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工资算变相裁员合法吗,公司以降薪降级进行变相裁员违反劳动法吗

2020-11-18 06:58:56 字数 4826 阅读 8930

1楼:李建成律师

公司降工资算变相裁员违法,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公司以降薪降级进行变相裁员违反劳动法吗

2楼:匿名用户

如果工资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属于违法,你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公司变相裁员,要求转岗,合法么

3楼:

公司降工资算变相裁员违协商 公司所 力资源社保障局 投诉   《华民共劳合同》   第八十五条 用单位列情形由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报酬低于低工资标准应支付其差额部;逾期支付责令用单位按应付金额百五十百百标准向劳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或者家规定及足额支付劳者劳报酬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如果公司通过降工资来变相裁员算违法吗?可以不接受吗?

4楼:匿名用户

公司为了变相裁员降员工的薪资,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其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可以不接受

汉口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竭诚为你服务

5楼:匿名用户

劳动合同里面约定了工作岗位,任意调动可以拒绝,降低工资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变相降工资违法吗?(懂的进)

6楼:清逸草堂堂主

1、你们变更待遇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如果协商不一致,就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因为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就单方解除合同,开除你,那么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为补偿金额度的2倍也就是你工作2年,计2个月*2=4个月的工资额度。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楼:亲民律师

1、公司调整工资是否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报酬。但是现实中公司往往与劳动者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且作为公司留底。

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多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虽然在《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调整工资应开职工大会协商的规定,但也不能说他违法,因为公司给你开的工资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去劳动仲裁也不会有好的结果。

这也是现在公司规避法律的通行做法。

2、公司开除你的赔偿问题。如果因你拒绝签字,公司辞退你。依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劳动补偿金。

工作满一年补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补发工资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补偿金,但是在实际中很难实现。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很长,讲的是调整工资应开职工大会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任意更换岗位,降低工资,变相裁员

8楼: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对于降低工资你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拒绝履行用人单位的决定。 或者,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38、46、47条。

9楼:匿名用户

具体看合同,有无固定岗位,有无低于合同约定工资。

10楼:簡單的幸福

这样的话,可以打**给劳动局。

公司两次降工资,变相裁员 5

11楼:

变更是要经过双方同意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擅自变更合同的,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属于非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公司降薪降职变相裁员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2楼:李永辉律师

您好,首先工作岗位的变更(含薪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作出的行为无效。

其次,工资收入以劳动者实际获得数额为标准,不完全依照劳动合同。

再次,单位认定不服从调配就是自动离职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成立的。

如果单位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赔偿,工资以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13楼:匿名用户

很遗憾的告诉您 辞职无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然,在现实中劳动者往往只能选择离职,而主动辞职一般是无法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赔偿的。不过,根据劳动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要满足这一点,该员工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显然,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劳动者个人一般都不会接受,自然适用于上述劳动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但是公司在这方面往往会留一手,在员工离职时,要求或逼迫员工签署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的某些条款可能对劳动者非常不利,因此关键点在于,该员工离职时,和公司签署了哪些文件,是否包含“自愿离职”或者“接受公司降薪降职的决定”等内容?

如果不存在上述不利因素,该职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计算办法是,2008年之前的部分,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之后的部分,则适用于《劳动法》,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满意请给好评 o(∩_∩)o谢谢

14楼:扬州胡延斌律师

如果当初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约定了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的话,你有权拒绝调动,如果公司强行调岗,则违犯双方合同,你有权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