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认定与申请国家助学金之间是怎么回事

2020-11-23 14:43:13 字数 5734 阅读 9246

1楼:旗五阿哥

具体流程为:

2、将盖章的《认定申请表》交辅导员,各专业、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评定;后交院系认定;最后报送学校审核。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可以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一般情况下,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小于等于贫困生数量,当名额不够时,优先安排相对更加困难的贫困生。

简言之: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先申请困难认定;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一定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强调:1、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

2、进行民主评议时,以本市确定的认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困难认定与申请国家助学金之间是什么关系?

2楼:手机用户

具体流程为:

2、将盖章的《认定申请表》交辅导员,各专业、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评定;后交院系认定;最后报送学校审核。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可以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一般情况下,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小于等于贫困生数量,当名额不够时,优先安排相对更加困难的贫困生。

简言之: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先申请困难认定;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一定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强调:1、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

2、进行民主评议时,以本市确定的认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国家助学金困难认定分的a 、b、 c是什么意思?

3楼:摩羯精灵

a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受助情况选择申请一等、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b类的学生可以选择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c类的学生可以选择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或不申请;

一等:特别困难,二等:困难,三等:一般困难。

申请国家助学 金具体流程为:

2、将盖章的《认定申请表》交辅导员,各专业、班级成立 民主评议 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评定;后交院系认定;最后报送学校审核。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可以有 资格申请 国家 助学 金。

简言之: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先申请困难认定;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一定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

强调:1、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

2、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

申请家庭困难认定和助学金是一回事吗

4楼:攻你家小受呢

前面一个好弄可以到村委或民政,申请了大学可贷款,后一个是进一步比较难必须民政,很难盖章要真贫困才盖得到

贫困申请和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区别是什么

5楼:威海博锐化机

1、认定机构不同: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并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2、认定时间和次数不同: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3、监督和管理不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院(系)认定工作组接受对贫困申请认定工作的投诉,并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楼:会昌一中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而贫困助学金,一般是指各省、市(区),或者某单位,某企业,某**组织针对家庭特别贫困(要有原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的相关证明)的学生,发放的金额没有确定数字的一些资助.还有一种形式的贫困助学金是针对某些地区受到突发灾难,比如**,雪灾等,而面向该地区所有生源发放的数目较少的资助.

一般而言,各个学校具体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差别,学校辅导员会根据学生的总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一般情况下,很难同时得到两者的资助(有受突发自然灾害的地区除外),学校会让更多的人去享受国家和其他形式的资助.

但是,国家奖学金,还有其他形式的奖学金(比如学校设置的奖学金),是可以喝助学金兼得的,但是奖学金主要是看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

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不会进入档案,申请国家助学金会记录在学校档案上吗?

7楼:匿名用户

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进入档案,也就是申请国家助学金会记录在学校档案上,**证明也要开。

所谓**贫困证明是指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办理流程是:

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会不会进入档案,也就是申请国家助学金会记录在学校档案上吗?还要开**证明。

8楼:生死树绿之后

学校肯定会有档案的 贫困生 应该也是进入档案 的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9楼:

不会的档案的东西相当于你的履历,一般不会动,除非你转了一个地方(升学和毕业)

开的各种证明是学校希望能确认学生家庭情况,钱用在刀刃上吧。不过有时候确实很麻烦。

10楼:小小欧拉

以前贫困生建党一年只要一次,入学之前就要弄好,是要**证明的,在镇上要有盖章,在大队,然后是自己村里,这就是**证明。上大学的时候,若是想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最好是申请这个。到时还可以有机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就是这样的,我们家有三个小孩上学,所以我申请贫困生认定,所以每年有国家助学金,到大三的时候,加上自己成绩优异,还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些荣誉会记入档案的。

11楼:匿名用户

所谓**贫困证明是指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办理流程是:

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2楼:圣人文

肯定的,我有同学就是这样,会被记入档案。。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你以后就业无影响。。

13楼:匿名用户

会进学校贫困生库,但不知道是不是会进学生档案

14楼:匿名用户

应该不会 就算进了也没事 怎么 会跟 工作有关。。。

15楼:莫含烟

会进档案的,但这些应该不影响你就业吧,你家庭的经济情况一般不会成为单位拒绝你的原因。除非你没有及时还贷款,有了不良信用记录。

已经被高校认定为贫困生,是不是就能得到国家助学金?

16楼:我是你好就是好

对于贫困生助学金的发放,每个班级都分配有一定的名额,所以即使是贫困生也不一定能得到国家助学金,除非有建档立卡,有建档立卡的学生一定能得到国家助学金。

而非建档立卡的学生需要经过民主的评选打分,根据打分的结果确定助学金评估的人选。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扩展资料:

一,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每年5月底前,**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该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