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纸中设计总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能否是人

2020-11-19 17:28:06 字数 4999 阅读 2768

1楼:max嘟嘟狼

可以,只要图纸设计和绘图别也是同一个人就成,否则审核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行业内的人都清楚,自己画的图自己审核,是很难真正发现问题

2楼:来吧打个赌

签字肯定不能,各有职责!现实中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就不好说了!

3楼:茶清夜雨

不能,一是精力不够,再有就是知道的东西有限。

4楼:匿名用户

我感觉多人**更好一些

建筑设计中,施工图的第一责任人是谁,是注册执业人员,还是专业负责人,还是设计人(制图人)? 10

5楼:开不败的野花

施工图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图出图负责人。

除了工程事故,要分析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设计负责设计的责任。

只要在设计图上签字,就要负相应责任。

6楼:原始点

其实,所谓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校对人、制图人、设计人都是设计院的具体操作人,负法律责任的是企业法人(设计院)。

设计院的图纸图签栏求解释 专业负责人

7楼:匿名用户

国家没有对设计院图纸图签栏签名人职称的要求,因为我国是实行设计院资质,而不是个人资质核准。只要设计院有相应的资质,无论图纸栏上是谁签字,其责任都是由设计院负。当然,不是本专业人员,没有基本的专业职称也是不行的。

制图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描图,不用什么职称,不负技术责任。现在都是cad制图,所以这一栏往往不用签字了,签字也是设计人员的名字。设计是指对此图纸具体设计的人员,助理技术员及以上职称都可以。

校对是指对设计图纸进行校核的人,一般应当比设计的职称高一点,但是如果设计是教高,也没有办法找到比教高更高的人来校核了,所以工程师及以上就可以了。专业负责人指的是在此设计项目中的专业负责人(主设人),一般工程师就可以,对本项目的专业设计大原则负责。审核是本专业的最高技术管理人员,一般都是高级工程师。

审定是此项目的院级技术主管,一般只签2级及以上的图纸。项目负责人是院里任命的本项目总负责人,对项目设计大原则负责,不对各专业负责。

实际上,当人手忙的时候,各级人员都是乱的,只要签字就行了,因为所以的对外责任都是设计院负责,具体设计仅仅是院内寻找责任人而已。

我国不久就要实行个人资质责任制了

8楼:匿名用户

项目负责人是总工程的负责人,包括各专业,专业负责人只是相关专业有证的人,审定也一样,审核一般最低也得中级职称,校对和设计、制图就无所谓了。

没职称和注册的人不能签字,不过很少,一般开始设计就已经是助工了。

结构施工图 建筑施工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人么 30

9楼:匿名用户

结构施工图和建筑施工图都是两个不同的负责人。

1、建筑施工图一般包括平面布置图、局部大样图等。这个主要是施工依据,施工单位就参照这些图纸按照图纸规定进行施工,包括建筑尺寸、位置、间距、使用材料等等

2、结构施工图是关于承重构件的布置,使用的材料,形状,大小,及内部构造的工程图样,是承重构件以及其他受力构件施工的依据。结构施工图一般包括建筑结构分析,受力分析等。

3、一般建筑图部分和结构图部分都是两个不同的负责人。一个项目都有一个总负责人,然后下面又分不同的专业负责人,比如结构是结构的负责人,建筑图是建筑图的负责人,给排水是给排水的负责人,电气是电气的负责人等。

4、注册建筑师应在自己任项目经理(工程设计主持人、设计总 负责人,工业建筑设计为建筑专业负责人)的设计文件中签字盖章,即在项目负责人栏内签字,不得在他人任项目经理的设计文件中签字盖章,也不得为他人设计的文件签字盖章。

5、注册结构工程师应在其负责的设计文件中签字盖章,即在结构专业负责人栏内签字,以结构为主的工业项目应在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栏内签字。

10楼:生活色彩你触吗

你是说设计施工图纸还是还是做工程施工啊?

如果是设计图纸一般建筑图部分和结构图部分都是两个不同的负责人。

如果是做工程施工,一般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后期的建筑装饰部分都是同一个负责人负责,也就是同一个项目经理。

11楼:战雷

可以,干到最后其实都差不多一样的

12楼:匿名用户

一般情况是两个人,建筑和结构是两个专业领域。

13楼:溅人应该有个家

可以是两个不同的负责人,本来就是分专业的

建筑设计单位负责人是设计图纸的人吗?

14楼:匿名用户

不是,只是画图的。

一般的一个图纸要经历设计、校对、审核、审定等几个环节。设计环节是对开始的,也就是画图的,另外一个项目还会有一个项目负责人有时候也会写在图框里面。

一般的设计单位的负责人不会自己画图,除非小的私人设计院。

15楼:

不是……设计是画图的人,在设计一栏上面的才是负责人,越往上等级越高,比如审定,审核,校对等

16楼:匿名用户

这个不一定就是专指,在建筑设计单位的负责人一般是法人,但是在实际设计图纸上面又分为专业负责人。

作为设计图纸来说,一般分为,制图,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专业负责人一般承揽的是审核那一栏,这是主要对于工程图纸负责和技术负责的人。有时候是专业负责人亲自设计制图,但是也有时候是有其他人进行设计,有负责人进行审查。

岗位不同所处的职责既不相同。

专业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院级工程在院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配合工程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在工程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各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计划制定本专业各个设计进度的进度计划和设计任务的分工,经室主任审定后实施。

2.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方案和技术负全面责任。

方案及初步设计应该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室技术会议,院级工程由院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

3.负责编写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

4.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工程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认真填写审批处理意见记录表。

5.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各阶段的汇总。

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名、签日期。

6.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及制图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写有关本工程统一技术规定和图纸目录。

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专业设计人、制图人认真自小计算书和图纸,提供出手质量。专业负责人应检查设计、制图人的设计文件,质量符号要求后,交校对人校对。质量差的计算书和图纸应该要求设计人修改后再校对。

7.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

8.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

9.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

10.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

11.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

17楼:匿名用户

1、如果是指单位负责人,应该是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如果是建设行为五方主体单位**里面的负责人,应该是经审图合格的正式施工图纸上各相关专业的签字人

18楼:匿名用户

负责人不一定是设计员

重庆建筑工程设计中审核和审定可以是一个人吗?

19楼:匿名用户

设计图纸中的签字等级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是设计院自己内部的标准,一般来说有“绘图,设计,校对,审核,审定”这几个级别,其承当的责任是递增的。设计院出图后,图纸还需要其他的相关单位进行政策性审查及技术性审查。所以你说的设计院图纸上的审定及审核人员只是设计院内部的分工,只要具备一定的职称,可以是一个人,比如设计院的院长。

毕设课题是专业负责人审核还是系主任审核

20楼:sz劲然首饰包装

国家没有对设计院图纸图签栏签名人职称的要求,因为我国是实行设计院资质,而不是个人资质核准。只要设计院有相应的资质,无论图纸栏上是谁签字,其责任都是由设计院负。当然,不是本专业人员,没有基本的专业职称也是不行的。

制图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描图,不用什么职称,不负技术责任。现在都是cad制图,所以这一栏往往不用签字了,签字也是设计人员的名字。设计是指对此图纸具体设计的人员,助理技术员及以上职称都可以。

校对是指对设计图纸进行校核的人,一般应当比设计的职称高一点,但是如果设计是教高,也没有办法找到比教高更高的人来校核了,所以工程师及以上就可以了。专业负责人指的是在此设计项目中的专业负责人(主设人),一般工程师就可以,对本项目的专业设计大原则负责。审核是本专业的最高技术管理人员,一般都是高级工程师。

审定是此项目的院级技术主管,一般只签2级及以上的图纸。项目负责人是院里任命的本项目总负责人,对项目设计大原则负责,不对各专业负责。

实际上,当人手忙的时候,各级人员都是乱的,只要签字就行了,因为所以的对外责任都是设计院负责,具体设计仅仅是院内寻找责任人而已。

我国不久就要实行个人资质责任制了

设计图纸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是哪个?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校对、审定、设计、制图?

21楼:匿名用户

注册执业人员就是直接责任人,所有的重要文件都必须由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对签字负责,没有注册执业人员签字的文件没有效力,注册执业人员就是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是在他的领导下工作,只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相应责任,而注册执业人员不管有错没错都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归建设部管的行业都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