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派出所迟迟不抓人,反而先将我爸抓去拘留

2020-11-19 08:45:35 字数 3945 阅读 2130

1楼:古九玄明

你爸爸到底有没有被抓拘留啊?

派出书很明显不想把事情捅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虽然精神并打人不犯法,但是监护家属有连带责任。你奶奶的事情可以找那个精神病的家属赔偿。不过估计派出所不想把事情弄的那么复杂。

而且你想要要钱只能去法院,派出所是会强制赔偿,只会拘留的。而且拘留精神病人家属,可能也做不到,最多就是给你赔偿。

如果拘留他,你爸爸也的拘留,只是时间上的不同,可能还会有很多人也会被拘留。事情会变得意想不到的麻烦。警察是懒得调解,希望你能自己能化了。

派出所始终拖着不抓人,我可以报110抓吗

2楼:匿名用户

110只是治安报警的,还是辖区派出所出警,达到抓捕条件才会抓人

派出所迟迟不抓人怎么办 20

3楼:华律网

抓人是民间通俗的说法,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分为涉嫌治安违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涉嫌治安违法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七十六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从上述规定来看,派出所没有证据时可以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盘问或拘传,但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时间。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楼:匿名用户

因为对方后台关系太硬,要不就是就收了人家好处,我家妈妈被人打了成轻二级伤,派局所一直不抓人,还说没确定罪人,当天**者就承认了,一个星期了腰陂派局所还说没确认罪人

5楼:匿名用户

派出所迟迟不抓人,首先要看是否事件

立案了没有?还要看事件都的性质是否存在不稳定性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内,是这样的,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治安案件,是可以先走调节的,当然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因起诉证据不足或者案件性质不恶劣而被保释,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

更正几个误区:

1.鉴定书是一种证明,在法律上是一种行政许可和确认,只要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出具鉴定或证明,就是对其证明标的的一种行政确认,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是想推翻旧推翻的

2.他们不抓人不代表不监控, 普通治安案件是可以保释的3.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至于鉴定结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取决于鉴定机构、程序、法律依据,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在起诉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机构鉴定或者自行找有相关的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解决方式:

1.向派出所提出复议关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

6楼:匿名用户

派出所立案了没有?记得去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对方和派出所有熟人,就不好说了。可以去法院去起诉你的邻居,通过自诉来解决,一定要保存证据,比如伤情的鉴定...把当地的**请来也是个办法啊

7楼:匿名用户

刑事案件公安局会查,你这点事估计派出所定性为治安案件,给他们施加点压力,到他们上级主管部门去反映

派出所不但没有把砍我爸爸三刀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还释放他,我该怎么办?

8楼:土狼阿德铁军

有些案件并不是需要公安机关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楼主所说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办案单位还需要对受伤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而有些伤情的鉴定可能需要二至三个月(例如可能造成功能性的永久损伤、需要2-3个月的恢复期以观察伤情是否能够**或会造成伤残),在这样的前提下,且犯罪嫌疑人能够保证按照办案单位的要求随传随到、配合调查,那样也是有可能暂时先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在伤者的**全部结束并进行法医鉴定后、根据具体的鉴定结论再予以处理。

9楼:百姓的法律顾问

到法院起诉 提起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0楼:律师刑事专业

你好如果没有法医鉴定属于何种伤,那么不能确定案件的性质,因此就无法确定采用何种处罚或者强制措施;

假设构成犯罪,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被害人只能对是否立案提出意见,无权对办案机关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提出意见;

建议尽快做法医鉴定。

11楼:祝文贺律师

你好,最好先清楚释放的原因。

我爸被抓去拘留五个月还没处理怎么办

12楼:匿名用户

你爸爸这是被刑事拘留了,你要明确现在是涉嫌什么罪名,拘留决定书上会写的。你可以请律师给你爸爸辩护的。

派出所领导的家属打人,派出所为什么为抓人,不拘留

13楼:小小司寇

原因很多!

1、比如自卫2、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3、轻微违法行为、紧急避险等等一些法律规定的免责或不应追究责任皆可。

你可就此问题咨询办案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你可投诉至所属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

14楼:洪亮电脑

哪有为咱百姓讲理的地方,哪有为咱百姓说话的人呀,想讲理吗,拿起刀吧,只有它才能把人情事理正过来,只有它才能把这苦水倒出来。

派出所和法院可以随便去军属家庭抓人吗?

15楼:匿名用户

当然可以抓,如果抓的是军人,需要移交到军政部门,他们无权处理

刑事案件,是先立案还是先抓人,。为什么派出所先抓人而不是先立案,要抓不到人就不立了吗

16楼:匿名用户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先审查立案后,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

制措施;紧急情况下,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再办理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17楼:苏源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的立案有因事立案和因线索立案,时间上有先后,非常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