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改革何时将全面实施,改革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将全面实施了吗?

2020-11-23 21:43:26 字数 5187 阅读 2733

1楼:wu就是这么无聊

国企工资改革将在明年全面实施。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此前表示,根据相关要求,国资委将在2018年适时出台**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配套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等操作性文件。

在此基础上,国资委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监督指导,其中包括,各**企业要牢牢盯住市场化薪酬分配这个“风向标”,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调整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做到收入能增能减。

改革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将全面实施了吗?

2楼:甯的故事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电视**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会上表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突出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改革配套政策,确保明年全面实施。

邱小平指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国企工资什么时候改革

3楼:匿名用户

16乘以11-121=55

4楼:光明使者

没有国有企业的时候就是一个全新的改革。

5楼:匿名用户

啥时候换党派了啥时候有改革

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怎么改革?

6楼:李雪悦悦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事关收入分配合理有序。近日出台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是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工资分配研究专家常风林进行了解读。

常风林认为,近年来,国有企业不断成长壮大,但也面临不少“成长中的烦恼”,尤其在工资分配领域显得尤为突出。“一是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工资能增不能减,部分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偏离市场价位,该高的不高,该低的不低,没有真正根据贡献大小拉开档次;二是随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现有工资分配的监管体制机制难以适应国有企业发展需要;三是对工资分配不合理差距的宏观调控缺乏有效手段。”常风林说。

常风林认为,此次改革聚焦于系统解决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突出市场竞争越充分,**放权越充分,企业自律机制越有效,分配自主权越充分,有利于调动国有企业主动参与竞争、规范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

常风林表示,此次改革最大亮点是坚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市场化方向。一是进一步突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出资人监管方式更多采用备案制等市场化方式,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三是工资水平确定要求对标劳动力市场价位、参照市场标准,国有企业工资水平是否合理更多由市场说了算;四是工资决定办法更符合市场规律,既考虑经济效益,也考虑劳动生产率,还参考同期劳动力市场价位,并与国有企业功能分类、考核指标与考核目标值高低难易程度等紧密联系。

现行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特点是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单一挂钩”。改革之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将由“单一挂钩”转变为“一适应、两挂钩”,即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多因素综合决定,不再简单以经济效益论英雄,而是统筹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价位对标以及**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等多重因素。

“改革着眼于使国有企业职工更好分享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成果,使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一定程度将使国有企业特别是充分竞争性行业和领域职工工资收入方面有更多获得感。”常风林说。

“强调工资增长由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对标等多因素决定,并非弱化企业经济效益的极端重要性,也不是只讲公平不讲效率,更不是普涨工资。”常风林认为,此次改革的核心内涵仍是工资增长咬定“效益”不放松。国有企业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以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为主要目标,从而真正实现工资总额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挂钩同向联动、能增能减。

此次改革对改进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这不仅有利于从宏观层面扩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打破长期以来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另一方面,改革明确要求以业绩为导向、加强全员绩效考核,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收入能增能减,这将使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结果更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防止市场失灵。

2016年国企工资改革,国企改革工资待遇怎么变化

7楼:我能不能呀

这个其实没有什么可对比的,因为不同的单位待遇都不一样,不过国企、公务员相对来说工作稳定,工资上来说一般国企高于公务员。私企跟他们比就是相对没有那么稳定,但是好的私企工资远远高于国企和公务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什么意义?

8楼:勤奋的飘飘

5月28日,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此次改革有许多重大突破,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一是突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二是突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分类管理,三是突出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统一,

邱小平介绍,1985年以来,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职工工资总额增长按经济效益增长的一定比例浮动,对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还存在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难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意见》的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

此次改革举措的出台,标志着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邱小平指出,这次改革的思路是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为重点,兼顾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工资分配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和管理方式,进一步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同时,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强化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督。通过改革,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

邱小平介绍,《意见》重点围绕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对决定机制、管理方式和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意见》明确,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要综合考虑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等一揽子因素。同时,完善了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明确企业经济效益增则工资增、企业经济效益降则工资降的挂钩联动原则。

对科学确定企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二是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意见》明确,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对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分别实行备案制或核准制。同时,对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等作出了规定。

三是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意见》在坚持落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法定权利的基础上,对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提出了原则要求。

四是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意见》进一步理顺了**职能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责任,对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和问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等提出了要求。

相对于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这次改革有哪些突出特点?邱小平表示,相对于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这次改革有许多重大突破,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是突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在工资总额确定办法上,《意见》要求统筹考虑一揽子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上,《意见》强调要加强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市场对标。

在工资分配主体上,《意见》对**有关部门每年核定国有企业上年度工效挂钩方案的做法进行了改革,采取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预算管理办法,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并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实行备案制。《意见》还坚持效益导向,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使经济效益好、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工资可以相当多增;反之,则工资相对少增或不增,真正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有利于切实扭转部分企业工资与效益增长不匹配的状况,确保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相适应。

二是突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分类管理。在工资与效益联动上,《意见》允许符合条件企业特别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则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在工资效益联动指标确定上,《意见》要求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和行业特点,分类科学设置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使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更加符合企业实际。

在工资总额管理方式上,《意见》明确规定,根据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分别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或核准制,市场竞争越充分、内控机制越健全的企业,拥有的工资分配自主权越充分。

三是突出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统一。《意见》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在坚持工资分配市场化方向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对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事前引导、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进行了系统创新,较好体现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的要求。

邱小平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职能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改革实施工作,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引导全社会正确理解和支持这项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办法等改革配套政策,指导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督导,动态掌握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各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确保改革政策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来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