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联系人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0-11-18 12:30:03 字数 4654 阅读 9659

1楼:法邦网专家

别担心,你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保证人,联系人仅仅是为了方便与持卡人联系,而不用承担任何义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信用卡持卡人不还钱,紧急联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楼:中原大仙

不用承担责任,最多承担转告义务,不想管的话可以打持卡人欠款银行的信用卡人工客服,给客服说你的号码是新办的,不认识持卡人,让他们把你的****删掉

3楼:爱龙的传人

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为持卡人做担保,还款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联系人只是协助银行联系到持卡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4楼:招商银行

若招行信用卡,紧急联系人是在联系不到持卡人的情况下才会通过紧急联系人确认持卡人的信息。

5楼:忙叨叨

持卡人不还钱,和联系人没有太大关系,银行追债,只追持卡人,但是银行在联系不上持卡人时,会打联系人**寻找持卡人

6楼:笑红尘

1.不用承担责任。2但是如果知道信用卡持卡人在**。银行打**问你。你知道就告诉银行。不知道,就和银行讲不知道就可以了。

7楼:孤独丿傲天

一般联系人是不负债务责任的,只是帮忙协助找到持卡人还款

请问信用卡联系人要负什么责任?欠款没还,会要联系人还吗

8楼:罪不过妖娆

你好,债务和联系人无关,不会要你偿还。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有连带责任,要承支付担欠款。

9楼:匿名用户

不是要联系人还,是怕到时欠钱找不到你,好通过联系人找你

10楼:情香依然

不会让联系人还,但是会委托联系人寻找本人,催本人还款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要负责任吗

11楼:锦瑟霏雨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是没有必要负责任的。

具体情况:

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但是对于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

即便银行给你打**,也没什么好担心的。紧急联系人对信用卡债务不承担责任,而且也不是担保人。

所以不管银行怎么说,你自己的信用都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你也不需要替他还钱。

如果持卡人欠了钱,却联系不上的时候,银行就会联系紧急联系人,尝试联系卡主。

但如果你不愿意提供号码,或者你不知道号码,银行不能强行要求你提供。

12楼:金果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是没有必要负责任的。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但是对于紧急联

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第四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根据总体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必填(选)要素,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信用卡备用金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

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其定期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算。

第十四条 发卡银行吸收的信用卡备用金和以定期存款质押的存款应按规定比例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第十五条 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持卡人凭信用卡办理转帐结算、支取现金时,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

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

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13楼:京通贷

看是什么关系了,如果是夫妻,那有连带责任,如果是子女父母,那都没事。。

但是不管什么关系,你欠款不还都会给他打**的。

14楼:yan翱翔

对照上面的关系。夫妻就有法律责任,其他的没有

信用卡恶意透支作为联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15楼:绿水青山

恶意透支行为有两种: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银行网点频繁消费、取现,每次取现的金额都在规定的限额内,最后形成大量透支,再携款潜逃;

二是假冒名字、伪造身份证、私刻公章开户,来骗领信用卡,达到恶意透支的目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作为联系人要,不应负刑事责任。但是联系人为犯罪嫌疑人袒护遮掩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信用卡联系人的责任

16楼:钻诚投资担保****

信用卡紧复

急联系人不需要担责。制

17楼:淡孟万映秋

不用负责任,为了方便联系办卡人。

信用卡欠款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18楼: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按照《刑法》上的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还是不肯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就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9楼:匿名用户

信用卡逾期还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要根据欠款金额和欠款时间来分析:

1、如果欠款金额达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仍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

2、如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欠款人负有偿还欠款的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主人跑路 紧急联系人要承担责任吗

20楼:守护天使李丹

不用承担责任,最多承担转告义务

不想管的话可以打持卡人欠款银行的信用卡人工客服给客服说你的号码是新办的,

不认识持卡人,让他们把你的****删掉

同事欠款不还,作为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责任

21楼:爱喝粥

做为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是没有必要负责任的。

具体情况:

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但是对于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

即便银行给你打**,也没什么好担心的。紧急联系人对信用卡债务不承担责任,而且也不是担保人。

所以不管银行怎么说,你自己的信用都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你也不需要替他还钱。

如果持卡人欠了钱,却联系不上的时候,银行就会联系紧急联系人,尝试联系卡主。

但如果你不愿意提供号码,或者你不知道号码,银行不能强行要求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