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无效证件投标是否违规

2020-11-21 11:44:57 字数 5773 阅读 6119

1楼:匿名用户

依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613号)文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法律责任:

(613号文)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总结:基本没事不用在意。

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拿职员证件报建投标违法吗?工程投标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2楼:刺身金鱼

公司拿职员的证件投标是不违法的。

除非个人与公司有书面文件约定公司不允许使用个人的证件才可以。

投标人用第一代身份证投标是否接受?

3楼:我就喜欢西门

只要都不可以 就算公平了 你这个第二代身份证的要求属于民事双方约定,不涉及相关法律,你并未说第一代不能使用,只是你的这次投标活动中不能使用

4楼:匿名用户

身份证没有过期的就可以。

5楼:多多

投标人一般应按招标人的合理要求去做,再说这个要求无可厚非,又不是很苛刻,你不按人家要求去做,废标虽然有点苛刻,但也无不可。

6楼:王鋆爔

第一代身份证与第二代身份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相关的单位发放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就可。

7楼:匿名用户

不接受,过了今年你的第一代身份证就无效了,所以都不会接受第一代身份证的

投标人使用已注销一年的3c证书作为证明文件,符合规定吗? 5

8楼:广州壹伍捌捌营销策划服务****

提供已注销一年的3c证书作为证明文件,显然是不合规定,无效的。可以作为扣分或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无权参标。

9楼:匿名用户

格力和惠普的产品只要在目录内肯定有3c证书的,你就直接跟厂家要就可以,要不你就找经销商跟厂家联系要。要哪一种产品哪一种型号一定要跟他们说明白,这些大厂家证书都很多张的

10楼:中电中招

这种情况肯定是无效的。

这在投标行为中属于提供虚假资质证明和虚假业绩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以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中国电力招标网投标企业诚信数据库进行失信登记,三年内不得参与系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现在有个项目需要投标,我们属于**商,招标公司规定要拿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11楼:zero定律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不可能。两部**《**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财政部的三个号令18、19、20,还有刚出的《招投标实施条例》没有说提交原件违法,但是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提交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备查,明确规定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你提供原件,你提供的是复印件,就算盖了章,附加授权证明函,还是同样的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明眼看出来这是招标公司设的坎,法律法规中有规定,不得限制任何个人和单位参与投标,但是我没有限制你的来投标,是你自己达不到条件而已。

你可以在开标前提出疑问。招标公司的答疑肯定是“我们没有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需要验证。。。。必须提供,为什么其他单位可以提供,而你不能提供,你任何理由是你的个人问题,请按招标文件要求。

”除非所有公司都不可能提供,基本是不可能,任何授权、证明都是假的,没有一点实际意义,先提出疑问,看看是不是可以改下这个条件,别人提供得到你提供不了,那只能说你去陪标而已了。

招标文件的做法,和招标文件的内容确实一点都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12楼:匿名用户

按照一般的理解,应该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证明原件的方式。因为一般大型厂家(如电梯、发电机等设备厂家)全国的**商或分公司几乎每天都在投标,难道那几本证件就全国快递来快递去吗?所以查看原件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但是建议还是以诚恳的态度给招标公司去一份要求答疑的函件,说明一下自己是如何如何努力去办,但是结果又是如何如何不尽如人意的。在获得明确同意后,才能按这种方式投标。如果你的竞争对手都顺利的拿到了厂家的相关证件原件,那么似乎你需要更加努力地向厂家去争取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投标单位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提供伪造的证书、证件等资料投标,请问可以如何处理?

13楼:秋水♂长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4楼:d喽

中标了吗?监督怎么说?甲方什么意思?现在干招标活,一要按照法律法规来,二是要看看甲方和监督的意思,毕竟现在社会招标工作还得靠关系的吗。祝你工作顺利。

15楼:通文达意

如果招标方默许的话,没事,否则就违法了。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上面能不能盖章,如仅用于**单位投标使用。

16楼:匿名用户

我们做建筑投标的,一般是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然后再加盖另外的一颗小章“此复印件仅用于工程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

你们的可以先加盖公章,然后去刻一枚长方形的小章,章上刻“此复印件仅用于***单位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

总之,大多数公司都是这么做的。

17楼:匿名用户

你自己公司投标。肯定要盖公章的。就是复印件也得盖公章。

只要你自己保管好就行了。做完标书,就是开标那里收了。其它人是得不到的。

只有那里不管中没中标都不退标书。再说了,标书每一页都要打页码。所以,你用不着担心。

另外,税务登记证原件上面是不能盖章的。只有复印件可以盖章。我们一般就盖在中间。

公司用我的建造师证招投标成功,把工程交给别人施工,是违法吗

18楼:匿名用户

公司用我的建造师证招投标成功,把工程交给别人施工,是违法的。违反了《招投标法》中关于转分包的规定。

对转包问题的认定主要是确认施工单位将中标的全部工程内容(或肢解后)交由他人施工,既履行合同的主体发生改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取得 “转包合同”。这是最直接最简易的查证方法,但因为转包属违法行为,事实上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会签订名《转包合同》,多以《劳务分包协议》、《内部承包协议》,甚至是《设备租赁合同》形式出现,这时不要被挂羊头卖狗肉的合同名称所迷惑,审计中要仔细对比上述合同中工程内容和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确定是否将承接的全部工程内容全部或肢解后全部交给他人施工,由此判定转包行为。

二是跟着资金顺藤摸瓜。实际审计中,绝大多数企业是不会轻易拿出转包合同的,这时就要从资金入手。中标单位进行工程转包的,其账务处理与正常的施工单位有明显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中标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一个委托收款协议,由第三方代为收取工程款;二是中标单位收到工程款后,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转给另外一家公司;三是项目部账户中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支出明显不合理,多虚构大宗的材料采购,将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以材料采购的名义全部支付到一个或几个建材经营部之类的账户中,几乎没有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支出。当将被审计单位不能解释上述不合理现象时,大多数企业能够承认其转包行为。

三是确定现场管理人员身份。有些时候,实际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以中标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成立项目部,在表面上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改变,隐蔽性较强。这时可采用查阅中标单位人事档案,“五险一金”缴款证明等相关材料,来证明合同履行主体发生变更。

但由于中标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都要为转包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在获取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人事档案资料过程中,上述各单位为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通常会联合起来给审计提供虚假的材料,操作起来费时费力效果并不理想。

所有材料上项目经理一栏填写都是招标时用的建造师证,就是名义上的项目经理,虽然实际上并没有参与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这就是所谓的“挂证挂章或是挂项目”,出了问题,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级建造师综合意义和综合职能上来讲和一级建造师相差不多。综合大体有以下两点。1、

一、二级建造师可以到相应资质建筑业企业单位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从可以担任的建筑工作范围来分:一级建造师可以从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

19楼:匿名用户

违法的,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工程转包、主体工程肢解分包。但很多转包是很隐蔽的,如果你去投诉,建委检查,只要工地上能提供你们公司的资质、又有效的劳务合同、管理人员是你们公司的人员,就不能算是转包。就算施工材料都是队伍采购,也不能有效核实。

除非现场没有你们公司的管理人员,合同不是劳务合同,确实有证据证明工程管理、材料采购、施工跟你公司没关系。

不过这种情况,处于自我保护的原则,你要给公司提出建议,如果出现事故,公司要给你赔偿,具体赔偿可以根据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去定,如果你不想跟公司闹顶,最好别提此类建议,建议你偷偷的投诉。让公司有压力,否则出了事,特别是安全事故,如果摆不平,法人会受处分,但你是最怨的,建造师证吊销是小事,尊监狱可就不好了!

希望你能圆满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