;

三是防止利益输送。《试点意见》明确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企业集团内的员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对国有企业和本企业集团内员工持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加强审计监督;

5楼:兔斯基考神

员工持股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手段,员工持后股,将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绩效,从而使公司的******,如此,持股的员工便可以获得**溢价,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是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要看员工持股总量达到多少,是否是最大股东,一般情况下员工持股占总量还是较少的,云南勐海马天下陈茶坊为您解答。

国企开展员工持股为什么要试点先行

6楼:ofweek人才网

一、成本控制;

二、负债率控制;

三、企业外部形象控制;

四、内部形象控制;

五、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度控制;

六、企业发展战略控制。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7楼:匿名用户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铺开

2018年底总结经验并扩大试点

作为国企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员工持股有望在未来进一步铺开。日前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在2018年底系统总结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据悉,央企首批10户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首期出资入股。截至去年11月底,各省市自治区也有22个省已经制定员工持股的操作办法、实施细则,27个省市158户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向记者表示,员工持股试点归纳起来,可说是“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这次员工持股跟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在林庆苗看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在改革中经历了长时间、多形式的沿革变化,之所以这次要推行试点,就是因为现阶段员工持股做法跟以往相比,坚持了“三不两要”。“三不”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持股,原则上是新设或者是增资扩股,“两要”是要建立一**权动态调整的机制,要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林庆苗坦言,过去的员工持股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股比结构固化、激励作用逐渐弱化的作用,因此股权的动态调整尤为重要。“以往很多企业搞员工持股的时候,很大的问题是没有股权动态调整机制,逐渐股比结构就固化了,激励作用僵化,企业就不能持续发展。”林庆苗说。

“坚持以岗定股,强调骨干持股,也是现阶段员工持股的一大特点。”林庆苗介绍,其实“以岗定股”中“岗”跟“骨”的关系确定也是员工持股推行的难点之一,为此试点企业也创出很多方法,提供了一些经验:有的分前、中、后台持股份额不一样,有的企业是多元业务板块,不同业务板块给的系数不一样。

“总之一定要体现出岗位跟这个持股密切联系,坚持岗变股变,定完股之后定期调整。”

员工持股一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8月,国资委发布员工持股顶层设计方案;11月份选定试点以后,试点方案陆续完成;2017年7月份试点进入了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完成员工入资工商变更登记,进入正式的运转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非公资本的参与非常积极,操作上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入股的**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入股**完全一致,而且在这个入资的过程中间,原则上是现金出资。

记者从东航物流了解到,由于东航物流本身股本高达41亿元,规定的单个员工持股上限1%,实际上金额有4100万元之多。“对目前125名持股的员工而言,都是要拿出真金**来的,持了股,就相当于背上身家在打拼,必须奋勇直前。”东航物流总经理李九鹏表示。

“我们员工持股的比例达到了20%。”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行了混合所有制,通过探索市场化配置资源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发挥产业培育平台功能。

事实上,尤其在科技型企业,员工持股成为留住人才的重要方式。10家员工持股试点之一的中国电器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器院地处珠三角,业务处于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领域,以往僵化的体制机制导致企业人才、特别是核心团队的流失严重。”实施员工持股以后,不仅人才流失减少,还有部分流失的人才和团队主动提出返回中国电器院的意愿。

据悉,中国电器院于去年5月完成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引入非公企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盾安控股集团****、建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以及450名骨干员工持股,占全体职工人数的30%,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后,中国电器院从国有全资子公司调整为国有企业控股(股比60%)、战略投资者参股(股比18%)、骨干员工持股(股比22%)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按照电器院员工持股方案,在“谁持股”方面,坚决摒弃“官本位、分福利”思想,把对企业未来发展影响大、与业绩关联度高、可替代性低的核心骨干纳入持股范围。在“如何分”方面,按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和战略重要程度、各板块人才对企业业绩贡献大小核定持股人数和数量;在“怎么持”方面,通过设立两级持股平台的方式实现间接持股,不仅便于员工股份流动,而且又可通过平台统一融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绑定”力度。在“如何动”方面,实行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2018年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施工期,混改进程再提速,尤其是地方将“唱大戏”,探索员工持股是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广东、上海、江西等地均在积极推进员工持股,2018年山东、湖南、辽宁等多省也提出将在混改同时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其中辽宁明确表示将在10户企业试水员工持股。

在林庆苗看来,员工持股改革仍需时间检验效果,但是目前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他表示,通过这项改革促进了企业改革加速,尤其如内部三项改革、职业经理人机制等工作,原来是难点之一,推行混改、员工持股,则必须建立其灵活的人事制度、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此外,员工持股有效激发了企业员工、包括管理层的创业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促进企业的业务开拓和业绩的提升。

慢慢改动会很好。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持股比例有规定吗

8楼:精灵幻术师

根据最新政策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各个央企下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国资委的部署,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除了**企业,地方国企在推进员工持股时,试点思路与**也将保持一致。

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使某些国有企业改制退出、一些企业让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股权不同,这一轮的员工持股改革置身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语境之下。

这次对持股比例的规定,也有了新的考量。《意见》明确,此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曾参与过去职工持股文件起草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评价《意见》:

“这次的顶层意见总结了20年来员工持股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总体上讲写得不错。但是,文件最大的遗憾是未明确提出‘分红权改革’的试点要求”。

而且,**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在试点企业的选择上,“增量优先”,从子企业优先试水。

举例来看,经济观察报获悉,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一家资源型**企业集团曾提交试点员工持股方案,便没有获批。

在持股对象圈定上,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意见原稿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政务联播_中国**网

http://****gov.**/xinwen/2016-08/19/content_51005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