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的证件是真的吗

2020-11-30 06:51:19 字数 5567 阅读 5403

1楼:辛苦不流泪

**部门的建设厅所办理的证件肯定是真的啊,她们办理的证件都是**上可以查询到的而且是具有行政审批具有法律效应的

2楼:优美的山水景色

答: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的证件事实应该不是真的。

3楼:一年级大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的证件是真的,一般这种地方不会有假的

4楼:tony1988的春天

这是**部门,颁发的证件肯定是真实有效的

5楼:匿名用户

如果是省天办的证,那肯定是真的。如果不是的话那肯定是假的。

6楼:谈恋爱的确如此

肯定是真的啊都是**部门,

7楼:明天会更

你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如果这个真的事情都不是真的,那还有什么是真的?

8楼:匿名用户

这个两单位应该是不一样的。

河北省建设厅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一个地方吗 10

9楼:匿名用户

以前是河北建设厅,现在更名了,改成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10楼:鹤七爷哇

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 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扩展资料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11楼:人穷脸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fcxjst.hebei.gov.**;

或者直接点击本文的超链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入。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 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扩展资料:

“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申报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系统登录

2、用户注册申请

填写申请表时,仔细阅读下方的“填表注意事项”。

3、选择申报事项

根据所需办理的事务,选择正确的“申报事项”,例如需要办理核定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则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资质审批”事项进入申报。

如果登录系统后“已开通事项”中没有你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事项开通申请”,24小时内即可开通。

4、正确填写案卷名称

填写《案卷登记表》时,注意填写正确的“案卷名称”。企业资质类案卷名称,应是企业名称(企业的规范全称);人员资格类案卷名称,应是人员姓名;工程项目类管理类案卷名称,应是工程项目名称。

5、申请表填写

申请表中每一页填写后及时保存(包括“填表说明”也需要保存)。

页面没有显示完整的表单,可以通过鼠标左键拖拽显示出来,或使用键盘tab键进行切换。

6、上传附件

7、上报案卷

上报时,一般系统已自动设定好“上报主管部门”,按照系统默认设置上报即可,不需改动。

8、打印案卷

上报前打印的材料上有“草稿”字样,上报后打印材料的右上角有条形码。向主管部门递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是上报后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条形码是一次性生成的,所以在上报前请谨慎、仔细检查材料,一旦上报,如需修改,退回后再上报,则纸质材料需要全部重新打印。

12楼:匿名用户

找官网上的联系**、或者拨打住建厅**进行咨询。

13楼:钻诚投资担保****

电子商务网签功能将摆脱繁杂的传统纸质合同,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网上签约的程序为: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14楼:匿名用户

怎样查询房产证和购房发票信息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15楼:草帽仔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三)城镇化和行业改革发展处(研究室)。

组织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拟订行业相关政策;指导行业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处。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处。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审批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查;监督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执**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房屋中介企业的资质标准;组织建设并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七)建筑市场监管处。

指导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

(八)城市建设处。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办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

(九)村镇建设处。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各类标准设计、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应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十二)建设材料装备处。

拟订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和规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市场;组织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指导和管理建筑节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工作。

(十三)综合财务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指导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政策;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参与实施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介绍

16楼:血色蔷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河北省人民**的组成部门。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建筑工程、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办工程建筑方面的证件,盖章时中国建设协会的章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章有何区别,不会影响证件的真伪吧

17楼:匿名用户

一个是协会(民间的)一个是官方,后者更有权威

18楼:金继武

不会。只要是上述两部门办的

19楼:425756079加扣

不会的,证件都是通用的,就是个别单位不愿意用罢了

20楼:匿名用户

你可以具体说一下是办什么证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