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宝山旧房改造公司哪家好

2020-11-30 12:21:19 字数 5177 阅读 4319

1楼:上海红蚂蚁装潢

红蚂蚁十六年的旧房改造经验,希望可以帮到您

2楼:上海千祥装饰

水、电路改造是二手房装修最复杂的项目之一。装修前要仔细检查原有水路、电路管线是否锈蚀、老化。由于二手房有的房型使用时间较长了一些电线使用都已经老化了,所以要尤其注意尽量要重新更换才比较安全。

另外二手房装修时不要胡乱拆改户型结构等,这样会造成居家安全隐患。

3楼:上海易路荣昕装潢公司

好的装修公司当然有的,上海有大大小小装修公司上千家,就光宝山区就有至少上百家,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有做的好的也有做的不好的。

家庭装修选择装修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看口碑,口碑就是这家公司是否可以选择的硬性标准。

4楼:荣昕装饰

二手房翻新改造与新房或者毛坯房相比,装修要更加负责复杂。除了多了拆改工程这一项目,还要考虑房龄较久容易产生的结构和水电等问题。

有很多细节要注意,建议再选择装修公司的时候多比较,多问,特别是**,有的公司**不详细,最后添项。

5楼:刘牛柳六

旧房改造可以找黄兴路上的红蚂蚁了解一下,有十几年的经验了

装修有关法律规定

6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装修作业活动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进行。

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7楼:陈丰登晓星

静音作业装修可以,但周末不允许进行高噪音的装修行为,包括砸墙、电锯、电锤等。

1、《物业装修管理条例》规定装修时间,例如周末、节假日静音作业,平时7点--12点,中午静音作业,下午14:30-19点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污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污染。”

3、大部分物业会要求平时装修基本在上班时间,周末不准装修或装修不准影响邻居。

8楼:官梓阴松

你可能用的到的相关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2、《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物权法》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楼:梁学军律师

属于侵犯您家的相邻权,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您可以要求其减少影响。

家庭装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0楼:超觉之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家庭装修违法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楼:乩籽斗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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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demon樱木

1、合同主体不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有必要先确定a部分和b部分,包括其名称和****。一些装饰公司要求业主在合同签署时填写详细信息,但在合同签署时,他们只在签名上盖章。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让装修公司签署其企业名称确认是否完整和公司的名字签订是否一致。

不一致的话,它必须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在该合同明确写明。

2、文件不完整

建筑合同不仅是一份说明书,而且是由双方批准的项目预算书,以及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完整设计,是建筑合同的实际组成部分。有些业主在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可能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在签署后,不完整文件造成的问题不能要求法律保护。

3、增加或减少物品不符合合同

在翻新工程中看到增加是很常见的,但这是不正常的。因为装饰公司从一开始就开始签署一项法案,迫使造价非常低,等待真正的施工,然后稍微增加一点,当业主没有机会反悔的时候。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业主必须在合同签署前检查施工区域和施工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仔细的增加或减少。

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施工合同也必须修改,业主必须与装饰公司协商,施工期间,预算和图纸必须修改。

4、材料**没有得到确实

当装饰公司向业主推荐时,业主通常会选择装饰公司来提供部分装饰材料,业主购买某些材料的装饰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双方a和b负责材料。业主必须及时提供装修材料,必须由装饰公司接受,并处理转让程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装饰公司无权更改业主提供的设备。

如果设备有问题,必须更换和更换。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必须由业主接受。工业主要负责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

如果发现问题,装饰公司可能需要更换、重新装修和补偿。

5、工程验收不细致

检查和验收的最大问题是,合同通常规定:“如果消费者不通过接受程序,而消费者不事先使用,他们就会对消费者负责。”一旦发现了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就可以重新开始工作了。

如果不能完全修复,装饰公司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某些项目在短时间内很难找到问题,那么双方就可以在保修期内达成合理的协议。

房屋装修法律法规有哪些

13楼:home好人一个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作出处罚。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业主装修房屋时,需要告知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