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整顿吏治的主要措施,隋炀帝在整顿吏治的主要措施

2020-11-22 05:46:22 字数 6663 阅读 7455

1楼:金牛heh额

确立三省六部制

尚书省下设吏、民、礼、兵、刑、工六部。每部设尚书,总管本部政务。具体办事机构就是这是六部: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调动;民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赋税、财政收支;礼部,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兵籍、军械等;刑部,掌管全国的刑律、断狱;工部,掌管各种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

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政权的固定制度。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加强**集权。对唐及以后历代王朝影响都十分巨大。

隋文帝建立的这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表明封建制度已发展到成熟阶段。自隋定制,一直沿袭到清朝。

简化地方官制

隋初,杨坚在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机构后,又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南北朝以来,由于郡县设置过繁,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齐、北周制设州、郡、县**地方机构,开皇三年,杨坚从河南道行台兵尚书杨尚希的建议,废郡,改为州、县二级制。

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公元590年隋文帝杨坚诏府兵入州县户籍,兵农合一始此。杨坚对于地方机构也进行了改革。他采纳度支尚书杨尚希提出的“存要去闲、并大去小”的建议,将原来比较混乱的地方官制从州、郡、县精简为州、县两级,撤消境内500多郡。

同时,裁汰了大量的冗官,将一些郡县合并。大大节省了**的开支,提高了行政效率,也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控制地方,杨坚下令,九品以上的**一律由**任免。

官吏的任用权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录用僚佐。而且每年都要由吏部进行考核,以决定奖惩、升降。后来,又实行三年任期制。

杨坚简化了地方行政机构,废九品宫人法,初创科举制。隋文帝命令各州每年推选三个文章华美、有才能的人,到**受官。后来,隋文帝又下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部管刺史,要由有德有才的举人担当。

这种选拔****的制度,使各个阶层有才华的人都有机会为**效力。杨坚开创建立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留存长达1300多年,直到清朝末期才废除,但当时的美英等国称奇并借鉴了这种选拔制度作为**文员的聘用方法。

隋炀帝在整顿吏治的主要措施

2楼:为正义而奋斗者

隋炀帝在整顿吏治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废除世袭制,开创科举制。

一、废除世袭制。隋朝以前,官吏的选拔权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制度,九品中正制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尤其隋朝初期,宇文家族形成了以府兵系统为基础的关陇军事贵族集团,豪强地主都归附了宇文泰,朝政被关陇集团所把持。

为了打破由关陇集团垄断仕途的局面,隋炀帝明令“魏、周官不得为荫”,废除了世袭制度,并启用了虞世基、裴蕴等南方集团**,打破了阻碍南人成为忠于隋室臣民的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

二、开创科举制,发展分科考试选拔人才的方法,增置进士科。杨广即位第一年,就在诏书中写道:“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兹始”。

杨广恢复了被杨坚废除了的国子监、太学以及州县学。 “教习生徒,具为课试之法,以尽砥砺之道” 。奉命视察各州的专使除了其他任务外,还要发现有模范行为、文才出众和学有专长的人,经过考察,再把他们送往京师。

大业五年,杨广又下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臀力骠壮,超群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科举制度的创建,重才学品质而不重门第,削弱了门阀大族世袭的特权。

“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必有德行功能,灼然显著者,擢之。” 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为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知识分子参政提供了机会,“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科举制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了**的文化素质;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地方豪门世族手里集中到****手里,大大加强了**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胡戟在提到杨广整顿吏治方面的功绩**价,“在中国从门阀贵族政治向科举官僚政治转化,从门阀社会向门阀后社会转化的历史关头,杨广、武则天等六人都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其中,在政治改革中走得最远的是隋炀帝和武则天”。

3楼:继润

隋炀帝即位后,下令开凿大运河,促进了南北经济的交流;修订了法律,主要是针对隋

文帝末年比较严酷的法律进行了改革;设立了进士科,促成了科举制的形成;兴办学校,访求遗散图书,并加以保护;几次派遣使者去流求和西域,加强了内地同边境的关系。

4楼:匿名用户

开凿大运河、创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隋文帝注重吏治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

5楼:中白素

隋文帝杨坚(公元541年7月21日[1] -公元604年8月13日),隋朝开国皇帝。汉族,弘农郡华阴(今陕西省华阴市)人,汉太尉杨震十四世孙。

鲜卑小字为那罗延(金刚不坏),鲜卑姓氏为普六茹,普六茹鲜卑姓氏是其父杨忠受西魏恭帝所赐的。后杨坚掌权后恢复汉姓“杨”,并让宇文泰鲜卑化政策中改姓的汉人恢复汉姓。[2]

杨坚在位期间,军事上攻灭陈国,成功地统一了严重**数百年的中国,击破突厥,被尊为“圣人可汗”;内政方面,开创先进的选官制度,发展文化经济,使得中国成为盛世之国。开皇年间,隋朝疆域辽阔,人口达到700余万户,是中国农耕文明的辉煌时期。

隋文帝整顿史治的意义

6楼:可爱燕纯

1、隋文帝在经济上所进行的调整和变革,是同他的政治改革互为补充而相辅相成的。正是隋文帝全方位的、持久的改革,不仅荡涤了长期**割据在社会上所沉淀下来的污泥浊水,也扫除了影响社会向前发展的各种障碍,为封建经济注入了富有活力的血液。

2、由于中原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给予我国国内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深远的影响。

3、隋文帝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上,对周边各民族政权,尽可能使他们臣服,维护国家安定。

7楼:慧识通才

隋朝建立初期,是一

个百废待兴、百乱待治的局面。隋文帝一登上金銮宝座,就施展他的雄才大略。对政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一)确立三省六部制

杨坚废除不合时宜的北周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北周的官僚体制基本上是效仿原来西周时期的《周官》即《周礼》的形式,很原始、极混乱。六官制,称谓复杂,职掌不明,办事效率低下。杨坚恢复了汉魏时期的体制,基本上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

杨坚在**设立三师、三公、五省。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掌握政权的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

内侍省、秘书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

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都是最高政务机构。以尚书令、纳言、内史令为长官,行使宰相职能,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内史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这就是后来被唐朝继承的三省制。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部。每部设尚书为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具体办事机构就是这是六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调动;民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赋税、财政收支;礼部,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兵籍、军械等;刑部,掌管全国的刑律、断狱;工部,掌管各种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

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政权的固定制度。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加强**集权。

内史省和门下省是机要之司,内史省负责起草并宣行皇帝的制诏;门下省负责审查内史省起草的制诏和尚书省拟制的奏抄;尚书令下有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度支、都官、工部三部事。尚书令与左、右仆射及六部尚书合称「八座」。开皇三年(583),改度支为民部;都官为刑部。

另设御史、都水二台,负责监察和水利,这样不仅加强了**集权,而且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新阶段。对唐及以后历代王朝影响都十分巨大。隋文帝建立的这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表明封建制度已发展到成熟阶段。

自隋定制,一直沿袭到清朝。

(二)简化地方官制

隋初,杨坚在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机构后,又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南北朝以来,由于郡县设置过繁,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齐、北周制设州、郡、县**地方机构,开皇三年,杨坚从河南道行台兵尚书杨尚希的建议,废郡,改为州、县二级制。

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公元590年隋文帝杨坚诏府兵入州县户籍,兵农合一始此。杨坚对于地方机构也进行了改革。他采纳度支尚书杨尚希提出的“存要去闲、并大去小”的建议,将原来比较混乱的地方官制从州、郡、县精简为州、县两级,撤消境内500多郡。

同时,裁汰了大量的冗官,将一些郡县合并。大大节省了**的开支,提高了行政效率,也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控制地方,杨坚下令,九品以上的**一律由**任免。

官吏的任用权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录用僚佐。而且每年都要由吏部进行考核,以决定奖惩、升降。后来,又实行三年任期制。

杨坚简化了地方行政机构,废九品宫人法,初创科举制。隋文帝命令各州每年推选三个文章华美、有才能的人,到**受官。后来,隋文帝又下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部管刺史,要由有德有才的举人担当。

这种选拔****的制度,使各个阶层有才华的人都有机会为**效力。杨坚开创建立的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留存长达1300多年,直到清朝末期才废除,但当时的美英等国称奇并借鉴了这种选拔制度作为**文员的聘用方法。

(三)修订「开皇律」

北周的法律既残酷又混乱,“内外恐怖,人不自安”

。在杨坚掌握北周政权时就曾经进行过改革,亲手删定《刑书要制》,但不太彻底。隋朝建立后,开皇元年隋文帝下令命高□等人参考魏晋旧律,制订《开皇律》。开皇三年,

隋文帝又命苏威、牛弘修改新律,删除苛酷条文。《开皇律》将原来的宫刑(破坏***)、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下头悬挂在旗杆上示众)等残酷刑法予以废除。规定一概不用灭族刑。

减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千余条,保留了律令五百条。刑罚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种。基本上完成了自汉文帝刑制改革以来的刑罚制度改革历程,这就是封建五刑制。

《读通鉴论》这样赞评道:“古肉刑之不复用,汉文之仁也。然汉之刑,多为之制,故五胡以来,兽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惨。

至于拓拔、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绞、斩、枭、磔,又有门房之诛焉,皆汉法之不定启之也。政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

曰绞、曰斩,改鞭为杖,改杖为笞,非谋反大逆无族刑,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死刑复奏制度是从开皇十五年形成定制的,隋文帝规定凡判处死刑的案件,须经“三奏”才能处决死刑。《隋书

刑法志》:“(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决。”隋文帝还下诏:“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

《开皇律》对后世律法影响深远,杨坚修订的法律唐朝都基本上继承了。

修订「开皇律」。对前代八十一条死罪、一五零条流罪、千馀条徒、杖等酷刑以及灭族等都一概废止。同时,又减轻了许多法律的内容,如「流役六年,改为五载;刑徒五岁,变从三祀;其馀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对犯人处置采取审慎态度,而不是草菅人命,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发生。文帝对法律的改革,使法律减轻了残酷和野蛮性,在中国法制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领均田令

实行均田制,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受露田(种植五榖)80亩,永业田20亩,妇女受露田40亩。奴婢5口给1亩。

永业田不归还,露田在受田者死后归还。对一般农民,采取轻徭薄赋鼓励农桑的政策,对于豪犟贵族兼并土地的行为则给予打击,以保证农民的正常生产。

整顿户籍。实行了“大索貌阅法”要求官吏经常检查人口,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使编户大增。和实行“输籍定样”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

开皇三年,清理出阴漏丁男44.3万人

共计 164.15万口。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

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这些举措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

将从豪强手里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增加了国家的劳动力,调动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国家掌管的纳税人丁数量大增。

(五)设置粮仓

在隋朝**各地都修建了许多粮仓,其中著名的有兴洛仓,回洛仓,常平仓,黎阳仓、广通仓等。存储粮食皆在百万石以上。贞观11年,监察御史马周对唐太宗李世民说:

“隋家储洛口,而李密因之;西京府库,亦为国家之用,至今未尽。”隋朝已灭亡了20年,隋文帝已经死了33年,可那时的粮食布帛还未用完。1969年在洛阳发现了一座隋朝粮仓——含嘉仓遗址。

面积达45万多平方米,内探出259个粮窖。其中还有一个粮窖还留有已经炭化的谷子50万斤。由此可见的隋朝的富裕与强盛。

文帝时所设的仓,可分两种,即官仓和义仓。官仓的粮储,用以供养军公人员。设置官仓的目的,即是在增加关东漕运的效率;也就是把原来关东各州对京师个别直接的输粮办法,改为集中和分段运\输的办法。

并在黄河沿岸设置米仓,先把关东各州的食粮集中在这些仓里,然后利用黄河及广通渠运到京师。因此时间及人力物力,都节省不少。据唐人的估计,文帝末年诸仓所存的食粮,已可供**五六十年之用。

义仓又称社仓,设置于乡间,其储粮由人民捐纳,以备饥荒时赈济灾民。百姓军人,捐出的粮食,存入当地的社仓里由「社司」专管赈目和储存等事宜。如遇某地收成不好发生饥馑之时,便以某地社仓中的储粮赈济饥民。

并规定民户捐粮于社仓的标准:「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义仓之设,对人民的生活来说,自是一项有力的保障。

(六)改革币制

隋文帝统一了币制,废除其他比较混乱的古币以及私人铸造的钱币,改铸五铢钱。“五铢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

“车书混一,甲兵方息。”度量衡在隋文帝时重新统一。“隋氏混一南北,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

除此之外,隋文帝还曾颁布“人年五十,免役收庸”、“战亡之家,给复一年”等仁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