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两年多没有办理招工手续辞职有什么影响么

2020-11-21 20:46:12 字数 3643 阅读 3736

1楼:匿名用户

让单位补办并且时间提前看看可以不?你这样辞职,后面用人单位谁能要你啊 ?因为你没档案

辞职后社会没办理任何手续,隔了两年多还有没有用

2楼:皮皮

只要你有缴费就不会作废的啊。

如果你想现在继续缴可以到原参保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送到新参保地将保险落下就行了啊。这样你以前的就转移到新参保地了

3楼:匿名用户

一般公司在你辞职后就不可能再给你交保费了

4楼:匿名用户

这个如果是在一个省内的话,还好弄点 !!!

辞职在家,有没有招人的

5楼:匿名用户

你要找工作的话,

那就是要去求职**去投递简历的

另外就是去劳务公司去看看,他们的机会也是很多的

1、离职两年能补办招工手续吗?

6楼:可爱的六五子

街道卡的不严,城区又那么较真,为难我们百姓。办事能不能替别人着想一下,找城区寻求解决方法吧

没有办理辞职手续能不能重新找工作

7楼:法律实务研究

没有办理辞职手续,仍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重新找工作。否则,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新用人单位对此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楼:匿名用户

假如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应该办理辞职手续

我在上个公司买了两年的社会保险,离职时没去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月后在同一个城市的另一个公司上班。

9楼:匿名用户

你的保险关系应当已经转出了,但是劳动备案有可能还在原公司,可以让新公司查询一下,如果备案还在原公司让他们解除备案后让新公司参保就可以了。

10楼:匿名用户

正规的话,你应该先在上个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再去下个公司办理招工手续。这样你的档案就会比较完善。

但是,如果你不在乎的话,下一个公司也可以直接交社会保险。

11楼:匿名用户

档案会有影响,如果上家单位没有给你做解聘备案及一些相关停保手续,那么在新单位你是无法交上保险的。但是我觉得上家单位不可能不给你做一些停保的相关手续,你离开的他们哪还那么傻给你交社保。那不亏死了。

而且也相当能一个人在多家公司交保险。其实你也可以查查你的社保信息是否与上家单位停保了,在网上、打12333查都行。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工作没多久,就辞职了,但医院给我办理了注册手续,现在我走了,请问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12楼:匿名用户

注册手续?是招工手续吧,如果是的话,你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档案托管到失业中心,以后再就业的时候可以办理二次就业,或者你一直放这个医院,等找到新单位把手续转过去。

我不想上班了,想辞职 ,有赔偿吗?我都干了两年多了

13楼: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 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4楼:吓下恰洽

看签了什么合同,一般和公司关系好的话,他们会给你额外几个月工资当补贴

15楼:荣光

我说说我自己的故事吧!

11年的时候刚毕业进公司,13年辞职走人。当时我辞职主要是为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跟你一样不想上班,刚好当时有个大学同学说辞职想去旅行,然后我们都一起辞职了,我当时离开公司的时候走得很潇洒,跟经理说了一声我不做了,然后隔了几天就走人了。

现在回想,公司不追究我责任都已经很幸运了,当时真的太不负责任了,交接工作都没有弄好就走人!而且没有按合同上的去做。只能说自己太年轻,太冲动了!!!

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啊,除非是土豪,能不工作都可以养活自己。不然的话不要轻易辞职!!!!

16楼:飞羽姬

你想辞职还想公司赔偿你么,我估计你问的是失业保险,如果是失业保险的话是不能领的,如果是问公司赔你的话……公司没找你要违约金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