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怎样管理台湾

2020-11-24 22:36:07 字数 967 阅读 7634

1楼:路过就不在回头

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康熙皇帝谕户部、兵部,于台湾设置郡县、营伍,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下辖台湾、诸罗、凤山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并派兵10 000名驻守,选派得力官吏充任知府、总兵。同年,杨文魁以都督佥事出任台湾镇总兵。此后,康熙皇帝多次询问巡台官吏及台湾总兵对台湾的治理情况。

康熙五十年,康熙皇帝对大学士李光地说,“朕思台湾、澎湖之地,关系甚大”⑤。足见台湾当时已成为清**十分重视的东南海防举足轻重的军事重地。

清**在加强对台湾的政治、军事统治的同时,也着手于经济开发。台湾的经济开发主要在农业方面。清统一台湾后,首先宣布郑氏旧有土地,除部分留作“官庄”外,“官私田园悉为民业,酌减旧额,按则匀征”⑥,即把前已开垦的土地转到地主阶级手中,进一步发展地主经济。

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耕地面积,清**实行“招徕垦田报赋”的方针,允许地主和官吏垦荒,以此增加封建国家的收入,支付台湾的军兵粮饷。其办法很简单,由垦主“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⑦,便可召佃开垦,所垦荒地尽归业主所有。对于“所需耕具及牛种”,**“自当给照,听民内地采买”⑧。

“一纸执照,便可耕耘,既非祖父之遗,复无交易之价”⑨。这样,就吸引了一些地主和官吏召佃开垦,从事开发新土。台湾人陈远致,康熙二十二年以军功置参将协赞水师提督施琅,台湾回归祖国后,清**令其安插居民,他将清**所赐予的1 300两银,“募佃开垦田园二万余亩”⑩。

清**褒奖其功,提升他为左都督。汉族地主杨志坤、施世榜先后在半线、东螺一带集众垦荒,并引猫罗之水以及浊水歧流灌溉田地,连年获得丰收。杨志坤因此而发迹,成为“家蓄佃农数千人”(11)的大地主。

到康熙末年,“半线开垦,已成都聚”(12)。可见开发速度是很快的。在清**的鼓励下,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台北、台中也开始垦辟。

康熙四十七年,泉州人陈赖章“与熟番约,往大佳腊之野,是为开垦台北之始”(13);康熙五十五年“岸里社土目阿穆请垦猫雾楝之野,诸罗知县周锤瑄许之,是为开辟台中之始”(14)。上述这些封建地主和官吏对台湾的开拓都是在清**直接支持和控制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