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咱们农民还能分地吗,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能再次分地吗

2020-11-24 16:48:30 字数 2720 阅读 2547

1楼:刘永方律师

只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就可以再分地。

2楼:农村土地流转

复可以分地的。农村集体制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bai

可分配土地,且农

du民群众有强烈zhi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dao议议决同意,向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

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能再次分地吗

3楼:农村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是否能再次分地,要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的土地。

有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等可用于调整分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农户提出申请的,可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对其给予调整分配。

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随意处理土地吗

4楼:房屋拆迁那些事儿

你所说的是不是三权分立的试点工作及农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进行分离,这些工作只是在部分地区有所试点。

土地确权之后,并非必然就意味着你能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处分,也就是俗称的土地流转。

国家对于合法的土地流转也是支持的,就是土地流转之后,也是用作农业生产的,那么属于合法的土地流转。

土地确权后,没地的农民怎么办

5楼:未来法律

您好,没有

土地的农民将不会确权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

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

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

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

土地确权后农民是否可继续种地

6楼: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农民可以在确权的承包地上继续种地。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7楼:匿名用户

理论上能够在娘家继续分得土地。

土地确权之后,农民的地能种多久

8楼:未来法律

您好,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民交社保土地还能确权吗

9楼:农村土地流转

交社保和土地确权没有直接关系。土地确权是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有依据就可以确权登记。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土地确权后农民再申请土地的要面临哪些问题

10楼: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①土地确权完成后,再申请土地的难度上升

②土地价值有望大幅提升

③退出宅基地补偿可能会有所提高

土地确权要不要收回农民土地

11楼: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确权不是要收回农民土地,而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