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么

2020-11-20 05:26:31 字数 4689 阅读 3576

1楼:李均律师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2)因为已经赔偿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诉讼原则;

(3)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超出了上诉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4)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哪个更好

2楼:农村土地流转

各有利弊,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要求财产损失的赔偿。当然,附带民事诉讼也有其他的一些优点。如法院不收诉讼费,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诉讼成本,而另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需要事先缴纳诉讼费用。

另外,审理期限短;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居中协调调解等。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优点:

1、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

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唉,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嫌疑人或其家属对受害人作出积极赔偿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和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给于从轻处罚。这对双方都有利,因为对受害人来说,特别是面对赔偿能力较差的被告人来说,服刑后,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少,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的赔偿根本无法落实。对于嫌疑人来说,用积极赔偿来换取较低的徒刑,绝大多数被告人及其家属还是会尽力赔偿的。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收诉讼费,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诉讼成本,而另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需要事先缴纳诉讼费用。

另外,审理期限短;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事人也少操心,还能帮忙协调调解等。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院于2000年12月4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及2002年给云南省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

3楼:宁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单独的民事诉讼可主张的赔偿范围要多一些,也就是说可主张的赔偿总额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高。

刑事诉讼未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4楼:匿名用户

可以的。

作为在犯罪行为中的受害人,主张民事赔偿的途径有二个,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未提起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另行民事起诉。

5楼:半城闲适

可以。需要另行提供诉讼书

主动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已经判刑,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6楼:李建成律师

主动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已经判刑,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楼:匿名用户

在法院刑事审判时,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刑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8楼:匿名用户

不能,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就民事部分上诉。法律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9楼:李右丞

可以的,因为目前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并不支持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项目,这些项目的赔偿金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判决。

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可以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10楼: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相同的事由则不行。

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 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还能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11楼:阿元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

第一,如果撤回起诉,或者被法院驳回起诉,还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如果调解,或者法院作出判决,就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因为一事不再理。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12楼:匿名用户

如果已出判决,不能再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还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13楼:可靠的

不可以啊

你想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经是一审了,你另外提起诉讼也是一审,同一案件怎么可以有两个一审呢,实际上如果对第一审的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话你是可以直接针对民事部分提起上诉的,这个法院是会受理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后,想撤销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吗?>

14楼:宛如昨日

是的,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八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15楼:张勇律师

是的,这个是可以的。

16楼:匿名用户

1.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应当可以;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收诉讼费的,而且已经立案,为何要撤呢?

建议不要撤诉,理由如下:

1.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其主动赔偿情况可视为量刑情节之一,被告人为了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一般都会积极赔偿你的损失,除非你目的就是要追究对方责任,不要对方积极赔偿.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提起精神抚慰金,如果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撤诉,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抚慰金,那你就大错特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纯的民事诉讼,都不能判处精神抚慰金.

3.如果要民事审判庭判决的话,被告人一旦被判刑,赔偿的执行就很困难.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服刑期间,一律中止执行民事赔偿.

被告人服刑期满后,也很难执行,因为其一出狱不可能马上就能有收入.

17楼:文钊郎

两套不同的系统 你诉你的民诉 检方诉检方的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