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经济法产生和发展有何不同,中国经济法与西方国家经济法产生有哪些共同和不同

2020-11-24 10:45:30 字数 5231 阅读 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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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经济法

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法国空想主义者摩莱里的着作《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盛行重商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主张**对本国经济给予扶助,甚至不惜通过战争以打击?排挤外国的同业竞争者?

这一时期,经济法缺乏产生的现实基础?自18世纪到19世纪末,资本主义处于自由市场阶段,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崇尚亚当·斯密古典市场经济理论和理性主义国家职能说?资本主义国家在社会经济领域国家充当“守夜人”的角色,政治统治成为国家的中心职能?

国家虽然也要对一些社会经济进行管理,但从属于国家的政治统治[1]?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的行政法尤其是民商法得以高度发展,行政法和民商法的发展没有为国家干预意义上的经济法留下多少余地?自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各种矛盾日益激化,经济危机连续发生?

特别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使不少国家遭到重创?各国**为了解决危机带来的问题,纷纷打破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绝对界限而全面介入经济生活?这时期主流经济学是国家干预主义说,代表人物为凯恩斯?

他在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系统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系列观点和政策主张?可见,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看不见的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要,要解决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只能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

由于**介入经济生活,打破了传统的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划分界限,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单纯的公法和私法手段都不能解决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需要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就是经济法?20世纪70年代后,国家干预主义遭到质疑,以供给学派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卷土重来时期,凯恩斯主义的统治地位被新经济自由主义所取代?

供给学派不反对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干预,但坚决反对国家过多和全面的干预?认为经济生活应以市场直接的自我调节为主,国家间接的宏观调节为辅?(二)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概况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法产生之前,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是民商法?

最初,资本主义国家十分重视市场秩序规制立法,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国家都强调对经济实行宏观管理与监督,着手制订各种不同的计划,试图在“无形之手”和“国家之手”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点[2]?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市场竞争自由与**调控权威相得益彰?德国经济法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一战前),这时期的主要立法是1894年德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的第一部法律——《保护商标法》,1896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斗争法》?第二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颁布的经济法有《一般授权法》?《关于限制契约的最**格的通知》?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当时的魏玛共和国为了恢复被战争破坏的经济,一方面废除了战时经济统制法,另一方面又沿袭战时经济法的立法原则,先后颁布了《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

《防止滥用经济权法令》等一系列经济法,从而开创了把经济法这个概念明确用于立法本身的先例[3]?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二战后德国**为东德和西德?西德在美国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下,走上了“第三条道路”,实行社会市场体制?

战后初期,根据占领军的指令,实行《反卡特尔法》?1966—1967年德国发生了经济危机,为了保障经济持续增长,颁布了《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该法是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法律?日本**借助经济法通过两种方式介入市场,亦即经济法通过两种方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其一,维持竞争秩序,发挥市场机能;其二,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及市场运行予以规制,发挥**调控作用[4]?日本经济法产生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20世纪初期,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垄断资本主义逐渐形成和壮大?

日本的卡特尔在明治中期已产生,最初,日本对卡特尔采取保护与扶植的政策?日本**先后颁布《出口组合法》和《重要出口商品生产组织法》,它们属于规制未加入卡特尔的组织使之从属于卡特尔的强制卡特尔法,1931年《重要产业统制法》和1932年《工业组合法》也是促进卡特卡的法律[5]?第二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二战后,日本统治者在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非常重视运用经济手段调整和管理经济,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

为了防止已被解散的财阀复活垄断资本,日本**于1947年颁布了《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还颁布了《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1952年始,日本进入20年高速发展期,这时期的重要立法有《企业合理化促进法》?《中小企业基本法》?

《农业基本法》?《消费者保护基本法》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围绕摆脱危机?

振兴经济?通过立法活动不断完善原有的各种经济法,这一时期主要的立法有《投机防止法》?《稳定国民生活紧急措施法》?

《石油**适度化法》?《关于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中小企业破产互助法》?

美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前),产业革命完成后,美国出现了对自由竞争产生极大妨碍的垄断,引起了人们普遍忧虑和不满?美国**审时度势,主动出面干预,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的法律?

主要经济立法有:1890年国会通过了《保护**和商业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后又通过了《克莱顿法》和《联邦**委员会法》?第二阶段(自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使美国经济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罗斯福上任后,通过颁布经济立法全面干预经济生活?这期间,美国颁布了70多部经济法令,如《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

《产业复兴法案》?《土壤保**》?《新农业法》?

《国家劳动关系法》?《恢复和救济法》等[6]?第三阶段%26lt;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26gt;,二战后,美国运用凯恩斯主义理论,自觉用经济立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手段则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经常性和必然性手段?

这时期的主要经济立法有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经济复兴法》和1986年《税法》等?

试比较分析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差异 10

2楼:落日_余晖

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中国经济法不是在社会内部自发产生,而是**自觉地“从治理到不断放权的过程”,属于“**推进型”;西方经济法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产生的。一开始,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这种情况用普通的民商法无法弥补,但是必须限制自由主义,由此,国家开始进行干预。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实为“市场经济内部不断完善的产物”,属于“自然演进型”

(2)西方经济法是在民商法发达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产生是为了弥补民商法行政法调节经济关系的不足,走的是一条“反民法”“异民法”的道路。而中国经济法是民商法缺位下发展起来,其产生并非为弥补民商法不足,而是与民商法同生同荣、共同发展。

(3)两者社会本位形成路径完全不同,体现在:“西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在个体本位上发展起来,是对个体本位的扬弃;中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由国家本位发展而来,是对国家本位的修正”,另外,中国经济法产生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干预经济行为;西方经济法产生于自由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3楼:

第一:认为经济法

师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第二:认为经济法是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但是经济法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力量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后才出现的。

第三:认为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

中国经济法与西方国家经济法产生有哪些共同和不同

4楼:匿名用户

资本主义的经济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客观上要求对经济关系进行分门别类的进行调整,资本主义经济法不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而产生的,而是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矛盾和利益关系的复杂而产生的。社会主义早期采取的是计划经济,即用行政命令调整经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客观上也要求对法律部门分门别类的调整经济关系。社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他们产生的背景不同,但是也有相同的一方面,即现代经济法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国家直接、具体的干预与参与经济生活的产物等等。

论述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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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可分为西方经济法和东方经济法两家,中国经济法属于东方经济法。东西方经济法由于兴起的历史背景不同,从而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总的来说,中西方经济法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二者都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矫正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干预、协调、平衡和调节,最终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兼顾,实现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但是,由于中西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中西经济法在产生发展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经济法的生成背景看。

我国经济法不是生成与于自由竞争的经济环境,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的经济法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作为法制建设的一部分而主动的建立起来的,同时,经济法也是国家作为主体,在应对外部挑战与时代要求的一种回应。所以,中国经济法不是在社会内部自发产生,而是**自觉地“从治理到不断放权的过程”,属于“**推进型”。与中国相比,西方经济法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产生的。

一开始,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这种情况用普通的民商法无法弥补,但是必须限制自由主义,由此,国家开始进行干预。可见,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实为“市场经济内部不断完善的产物”,属于“自然演进型”。

其次,从经济法生成的法制环境看。我国由于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及相应的自给自足封闭的经济形式,以及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扼杀市场经济的观念的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基础薄弱,“横向经济关系萎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微观经济日渐放开,**职能也在不断转变,民商法经济法等几乎同时上马”。回头看西方,西方的市场经济是不断发展逐渐自然成熟的,所以与中国相对应,各种调控经济行为的“法律制度也经历了从孕育分离,到独立成熟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在“刑法民商法及行政法充分发展之后,经济法也自然分娩了”。西方经济法是在民商法发达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产生是为了弥补民商法行政法调节经济关系的不足,走的是一条“反民法”“异民法”的道路。而中国经济法是民商法缺位下发展起来,其产生并非为弥补民商法不足,而是与民商法同生同荣、共同发展。

最后,从经济法生成的路径看。在中国经济法体系中,最先产生的是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是在经济法得到初步发展后才产生的。而在西方经济法体系形成过程中,市场规制法先于宏观调控法产生,市场规制法产生于私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宏观调控法产生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两者社会本位形成路径完全不同,体现在:“西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在个体本位上发展起来,是对个体本位的扬弃;中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由国家本位发展而来,是对国家本位的修正”,另外,中国经济法产生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干预经济行为;西方经济法产生于自由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论述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

1楼 紫衣士 经济活动繁盛 出现了很多需要规范和纠正的经济行为 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2楼 紫月依依 条件和原因 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是 1 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地或者自 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 2 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