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专项评价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有什么不同

2020-11-22 11:21:52 字数 5252 阅读 2229

1楼:匿名用户

这可能是个老问题。

1、风险专项评价

,从字面看,没有明确说是安全评价。风险评价的类型很多,比如环境风险、安全风险、经营风险等等。风险专项评价可以运用的理论和评价方法很多,行业不同,目标不同,评价的过程、方法和结果也不同。

2、应急预案也是很多行业热门的词汇,其中目前更多见于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中的应急预案是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从而制定事故状态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3、安全评价目前主要是安全生产领域进行的风险评价活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根据项目生命周期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等类型的安全评价。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评价和应急预案很多时候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必须做的,具体需要看企业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类型。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专项评价有时候也是安全评价的一种,有时候则是企业自己组织的风险评估和隐患辨识等,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环境风险评价与安全风险评价的关系

2楼:吾乃至尊杀机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的,其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相应对策,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评价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分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迅猛发展。国家要求重大项目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特别是世纪银行和亚洲银行的贷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可**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身安全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安全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项目本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危害物质、危害因素、危险程度以及危害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价,对涉及的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和评价,通过提出安全对策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整个系统和项目的本质安全,保障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安全评价目前按照系统、工程的生命周期和评价目的分为四大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现状安全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人、动物与植物有毒的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危及生命财产的机械设备故障,生态危害(水、大气、土壤土质等问题)等。其着重关注化学风险和物理风险,化学风险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正常生产条件和异常生产条件下,对环境造成的风险;物理风险则是潜在的运输事故、核电站事故、大坝事故等造成的危害。目前,环境风险评价可分为三个等级,即微观风险评价、系统风险评价和宏观风险评价,

此外,环境风险评价关心的空间范围远远大于安全评价所关心的空间范围。具体到一个项目或设施,安全评价关注的是系统、工程本身的安全程度,装置、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和作业人员在异常情况下的应急能力;环境风险评价关注的是项目对周边事物的影响。安全评价关注的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危害,如人员**、设备损坏等情况;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考虑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短期、中期、长期影响,例如针对印度博帕尔异氰酸甲酯泄漏事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分析事故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社会、公众的长期影响。

实际上,环境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有相同和交叉之处,但这不表示双方存在矛盾,两者应该是一种互为补充、互为依托的关系。

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为什么重要

3楼:匿名用户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的,其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相应对策,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评价中一个日益重要的分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迅猛发展。国家要求重大项目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特别是世纪银行和亚洲银行的贷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可**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身安全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安全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项目本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危害物质、危害因素、危险程度以及危害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价,对涉及的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和评价,通过提出安全对策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整个系统和项目的本质安全,保障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安全评价目前按照系统、工程的生命周期和评价目的分为四大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现状安全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研究重点是对人、动物与植物有毒的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危及生命财产的机械设备故障,生态危害(水、大气、土壤土质等问题)等。其着重关注化学风险和物理风险,化学风险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正常生产条件和异常生产条件下,对环境造成的风险;物理风险则是潜在的运输事故、核电站事故、大坝事故等造成的危害。目前,环境风险评价可分为三个等级,即微观风险评价、系统风险评价和宏观风险评价,

此外,环境风险评价关心的空间范围远远大于安全评价所关心的空间范围。具体到一个项目或设施,安全评价关注的是系统、工程本身的安全程度,装置、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和作业人员在异常情况下的应急能力;环境风险评价关注的是项目对周边事物的影响。安全评价关注的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危害,如人员**、设备损坏等情况;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考虑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短期、中期、长期影响,例如针对印度博帕尔异氰酸甲酯泄漏事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分析事故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社会、公众的长期影响。

实际上,环境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有相同和交叉之处,但这不表示双方存在矛盾,两者应该是一种互为补充、互为依托的关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风险评估结果怎么写

4楼:匿名用户

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上的风险评估结果写就行

安全评价有什么内容?

5楼:小小芝麻大大梦

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 准备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c) 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d) 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

2、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b) 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c) 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d)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以及明确整改时限。

c) 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

6楼:海因_里希

一、安全评价的分类

1、安全预评价: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险因素和种类,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2、安全验收评价:主要是检查艰涩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安全现状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储存、运输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4、专项安全评价

二、安全评价的内容

通常来说,安全评价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1、被评价单位的简介

2、生产工艺的简介

3、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4、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5、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6、评价结论

三、通常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等证照

2、建筑防雷检测报告、静电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3、厂区平面图、电气布局图、消防器材布置图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证书

5、经营产品的有关资料

6、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纯手打,请给分-----------------------------------------

7楼:山海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六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