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证据到底哪些是有用的,商标使用证据到底有什么用

2020-11-20 06:08:20 字数 5870 阅读 8334

1楼:匿名用户

任何可以体现商标使用的证据,例如 发票、广告、展会、报关单等等

商标使用证据到底有什么用

2楼:桂祺知识产权

当别人对你商标进行撤三和无效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当初保留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不过那会已经晚了。

证明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有哪些

3楼:公司注册

“在先使用”是客观存在并且需要证据证明的,没有“申请”商标在先使用权之说

商标在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是:(1)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使用人就已有使用的事实;(2)使用人的使用须基于善意;(3)使用人使用的商标图样与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

证明“在先使用”是自己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

4楼:匿名用户

以下由知呱呱小编提供,长话短说。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标使用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5楼:龙商百科知产

你好,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

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需要注意哪些

6楼:洋骠驹

商标使用证明的形式:

申请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商标使用声明中须包括将商标使用于商标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关于使用证据,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 实际使用方式:申请时须提交首次使用日期和地点,以及实际使用证明,授权时不加收任何费用。

(2) 意向使用方式:申请时只需提交一份意向使用声明,待授权时才提交实际使用证明,需加收额外费用200美金/类(复费延期500美金/类)

(3) 国内基础方式:如国内已有注册或申请商标,可基于该国内基础进行提交,无需提交实际使用证明或意向使用声明。

商标使用证明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商标使用的范围,商标使用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商业上的商标广告;

(2) 相关商品/服务的宣传材料;

(3) 交易文书(发票、合同、报关单等);

(4) 商品包装或服务场所的**等等

但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一定要显示出所要证明的商标。

如何准备商标使用证明?

(1) 商品商标使用证据

对于商品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提供清晰显示商标的包装的标签,衣服吊牌、容器标识等。

注意:发票、订单、收据、宣传册、产品目录、新闻稿、名片和文具不是该商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证据。

(2) 服务商标使用证据

注意:广告或关于申请人指定服务的新闻稿一般不是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

7楼:亿拓知产杜其国

一、发票、票据

这是发票类的单据,如果发票上没有商标名称的话,可以体现是申请

8楼:北京亿拓知产杜

使用证据的选择遵循三点:使用范围大、使用时间长、证据链完整。比如您商标有过参加相关会展的经历,那么需要您出具会展的邀请函、参展合同,现场**,如有获奖情况还需附上荣誉证书,如果有在现场签订的合作合同,还需要该合作的合同副本已经之后履行该项合同产生的款项票据记录等。

9楼:匿名用户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的使用必须通过证据体现,商标使用的证据是使用商标的事实的表现形式,没有商标使用的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有些商标权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结果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商标权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更要注意保存使用证据。

(一)商标使用证据的认定

商标使用证据的意义在于证明商标的正确使用,因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志。

2、能够显示出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3、能够显示出商标的使用主体,既包括商标权利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权利人许可的他人。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显示商标使用的时间。

5、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二)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的行为”。商业活动中商标使用的证据形形色色、不计其数,通常下列几种形式被认为是有效的使用证据:

1、使用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

2、有商标使用的、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等。

3、对商标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的资料,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与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能确认时间的店堂、灯箱、户外广告的**等。

4、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其证据效力要远远优于未备案的合同。

5、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等。

上述情况中能确认商标和使用时间的**、实物均可作为使用证据。

4、为涉外注册提供的、用来证明商标已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能确认时间、商标、目的地及产品的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等。

(三)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

商标使用证据并非唾手可得,管理不规范的商标权人甚至无法提供使用证据。较为常见的情况包括: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申请商标不同;在保存**宣传使用证据时,只搜集报道内容,不保留该报道刊登的**、发表时间,或过于依赖网络信息,不保留**报道原件只保留网络链接;在保存广告中的使用证据时,有广告合同无广告发票和付款凭证,也没有保留广告实样,使广告合同成为孤证;在保存市场活动证据时,所保留的市场活动证据均无法体现申请商标;在保存展会使用证据时,但没有保留展会的参展商名录,邀请函,发票等证据,仅保留展会的**等等。

因此商标使用证据形成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证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比如对于票据、单据的内容应注意填写完整、无瑕疵。有些商标权人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了商品名称,没有填写商标,或填写不准确或不全面,甚至开具的不是商标权人本身的发票等。

这些错误都会导致证据效力的丧失,是国内企业尤其应当加以注意的。

2、注意使用证据链的完整收集。孤证的效力往往不被认可,比如,单独的商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能够证明合同已履行的其它证据,即便是合同内容极其完备,也被认为是效力很差。但是,如果有合同,又有相应的与合同内容一致的款项收据,有供货方与合同内容一致的出货单、购买方相应的入库单,则客观上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各个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其证据效力就远超单一的合同。

希望社标网图形商标查询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有哪些?

10楼:甘蔗

以下几种是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

比如:在开发票时,就要写“白雪卫生纸”、“九通电线”而不能直接写“卫生纸”、“电线”等。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

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不过,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使用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

这些商标标识实物往往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