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工是省公司编职吗,农电工也是省公司在编职工为什么就没有正式工工资高呢?

2020-11-24 22:40:31 字数 6413 阅读 6949

1楼:范乐乐

乡镇供电

所纳入供电企业,成为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原来的农村电工也转为专职电工,并纳入供电企业管理。

供电企业的用工方式很多,对于农电工用工方式分为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两种形式。农电工是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乡镇电管站人财物移交给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大部分供电企业接收了电管站的财物,并以供电企业与农电工共同出资、供电企业控股的方式成立农电服务公司,将人以劳务派遣、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进行安置。

供电企业与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农电业务委托给农电服务公司承接。

农电工招聘条件和招聘原则

一、招聘原则

(一) 缺员招聘原则;

(二) 按岗位申报、招聘原则;

(三) 省公司管控、各市州局具体实施原则;

(四)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与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无任何违法记录。

(三)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计算至当年6月底)。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生产岗位要求电力相关专业,营销岗位要求电力、信息、财经专业。

(五)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生产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用人单位明确告知的行业、工种的特殊要求。

农电工也是省公司在编职工为什么就没有正式工工资高呢?

2楼:匿名用户

国务院主管部门应该对农电工薪酬和身份问题介入管理,毕竟也是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农电工的合法权益;干着最苦最累的工作,拿着最低的待遇,这个世道太不公平了。

3楼:黔中游子姚启伦

所有的群体,都只会关注自己的利益,农电工这个群体没有人参加研究薪酬待遇,工资肯定就低了。

县级和市级,市级和省级等,工资同样也是一个在地,一个在天。

农电公司单位怎么样?农电公司里的正式工和农电工有什么区别?都有编制吗?农电公司的员工都属农电工? 20

4楼:匿名用户

正式工有保险、工资高;农电工工资低、保险无或少

请教:深圳供电局农电工作编制人员一年有多少待遇?

5楼:匿名用户

请教:常州供电局农电工作编制人员一年有多少待遇? 引用 引用第1楼绿坝999于02-23 10:

37发表的 :少说点一年二三十万没问题,不包括福利和灰色收入 常州供电局现在是公司,是企业,隶属国家电网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内部员工分为全民,大集体,农电工,劳务工,钟点工;有编制的普通职工,全民的最高,大概有十多万或二十多万;大集体的差不多或少一点(以上为公司本部或子公司的),广大农村的为农电工(乡镇上的供电所),是最少大概5-6万不包含端午节、中秋节、年终共三次每次300元的苏果超市购物卡。劳务工大概只有常州最低工资多一点,不超过每年3万,钟点工是1200元每月或更少,所以听起来同是供电职工,垄断行业,收入并没有传说的那么多,特别是广大的农电员工,干着与全民一样的工作,承受着更大的压力,拿着最少的工资。

不知楼主问的是哪一类员工报酬?

6楼:匿名用户

请大家分清农电和全民,不要把大家混为一潭,待遇相差甚大,地位相差也是甚大的

7楼:匿名用户

少说点一年二三十万没问题,不包括福利和灰色收入

8楼:匿名用户

农电属于省社招工,工资不是很高4000-5000/月

农电工子女顶岗

9楼:匿名用户

顶岗有文件么?再就是20o2年都报省公司定编制了。

农电局是分干部编制和职工编制吗?

10楼:匿名用户

不是的。干部

编制和工人编制指的是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干部身份的干同一份活比工人身份的拿的多,定的级别也高。至于干部身份的获得可以通过取得大专或以上学历(非全日制自考的不算)而取得。干部身份的档案是落在人事局而工人身份的档案落在劳动局。

不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可以咨询自己的档案落在**就可以确定。事业单位里正式职工里同时就有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的两种,和临时工的区别不同,不是指聘用形式,而是指劳动者本身的性质而定。

11楼:言笑居士

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

关于颁发《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的通知

(1988年1月9日 (88)水电劳字第6号)

为了加强对农电企业的行业管理,实行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农电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深入调查,认真测算,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暂行标准》)。现颁发给你们,在趸售县试行。现就试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是农电企业劳动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做好编制定员工作对于提高农电企业素质,深化农电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劳动部门和农电企业主管部门都应高度重视企业定员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二、由于全国农电企业所处地理条件、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各单位在试行中,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暂行标准》,拟定编制定员方案,建立健全定员管理制度,在贯彻《暂行标准》时,各农电企业在不突破编制定员总数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内部岗位定员。

三、企业实行编制定员后的富余人员,要从原岗位上撤下来,并本着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通过开辟新的生产、服务门路,大力兴办集体经济和“第三产业”及在职培训等方式,积极妥善进行安置。

四、各单位在试行中,要注意积累资料,做好定员的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及时反映贯彻《暂行标准》中遇到的问题,以便适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 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

(一九八八年一月五日)

总则一、为了加强农电企业行业管理,科学、合理、节约使用劳动力,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依据部颁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按全国平均先进合理的综合用工水平制定的。

三、本标准作为农电企业编制劳动计划,科学调配劳动力,以及新建农电工程设计定员的依据。

四、由于农电企业所处地理自然条件不同,影响企业定员因素较多,凡在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生产或工作项目其相应增加的定员,须经(省或地、市)农电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定员。

五、农电企业应结合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的改革,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贯彻执行本标准,要本着精简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理节约使用劳动力的原则,挖掘劳动潜力,改善劳动组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六、农电企业按本标准测定的人员编制,须经(省或地、市)农电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编制定员一经核定,要严格执行,不得任意突破,在不超过定员总数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内部岗位工种间进行余缺调剂。

七、县农电局所属的水力、火力发电厂按部颁《水力、火力发电厂定员标准》执行。

八、从本标准颁发之日起,过去有关农电企业的定员标准即行废止。

九、本标准的解释修改权属水利电力部。

附:(2)农电企业编制定员暂行标准说明及计算举例(略)

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8年01月09日 实施日期:1988年01月09日 (**法规)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

12楼:匿名用户

我们这里是吉林省桦甸市农电****,我们这里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资待遇相差甚远,我们一年工资一年也就1万多点而正式工确高达6,7万元。而干活的却都是我们临时工,请问天理何在~!我们这里的有的都干一辈子了说让回家就回家了。

而且住房公**都没有。请问向我们这样干好几十年了的农民工合时是个头啊,什么时候国家能改革改革,能一视同人啊~!!!!!!!!

13楼:匿名用户

国家电网

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农〔2009〕14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的工作意见

华北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为适应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落实“四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农电人力资源管控能力,提高农电工管理水平,提升农电工队伍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加强农电企业人财物管理的意见》(国网公司办〔2009〕755号),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电工管理工作。农电工是指在农村从事10千伏以下配电网运行维护、农村供电所营销服务,由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农电工队伍是公司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的生力军。

网省公司要根据“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要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控制总量、提升素质”为重点,加大农电工用工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农电工队伍纳入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年度用工计划和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统一进行专业化管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农电工实行归口管理,主要负责农电工用工政策指导、用工计划编制和下达等工作;农电工作部门做好相关日常管理,主要负责制定农电工录用标准、组织实施农电工招聘和培训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单位农电工与全资控股口径范围职工统一实行专业化管理;对代管农电企业数量较多、农电工用工规模较大的网省公司,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农电工的管理职责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人力资源和农电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农电工管理的可控、在控、能控。

二、强化农电工劳动用工的计划管理。网省公司要重视农电工规划工作,根据公司“十二五”农电工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按照本单位规划要求,认真分析现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农电工人力资源计划,并建立与规划相衔接的管理体系;同时,依据年度计划和有关劳动定员标准,加强农电工总量管控。各单位要严格农电工劳动用工计划的管理程序,一般先由县供电企业制定并上报需求计划,地市公司审核汇总后上报网省公司,网省公司进行统一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三、规范农电工的招聘工作。网省公司要严把新聘人员的入口关,严格执行定员定编标准,制定统一的农电工招聘管理办法,在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明确招聘的范围和条件,一般应聘用具有电力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毕业生,并逐年扩大高层次学历人员的招聘比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遵循“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准则,公开农电工的招聘条件和程序,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强化招聘工作管理,优先招聘高素质人员和紧缺的专业人员,新聘农电工必须由网省公司统一进行审批。

四、明确农电工的工作岗位。各单位应根据新聘人员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标准及人员需求状况,明确每个农电工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清晰界定其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电工主要从事10千伏及以下配网运行维护、营销服务工作。

对在其他岗位工作的农电工,网省公司应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确保各类用工依法合规。

五、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电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及时与聘用的农电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要在劳动合同文本中,约定工作范围及相关劳动待遇,明确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合法的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

要加强合同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到期时应及时办理续订、变更、解除等手续,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依法及时解除合同。

六、加快建设农电工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电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做好农电工基础信息的维护工作,严格数据核查程序,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新聘农电工人员名单一经网省公司核准,应同步做好信息系统的更新完善工作,确保农电工信息数据可靠、可信、可用,并为农电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分析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充分发掘农电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功能,利用现代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实现农电工管理的可控、在控,促进农电工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

七、建立健全农电工薪酬激励机制。网省公司应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统一制定农电工的劳动薪酬标准,实施以岗定薪、同岗同薪制度,建立以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核心,收入与岗位责任和技能等级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坚持分层逐级管理,奖优罚劣。完善并实行以供电所和农电工为核心的两级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供电所和每个员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分配薪酬,合理拉开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的收入水平。

八、积极培养和开发农电工人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聘用人员的培养和开发工作。网省公司要加大农电人员的培训力度,优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好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电工的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人资〔2006〕208号),按农电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5%确定农电工教育培训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出台教育培训奖惩考核办法,实行技能和待遇相结合,个人素质和使用退出相结合,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农电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县供电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远程培训网络系统和开展农电工在职函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农电工管理工作。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国家电网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电 管理 工作 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9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